芳华二十年,笔耕不辍写春秋
2022-09-09 09:11:2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费文彬
 

图为费文彬工作照。 照片由作者提供


  岁月如歌,一路芳华。

  30年蓦然回首,她在华灯初上处。30年韶华,《人民法院报》记载着共和国法治进程中的点点滴滴,是改革开放的见证者、法治进程的记录者、依法治国的参与者。我和《人民法院报》相识近20年了,这些年向《人民法院报》沟通协调报告工作;与编辑老师字斟句酌改稿核文;和其他同志们协商处理记者站行政事务。我与《人民法院报》同成长、共进步并结下了深厚感情。

  一、法治宣传的摇篮

  2003年6月,我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处工作,初识《人民法院报》,在研究了近1个月后,我开始尝试写四版的“豆腐块”新闻,偶得编辑老师采用。后来从四版开始,向一版要闻版、三版案件版投稿,见报的稿件也越来越多。直到后来扩版有了采风、理论等周刊版,每个版面都会尝试着去写稿、投稿。《调解天地宽——记邕宁县吴圩法庭》等就是早期稿件。也不乏近年来的新作,如《广西南宁:凌晨出击,只为百姓安“薪”》《深山苗寨法槌响》等等。

  这些年,我经常会接到夜班编辑老师的电话,一般是总编室和案件部的电话较多,特别是总编室的。凌晨时分,编辑老师还在为一个词、一个时间点、一句话与我们电话或微信确认。如“今年9月30日到底是哪年?”“‘法光’到底是什么?”“能否把数据更新到今年的2月份?”“三方公司怎么会是双方公司呢?”等等。也许很多人不知道,读者每天能够及时看到《人民法院报》的内容,离不开记者、编辑、值班主任和编委、校对、排版、印刷等各个岗位同志们的辛勤劳动,他们既是“工艺师”,又是“装配师”,白纸黑字,责任重大。

  这些年,只要是见报的稿件,我每次都会把原稿与报纸稿件进行对比,琢磨编辑们改过的标题、语句、稿件结构等,在对比中寻找差距,避免再犯同样的错误,在如此往复中不断提升自己的写作能力和水平,提高稿件采用率。我也一直学着用发现者的眼光留意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司法改革、服务大局、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突破口和闪光点,坚持用故事叙事、用事实说话,讲好司法为民的故事。

  二、上下沟通的桥梁

  《人民法院报》驻全国高院记者站是报社与各地联系的桥梁。报社每年重点活动的策划、采访、约稿等都需要沟通协调,如何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成为记者站一项重要工作。

  记得2005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特大柴油走私案件,因案件复杂审理难度大,报社派一名记者前来采访。庭审过程中,我们一起参与旁听庭审,采访被告人和旁听人员,向主审法官了解案件基本情况,获得了大量的采访素材。这次案件报道,《人民法院报》不但发了庭审消息,宣判后还用一个整版对此案进行了专门报道。这是我第一次参与报社报道,报社记者的采访风格和方法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些年,广西法院在北海、南宁、柳州等地召开的通联、策划、融媒体发展等座谈会,都得到了《人民法院报》的大力支持,我也因此认识了全国各地从事宣传工作的法院人。通过不断地交流和沟通,大家互相学习进步,提升记者站统筹和管理工作水平。这些同志后来大部分离开了宣传岗位,有的从事了审判执行工作,有的走上了领导岗位,有的离开了法院系统。但无论到了哪里,大家说起在《人民法院报》这块阵地的往事,都历历在目,彼此感叹那段一同奋斗的青春年华。

  三、守正创新的起点

  笃守正道,以新制胜。

  “出新”就是创新,善于探索新知。《人民法院报》把融媒体发展作为创新的手段,带动了我们对新闻采访写作新的认识。一篇稿件要思考如何用最精彩的文字表现在报纸上,同时要思量用照片和视频进行真实的记录,发挥新媒体的积极作用,挖掘法院“富矿”,拓宽传播渠道,增强传播实效。

  这些年,《人民法院报》注重理念创新、手段创新、作品创新、传播能力创新,从最初的“带着微博去执行”到“随手拍”、中国法院“二十四节气”的变化,呈现出平台创新化、栏目类型化,形式多样化。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融媒体中心不断发展壮大,后浪辈出,一批微博、微信、网站、天平阳光等平台推陈出新,亮点频闪。

  广西法院的宣传工作也紧跟其后,我们做到思维更新、方法创新、产品上新。如广西创作的微电影《阿卓回家》、微动漫《“豪横”的物业不再“豪横”、是谁抛下的花瓶?》、微视频《5分钟带你轻松读懂宪法》等一大批融媒体作品获得全国大奖,正是借鉴和学习了《人民法院报》的创新精神。如今广西高院也建立了融媒体中心,具备了制作各种新媒体产品的能力,我们将与《人民法院报》一起与时俱进,踔厉同行,努力开创法院宣传思想工作新局面。

  30岁了,正值青壮年,也是发展的大好时机!愿《人民法院报》乘风破浪,勇往直前。

  (作者系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宣传处处长)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