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调研的天时地利人和
2022-09-13 08:36:2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林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在人民法院,司法调研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在打造高质量司法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大事”所在,考验集体的组织实施水平、干警的精神状态和专业素养,是“难事”所在,必须一以贯之、毫不松懈地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人民法院当牢固树立责任导向、问题导向和强基导向,在开展司法调研过程中,切实追求天时、地利和人和的协同统一,推动成果出新、工作出彩。

  辨明“天时”。司法调研必须聚焦时代之问,不断提升工作开展的前瞻性、精准性。聚焦“国之大者”的时代内涵,时刻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在扫黑除恶常态化、打击养老诈骗、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诉源治理等方面,切实找准司法调研的切入点。积极通过白皮书、司法建议等形式展现调研成果,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有效施策提供参考,不断提升司法贡献度。聚焦打造高水平司法的时代课题,充分发挥司法调研对执法办案的牵引作用、改革攻坚的杠杆作用以及历练人才的赋能作用,让法院党组决策更科学、审判质效更优化、发展后劲更充沛。聚焦法院文化建设的时代发展动力,完善教学练战研于一体的教育培训机制,大力弘扬严谨认真、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推动干警勤学苦练、攀高比强,全面造浓调研氛围。

  用好“地利”。千方百计利用好各种有利条件,让调研成果持续涌现。把准富矿的蕴藏之地。案件资源既处于干警身边,又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是推进司法调研的“富矿”。树牢数据思维、协作思维,紧盯疑难复杂新类型以及能够体现司法导向的常见多发案件,构建素材挖掘、信息共享、成果打造的责任闭环。把准一线的责任之地。将基层实践作为改进工作、优化决策的第一手资料,多开展随机调研、蹲点调研、解剖麻雀式调研,身入一线、情系百姓,看懂吃透群众眼中盼的、心中忧的和口中怨的,确保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把准才华的展现之地。充分利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以及调研期刊在内的各类载体,激励干警对标对表,有的放矢开展研究和创作,形成创作催生成果、成果激励创作的良性循环。

  营造“人和”。干事创业,关键在人。要全面激发干警开展调研创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人心因导向而和。将调研成果作为考察和识别干警的重要维度,严格与员额遴选、干部选任结合起来,激励先进、带动中间、鞭策落后,努力让更多“千里马”在调研领域竞相奔腾。观点因交流而和。对内,积极组织开展干警沙龙、学术研讨等活动;对外,充分借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院校等力量,进一步拓宽干警开展司法调研的眼界和格局。风气因规矩而和。在调研过程中,领导干部要干在先、走在前,坚决抵制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克服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纸上谈兵等不良倾向。同时,对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严惩不贷,形成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