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车报警反被抓 真相原来是这样
2022-09-14 14:56:5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伍弈臻
 

  2022年8月17日晚,被告人吕某(化名)在河北省青县某饭店吃饭时,喝了二两白酒和一瓶啤酒,因为吃饭前自己将车停在距离青县县城10公里的曹寺镇,就打车回曹寺镇取车。到曹寺镇已是晚22时许,不料却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车了,情急之下打电话报警。过了一会警察到了现场,通知其会调取监控找车,让其回去等消息。在回家路上,吕某路过曹寺镇红绿灯路口时,偶然发现了自己的车辆正停在路口西侧。吕某觉得车已找到,应该告诉出警派出所,遂驾车前往派出所。

  谁知到派出所后民警见其酒后开车,将其证件和车辆扣留,并通知青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进行执法。经鉴定,吕某静脉血中乙醇成分含量为135.32mg/100ml,属于醉酒且无证驾驶机动车。

  2022年9月1日,河北省青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吕某涉嫌犯危险驾驶罪,向青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青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综合吕某的各项量刑情节,最后判决吕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法官后语

  酒驾的危害很多,比如会使人的触觉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可使人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造成视力障碍;同时饮酒后视野也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产生事故;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盲目自信,但却力不从心,且饮酒后容易困倦等。酒后驾车,不仅给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更是对自己及家人的极大不负责任。血的教训让我们铭记“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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