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中院四项机制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22-09-27 14:32:03
 

  中国法院网讯(王希玉)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完善四项工作机制,努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取得了明显成效。

  完善多元解纷工作机制。聊城中院注重汇聚矛盾化解合力,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特邀机制,与妇联、司法局成立“水城润禾”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和“水城家和”家事纠纷化解工作室,邀请15名家事调解员、48名家事调查员、12名心理咨询师参与涉未成年人案件矛盾化解。今年以来,涉未成年人案件诉前化解390件,青少年儿童犯罪占全部刑事案件比例降至1.6%。

  应用心理干预审理机制。聊城中院大力推动少年审判和家事审判专业化建设,创新“一庭二室”审理模式,采用“圆桌审判”温馨式审理方式,设立少年感化室和未成年人活动室,全市23名少审法官中已全部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及时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今年以来,在20件案件审理中对罪错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进行心理疏导,最大限度地教育和挽救了失足未成年人。

  构建联动救助帮扶机制。聊城中院积极与妇联、民政局建立反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教育辅导、未成年人权益联合保护、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联动等16项工作制度,对涉案未成年人的量刑情况、权益受侵害情况、帮扶教育情况等全面追踪记录。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金制度,共筹集资金70余万元;自救助金制度施行以来,共向20余名涉案未成年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体现了少年司法的人文关怀。

  坚持阳光教育宣传机制。聊城中院积极组织开展法律课堂进社区、法治校长进学校、巡回法庭进街乡等活动,建立“法治教育+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三合一中小学教育体系,定期组织交流活动,大大提升了青少年法治意识。累计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到社区、学校开展法治宣讲90余次,听讲人数达5万余人,营造了崇德尚法的浓厚氛围。刑三庭撰写的防范未成年人溺水等司法建议得到相关部门采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