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偷越国边境被判刑 缅甸“淘金”梦碎
2022-09-28 15:22:13
 

  中国法院网讯(巫丽祺 张娜)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偷越国(边)境案件,分别判处被告人贺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黄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

  2020年5月17日,被告人贺某听说缅甸打工工资高,便邀集黄某、肖某(在逃)在未办理相关出入境手续的情况下,从该市出发至湖南省长沙市乘飞机至昆明转机到西双版纳,由贺某联系并在他人安排及带领下,采用乘汽车、翻山越岭等方式偷渡至缅甸境内。2020年11月3日,贺某联系并在他人安排及带领下从缅甸偷渡回国。2021年8月4日,黄某从云南勐啊口岸入境。同年12月28日,民警抓获贺某;同日黄某在民警电话联系下主动到派出所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贺某、黄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贺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黄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贺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黄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黄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刑罚,有前科,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贺某曾因吸食毒品被行政处罚,有劣迹,亦可酌情从重处罚。综上,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