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巡回审判“盗伐林木”案
2022-09-29 09:52:30
 

  中国法院网讯(范文琦)9月20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走进城郊镇马元亭村委会,巡回审理一起盗伐林木案件,并当庭宣判。该案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闫明伟独任审判,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腾龙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村两委干部和部分村民旁听庭审。

  2022年5月,被告人周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和未经林权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从家里携带单手锯和柴刀,独自驾驶自己的两轮摩托车前往宁化县城郊镇马元亭村马源岭山场砍伐杉木,经鉴定,被砍伐林木折立木蓄积5.2692立方米。案发后,被告人周某某于2022年6月1日主动前往宁化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另查明,被告人周清生于2022年7月18日签订了《林业刑事案件生态修复管护协议》,并自愿缴纳复绿管护保证金1200元。

  宁化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某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他人所有的林木,砍伐林木立木蓄积5.2692立方米,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被告人周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周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综上,判处被告人周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下一步,宁化法院将依托“生态司法+碳汇”工作小组,以认购“碳汇”的方式替代性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督促被告人复绿补种,践行“破坏—惩罚—修复—监督”的林业生态修复闭环模式,司法助力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