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哲:探索乡村执行模式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2022-10-12 10:28:5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哲
 

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法院院长 李哲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事关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实现,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对推动乡村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有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法院在党委政府的领导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立足于辖区“小城镇、大农村”实际,锐意进取,改革创新,不断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奋勇前进,逐渐探索走出了一条符合乡村地区特点的执行之路,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打造共建共治工作格局。婺源县人民法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关心重视,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发挥县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成员单位由24个充实到40个,将解决执行难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并纳入平安建设综治考评体系。由县委政法委牵头,联合4部门出台文件,把执行工作作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工作来抓。

  坚持协调联动,探索查人找物和财产处置新方式。2022年以来,婺源县人民法院相继与铁路公安、文广新旅局建立联合查控机制,利用高铁、景区有关信息系统,精准查找被执行人。该机制建立以来,协作单位共提供失信被执行人乘车、购票、住宿等信息78条,我院成功拘传被执行人23人,执行到位金额120.3万元。不断完善农村财产处置流程,联合相关部门采用“网络查档+现场调查+村(居)备案”的工作模式,规范对农村房产的评估、处置,探索租赁、交付管理等新型执行措施,盘活闲置资源,实现兑现当事人权益与优化资源配置的双赢。2022年以来,对农村财产处置金额达635万元。

  坚持精准施策,健全失信被执行人惩戒体系。建立“失信+舆论”双惩戒模式,通过在各村居、社区宣传栏中增设“失信被执行人公示”栏目,在本地知名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方式,真正实现让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截至目前,婺源县人民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8期450人。创新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承诺和修复机制,向被执行人随案发送《信用惩戒警示告知书》,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信用预警”,激励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定义务。截至目前,共发送告知书300余份,48名被执行人在收到告知书后主动履行义务。

  坚持重心下移,建立人民法庭参与执行工作机制。破除人民法庭“只审理不执行”旧思维,发挥其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在法庭成立执行组,配齐专、兼职执行人员,凡法庭审结的当事人数量不多、标的额不大、权利义务关系简单的民商事案件,由法庭直接执行。法庭执行工作由县法院执行局统一管理、指挥、协调,法庭和执行局资源共享、协同作战,不定期联合开展“一乡一镇一清”“村村到”等专项集中行动。2022年以来,人民法庭参与执行案件59件,执行到位金额235.6万元。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