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宁都:多方联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022-10-17 14:01:33
 

  中国法院网讯(黄安石)10月14日,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委曾平生带领该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并邀请该县发改委营商环境小组工作人员,来到该县青塘镇政府,经沟通协调,圆满化解一起涉企案件。

  据悉,申请执行人北京天创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赣州分公司与被执行人宁都县青塘镇社岗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由赣州仲裁委员会审理,并作出赣仲字[2021]第138号仲裁裁决书。据此,被申请人宁都县青塘镇社岗村村民委员会应向申请人支付建设工程设计费用150000元。该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因被申请人未能履行该份仲裁裁决书确定的义务,为此,北京天创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赣州分公司申请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宁都县人民法院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法官曾建昌通过仔细阅读案卷、深入调查了解,发现被执行人并没有规避或抗拒履行的恶意,而是被执行人资金出现一定问题,无法按时履行给付义务。因此案系涉企案件,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实现,避免该县营商环境受到不良影响,该院分管执行工作的曾平生高度重视,主动参与该案执行工作,邀请该县发改委营商环境小组工作人员,及时组织镇村两级领导进行沟通协商,言明利弊关系,用心用情调解,镇政府领导讲政治顾大局,站在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当即表示,在被执行人暂无资金的情况下,镇政府将先行筹措此欠款,由此,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在2022年10元20日之前支付申请执行人建设工程设计费用150000元。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