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代号“滨锋52” 集中执行在行动
2022-10-19 09:22:2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闫继勇 于福龙
 

滨州中院邀请人大代表见证集中执行现场。王钟瑶 摄

  今年1月16日,一场由山东省无棣县人民法院和新华社、山东省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展的执行直播活动正在进行。

  一户高门大院前,执行人员启动无人机查看院内情况,看到这阵势,被执行人徐某当天下午就将117万元欠款如数还清。直播活动中,有346.6万网友跟着法官抓“老赖”,网友留言不断。此次活动也是山东省滨州市两级法院开展“滨锋52”执行行动的一部分。

  在滨州市两级法院,这样的集中执行行动每周都在进行。

  ■用好“笨办法” 集中造声势

  每一次执行直播活动,都有被执行人主动还钱,几乎成了规律。从个体到群体,带动社会诚信观念的回归,这是滨州市两级法院“滨锋52”执行行动的初衷。

  今年1月,在辖区邹平市人民法院进行了半年试点后,滨州市两级法院正式启动“滨锋52”执行行动,即要求8个基层法院每年开展不少于52次集中执行,执行指挥中心响应时间不超过5.2秒,滨州还瞄准了全省最快执行速度,提出80%的首次执行案件52天内结案。

  “这么早就敲门,你们这是扰民!”1月14日凌晨5时,天还未亮,无棣县西小王镇的被执行人杜某被执行法官叫醒,一边穿衣服一边嘟囔。

  杜某和妻子侵占父亲的死亡赔偿金54万元,母亲和弟弟申请执行,执行干警屡次扑空后,赶在春节前的清晨将杜某堵在家中。这一幕被随行记者记录下来、直播出去,与被执行人反应不同,“这不叫扰民,这叫执法严明”“黎明的光,叫醒沉睡的你”,直播弹幕上一片叫好声。

  “这不就是老板嘛,我们都吃了好几年的饭了,没见换人啊!”在滨州市沾化区富国街道一间小吃店,执行人员跟等着上菜的熟客闲聊,老板骤然变了脸色。经过拘传,店老板承认了假借他人名义经营逃避执行的事实,如数偿还4.4万元的借款和利息。

  在滨州,80%的执行案件是标的额10万元以下的小案件,很多失信人员通过借名经营、借名置产等方法逃避执行,为此,滨州市两级法院常态化开展“滨锋52”集中执行,今年1月至9月,1794人次执行干警和司法警察参加集中执行行动137次,处置突发事件13次。“要从解决现实问题的角度出发,用好传统执行的‘笨办法’,借助常态化的集中执行声势,引导失信人员和社会公众知敬畏、知行止,带动社会诚信观念的整体回归。”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常清利介绍说。

  挨家挨户查人找物的“笨办法”,取得了“打击失信”的好效果。“滨锋52”行动启动以来,滨州法院受理执行案件21595件,执行到位金额29.14亿元,有财产可供执行实际到位率等指标居全省第一位。“不能当‘老赖’”成为打在公屏上、映在人心里的观念。

  ■管理要精准 指挥要得当

  5月11日晚8时,经过了10个小时的紧张腾空,滨州4家法院联合参与的法拍房腾空案平稳落幕,2700平方米的商品房现场交付买受人。

  “全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中院根据基层法院需求和案件情况,对同一被执行人的系列案件或协调多家法院跨域协作,或集中统一管辖,极大地提升了案件的执行质量和效率。”滨州中院执行一庭庭长张发荣说。

  滨州中院对全市执行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完善了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和统一作战机制,实现了简案快执、难案精执、大案联执。加大了执行质效的动态监管,每日提醒弱项指标,每月调度未结案件,对基层法院长期质效不达标、黑财清底不到位等情况开展现场调研,深入了解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帮助提供解决方案。对社会影响较大、基层法院办理存在困难或信访反映存在廉洁风险的案件,依法提级执行。2022年,滨州中院提级执行的案件较去年同期增加了50%。

  除了管理精准,还有指挥得当。

  2月11日,沾化区人民法院在一次集中执行行动中,一被执行人的妹夫曹某冲动之下,竟操纵铲车对着法院警车狠狠拍下去,造成三辆警车受损。根据智慧执行APP上显示的现场情况,沾化区法院迅速派出人员赶赴现场处置突发事件。当日,曹某以妨碍执行公务被刑事拘留。

  滨州中院还大力推行“智慧执行”应用,通过信息技术助力、网络科技融合,提出智慧执行“E步到位”工作法,即执行财产E键查控、远程执行E线响应、失信人员E网打尽、司法拍卖E拍即得、案款发放E步到账。邹平法院执行干警王超通过智慧执行APP、电话、微信多种方式做工作,一起标的额过亿元的案件顺利达成和解。滨州中院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建立了线上联动机制,主城区范围内的不动产查询、查封解封业务实现全程网办,最快反馈时间不到2分钟。今年3月疫情期间,全市法院通过线上方式执结各类案件828件,做到了战“疫”、执行两不误。

  ■执行“稳预期” 司法“暖民心”

  今年3月,滨州又一次经历疫情考验,经济社会发展压力巨大,全市法院坚持“稳”字当头、“暖”字打底,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启动了护企安民的“温暖行动”。

  4月初,惠民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安霄接到了一起13名劳动者申请执行某旅游公司劳动报酬案件,疫情期间,旅游公司经营惨淡,陆续有多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先要让企业活下去,才有执行到位的可能性!”法院确定了执行工作思路,将涉及该旅游公司的案件通盘考虑,多番做申请执行人工作,为公司营造了宽松的经营环境。

  5月底,国内游市场回暖,旅游公司的负责人主动找到安霄,全额支付了13名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法院给了企业喘息的机会,现在有盈利了,肯定要积极配合履行。”该负责人表示公司目前运行良好,其他执行案件也会分期履行到位。

  立足本地情况,做好企业和民生的双重保障工作。滨城区人民法院帮助滨印集团完成2000余万元商业地产的“以物抵债”,山东某置业公司清理负债后,轻装上阵;沾化区法院派出警力,对多起案件开展集中异地评估,及时处置位于潍坊、青岛、杭州等地的一批房产和船舶,为中小微企业执行到位金额逾千万元;邹平市法院妥善处置神龙酒业债务纠纷,协调两家债权人企业垫付酒厂职工工资61万元,职工不再阻挠影响拆迁进度,债权人企业有望于近期拿到490万元拆迁补偿款。

  滨州中院出台了《关于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全市法院灵活采取查控措施,合理选择执行财产,对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部署开展“涉案款物专项清理处置行动”和“涉中小微企业专项执行行动”,4月以来,全市法院与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对接,对库存厂房、土地、烂尾楼项目等查封资产进行清理,加速库存资产盘活,执结重大疑难涉企案件774件,执行到位金额6.28亿元。

  ■数量“降下去” 效果“好起来”

  “法官,你说,调解协议我已经做了让步,他要再不履行,那我咋办?”

  4月12日,原告陈某与被告李某因买卖工地木料产生纠纷,诉至阳信县人民法院。经过法官反复做工作,陈某作出让步,李某分两期支付货款12万元,每期6万元。就在签订协议时,陈某突然发问:“如果他不履行,我怎么办?”

  “不让老实人吃亏,减少无谓执行。”全市法院瞄准“民商事案件自动履行率”,加大执源治理工作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前端,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

  全市法院常态化推行调解违约惩戒制度。在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后,法官充分履行审查提醒义务,在常规约定外建议增加违约惩戒条款,如拒不履行调解协议,违约方将在总标的额10%到15%不等的范围内支付违约金。据统计,约定了违约惩戒条款的调解协议自动履行率超过85%,越来越多的调解案件当场过付。

  为了帮助当事人准确认识执行风险,执行人员还提前介入诉讼阶段的调解工作,当起了“执行预警师”。

  山东某工程有限公司将“箱涵钢板桩支护工程”分包给天津某建筑工程公司,山东公司称天津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操作不规范,造成路面局部沉降过大,附近房屋大面积断裂,损失巨大,天津公司则要求山东公司如数支付工程款116万元,双方各执一词,并分别提起本诉和反诉,案情复杂。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邀请了执行人员、鉴定人员一同参与调解。鉴定人员就损失数额及关联性的鉴定问题进行释明,工程鉴定难度大、费用高、历时长;执行人员表示,双方各有纠纷,相互财产保全必然影响双方经营。

  经过充分沟通,双方表示各退一步,山东公司支付天津公司工程款80万元,并当庭履行完毕。

  2022年上半年,滨州全市法院民商事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最高为76.94%,1613起案件当事人未经执行程序兑现胜诉权益3.06亿元。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关系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滨州法院将一如既往坚持群众满意的‘金标准’,智慧执行和传统执行‘双管齐下’,下大力气解决执行工作中的痛点和难点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执行获得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滨州中院院长李军说。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