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为契机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2022-10-20 09:09: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鸿翔
 

  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实施“完善审级制度”之后的重要举措。基层人民法院应以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为契机,准确把握“一审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及时定分止争”的职能定位,以诉源治理和繁简分流为导向,以全流程网上办案和在线诉讼规则为抓手,以强化审判管理和提高司法能力为重点,以规范指导和制约监督为保障,以激活效能和案结事了为根本,努力让审级职能与群众所需所盼更加精准匹配,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一、求真务实,夯实事实查明“奠基石”

  按照“强优补弱、全面提升、走在前列”的工作思路,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在全院召开“岗位大练兵”活动和“一审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专题研讨会,要求全体员额法官聚焦“一审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的角度,总结交流经验做法,研究探讨一审审判工作思路,推进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一是着眼全局,做好庭前准备。法官要通过庭前归纳整理诉讼材料,提高查明事实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利用速裁团队快审快结经验做法,将类型化案件制作制式调查提纲,将要素式审判中的做法借鉴到复杂案件的庭审环节中,提前厘清法律关系。二是高效规范,充分行使释明权。法官要按照“权利告知到位、法律释明到位”的理念,主动引导当事人充分举证。法官运用释明权应当贯穿诉讼开始到终结全过程,认定事实必须以充分抗辩为基础。对于事实真伪不明,未获得明确心证的,允许当事人补充证据、陈述主张和发表辩论意见,从而最大限度地还原事实真相。三是提高质量,加强文书说理。裁判文书说理要详略得当,确保当事人胜败皆明,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要避免通过罗列证据直接概括案件事实,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查明案件事实为切入点,化解当事人疑惑。四是加强培训,提高专业化技能。各审判团队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并邀请其他庭室法官和法官助理充分参与进来,培训既突出专业特色,又打破专业壁垒,跳出专业看专业,不断扩大法官和法官助理的认知层面。同时,加强与上级法院的良性互动,邀请上级法院法官答疑解惑,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标准,规范裁判行为,不断总结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的经验教训,提高一审案件质量。

  二、协同推进,打通实质解纷“梗阻路”

  要将改革试点与落实强基导向、加强诉源治理等工作结合起来,注重民事案件繁简分流、类案解纷等与改革试点集成配套、协同推进。

  一是让人民法庭“活起来”。与乡镇、街道共建“无讼网格”,精选典型案件定期开展巡回审判,每个法庭指定一名网格联络员,将调处化解工作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合力化解诉讼纠纷与非诉讼纠纷。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等批量式、群体性纠纷案件,采取示范诉讼模式,选择一件典型案件先行调解、先行判决,为其他案件审理明确导向、提供参考,对已经涉诉以及潜在的当事人加强引导,让当事人充分了解纠纷处理过程,自行选择处理方式,避免方案不一、调解差异引发新的矛盾纠纷,切实做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二是让各级调解组织“动起来”。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充分汇聚人民调解、调解组织调解、派驻法院调解员调解、老法官调解、公益律师咨询等多种解纷力量,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文化长廊,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纠纷化解服务。三是让繁简分流“通起来”。对立案登记的案件精准分流,对诉讼案件精准分道;对非诉调解成功的纠纷由专人进行司法确认;简单案件由速裁团队通过简化送达、示范性裁判、集中开庭、简化庭审程序等方式快审速结;复杂案件由专业审判团队精细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交由入额的院领导办理。按照案件类型将调解、司法确认、简单案件、复杂案件、重大疑难案件等分类办理,最大限度利用好基层法院自身“分调裁”的优势,形成有可操作性的裁判规则和指引,推动类型化案件实质解纷,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三、科技赋能,步入审执工作“快车道”

  要强化科技赋能,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构建信息化智能化支撑保障体系,解决制约改革推进的难点堵点问题,充分释放改革效能。

  一是瞄准“数字化”。大力推进“智审、智执、智管”建设,依托山东智慧法院4.0系统、移动微法院以及执行案件管理平台三个应用支撑体系,形成“当事人申请—法院发起—部门办理—其他部门协助—反馈当事人”的工作全闭环。围绕司法文书纠错、裁判文书自动生成、统一送达平台等系统的应用,为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赋能,以智慧法院应用助力改革试点工作。二是瞄准“系统化”。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打造数字化审委会,集音视频播放、会议签到、会议表决、信息收发、会议材料展示等功能于一体,改变审委会靠大量印刷纸质材料进行报告的习惯做法,并实现与科技法庭的互动。三是瞄准“人性化”。积极推进在线诉讼,并依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的“互联网法庭”,轻松实现线上线下“云开庭”。同时,对“上提”和“下沉”案件做好窗口和媒体渠道的宣传,最大化满足当事人多元需求,真正做到服判息诉。四是瞄准“实干化”。从年轻干警中选出思想政治过硬、智慧法院应用熟练、各项业务指标强的年轻骨干,提拔任命各庭室负责人、审委会委员和中层副职,不断优化审判团队设置及运行模式,促进审判组织架构与试点要求不断适应。

  (作者系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