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和龙:善意执行为中小企业纾困解忧
2022-10-24 14:19:21
 

  中国法院网讯(董慧文)  近日,吉林省和龙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的司法效果,有效保护了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赞许。

  2018年1月,申请执行人某开发公司与被执行人某渔业公司签订房车租赁合同。约定期限已过被执行人仍未支付租赁费,申请执行人多次与被执行人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经法院组织调解,被执行人尚需向申请执行人履行50万余元及违约金、律师费。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认真阅卷,梳理案情,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为更好更快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减少双方时间成本,承办人决定从调解入手。刚开始双方分歧较大,通过电话、组织双方当事人当面调解、背对背调解,并对双方公司进行了释法析理,从受疫情影响企业面临诸多困境这一角度,希望双方能互相体谅。在承办人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一起涉企矛盾纠纷顺利化解,双方企业代理人握手言和。

  和龙法院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将调解贯彻涉企案件始终,妥善处理各类涉企案件,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全力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