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宁都:执行干警耐心释法 拒执人母亲代为履行
2022-10-25 08:48:31
 

  中国法院网讯(黄安石 曾建昌)10月24日,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经耐心释法、细心调解,力促被执行人母亲代为履行案款,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据悉,2016年12月20日,被告曾某因承揽工程需资金周转向原告丁某借款91800元,并出具借据一张。约定:每月利息1836元,在2017年元月30日前本息全部付清。然到期后,被告曾某未偿付原告分文,经原告多次催收也未偿付,原告故而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曾某在该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丁某借款本金91800元及其利息(按月利率2%,从2016年12月20日起计算至还款之日止)。判决生效后,被告曾某仍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欠款还清,丁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经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曾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此后,执行干警数次强制执行均因曾某在外揽工、居无定所而无果。

  近日,曾某母亲的老宅卖给他人,曾某回来协商处理,10月24日上午,执行干警掌握了此情况后,快速出击,将尚在家中的曾某控制住。曾某老母亲便主动与执行干警协商,经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曾某母亲表示愿用卖房的房款代曾某支付欠款,丁某看到曾某母亲的诚意,免去了曾某大部分利息,在执行干警细心调解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随后,曾某母亲按照协议履行全部款项,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