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虚假诉讼 维护司法权威
2022-11-08 08:41:2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汪勇钢
 

  惩治虚假诉讼,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大任务,也是人民法院肩负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对于保护群众权益、保障经济发展、维护司法权威、建设诚信社会和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增强打击虚假诉讼的意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一切问题的根源都可以从思想上找到端倪。

  开展思想讨论,教育干警深刻认识虚假诉讼不只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损害,更是对诉讼秩序的破坏,对司法权威的挑战。以先进带后进促发展,激发干事激情,促使干警自觉增强打击虚假诉讼的使命感、责任心。

  汇编虚假诉讼整治工作手册,建立诉前、诉中、诉后三阶段全方位防治机制以及责任追究一整套工作流程,实现既有效避免过度考虑诉权的“不作为”,又有效防范以整治虚假诉讼为由的“不立案”。

  增强打击虚假诉讼之力。治理虚假诉讼乱象,不仅要有“零容忍”的态度,更要有狠抓落实、抓而能成的执行力。如果没有强大的打击之力为支撑,空有打击之心终归无济于事。

  强化数字赋能,有效梳理问题、短板,将虚假诉讼失信人、职业放贷人信息整体嵌入办案办公平台,实现立案自动预警、标记提醒并主动推送,整治“选择性”执法,提升甄别效率,严守案件入口关。

  强化学习培训,常态化推进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专项业务学习;统一打击标准,组建跨部门专业甄别队伍,努力练就有效甄别虚假诉讼的“火眼金睛”。

  强化主动出击,落实依职权调查取证,严查“手拉手式”调解,以“发现线索,一律严查;妨害司法,一律重罚;涉嫌犯罪,一律移送”的决心,提升司法惩戒力,严把案件事实关。

  强化执行审查,充分发挥执行环节的能动性,突出重点查处执行异议、参与分配等程序中当事人反映强烈的问题,严把案件出口关。

  提升打击虚假诉讼之效。“以十案之力,查一案之弊”,目标是要“治百案秩序”,让虚假诉讼止于萌芽,让诚信诉讼成为风尚。

  实现村居“屏对屏”宣传,线上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法官说法等视频,组织开展庭审观摩等活动,实现宣传效果“双倍增”,借助村干部熟悉情况的优势,对争议较大的民间借贷、分家析产等纠纷,早介入早调查,发现苗头性问题,主动出击。

  推进行业领域“点对点”预防,对虚假诉讼多发、易发领域,联合市场监管、人民银行等部门推进针对性预防教育。立足本地司法实践,开展“法治体检”、案例宣讲,指引行业主管部门增强防范意识、提高查证能力,提升行业内部的防范监管效力。

  实现诚信诉讼“面对面”提醒,有效发挥诉讼服务中心及人民法庭分中心的窗口作用,运用显示屏动态宣传效能,循环播放虚假诉讼典型案例,发布提示不诚信诉讼相关特征及惩戒措施。实行诚信诉讼告知书签订全覆盖,提醒当事人合理使用诉权,提升诚信约束力。

  整治虚假诉讼,意义重大。“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前行路上,我们既不能轻视其中的艰难、期望毕其功于一役,也不能因其耗时费力、目标高远而裹足不前。人民法院要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执着,紧盯目标、砥砺前行,打击虚假诉讼,推进诚信社会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