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篇
2022-11-08 20:24:42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作出重大部署,强调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基层治理的最前沿。创建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机制、“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机制、商会驻庭调解室、“E+智慧法庭”平台、“船上法庭”模式、“古村治理法”等,一个人民法庭打造一块特色品牌,一个村庄设立一个法官服务站;创建“数字法庭”,将法庭架构在数字空间、呈现在群众身边,打造网格化服务团队……一系列创新与探索,百花齐放,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中国特色基层治理制度,是基层司法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融入基层治理体系的美丽风景。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法庭

构建一核双驱三赋能工作机制保障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案例点评:亚运村法庭立足审判职能,主动作为、服务大局,构建“一核双驱三赋能”工作机制,制定涉老案件审理工作规定,完善法庭适老化诉讼服务,融合社会力量共同关注老年人权益保障,既是人民法庭专业化建设的有益探索,也是人民法庭服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缩影。

  北京朝阳法院亚运村法庭结合人民法庭的职能定位、地域特点和集中审理全区部分涉老年人权益保障类案件的工作实际,以“长青”党建项目为引领,构建“一核双驱三赋能”工作机制,提升司法为民水平,精准助力基层治理,推动凝聚队伍合力,服务保障新时代老龄事业长远发展。

  一、聚焦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建设,以制度规范提升执法办案质效,提升涉老审判“专业化”水平

  一是完善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对老年诉讼参与人的司法保障与程序供给,探索建立陪同诉讼、家事调查、上门审判等制度,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二是优化适老诉讼服务,对诉服大厅进行适老化改造,将精细化的诉讼服务贯穿审判工作各个环节。三是组建专门审判团队,选任审判和社会经验丰富、综合能力突出的人员成立涉老审判团队,聚焦要点、总结要旨,以典型案例的示范性裁判彰显司法理念、实现价值引领。探索涉老案件集中审理后,涉赡养类纠纷平均审理时间缩短了30天;涉老年人行为能力认定及指定监护人类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16天,让涉诉老年人及家属感受到更高效、更便捷的诉讼体验。

  二、坚持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与调处化解双轮驱动,以多元解纷营造护老法治环境

  主动融入基层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按照朝阳区委相关要求开展矛调工作。一是引入专门调解组织,对涉养老机构的服务合同、侵权类纠纷进行专门调解,在快速定纷止争的同时,帮助相关行业提高自治能力,规范经营方式,从源头预防纠纷的产生。二是推动建立三级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与辖区党委共同培育和发展涉老纠纷解纷力量,对调解队伍加强法律知识和调解规范培训,构建朝阳区涉老矛盾纠纷源头预防调处化解三级体系。三是全方位加强普法宣传,将调研成果和典型案例转化为老年人喜闻乐见的视频类普法作品,在各级各类媒体推送、传播;依托法官工作站平台,围绕继承、赡养、理财等贴近老年人生活的热点问题,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帮助老年人提升防诈防骗、证据保护等意识。2022年以来,近三分之一的涉养老机构类合同纠纷通过调解和解方式解决;涉老继承类纠纷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化解的案件同比增加了18%。

  三、同步推进三项赋能,与社会力量共建互联助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专家智库赋能理论支撑。与首都高校、老年法律研究机构开展合作共建成立“法学教育实践基地”“老龄法律研究基地”“老年人权益保护研究中心”。“两基地一中心”已逐渐成为深化交流、助力审判、培养人才的重要平台,有效促进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良性互动。二是多维联动赋能专门保障。发动、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关注、关护老年群体。探索涉老法律援助专项对接,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老年当事人依法提供法律援助与专门志愿者协会合作共建,吸收有意愿、有能力的优秀退休干部职工参与法庭诉讼引导志愿活动,让积极老龄观落地见效;与辖区卫生服务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为法庭提供医疗应急响应保障,切实保障到庭老年人的生命健康安全。三是学思行悟赋能长效发展。注重加强对老龄工作文件的学习,将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思想理念、具体要求落实到审判工作中;充分运用好“片区法官”制度,提升干警特别是青年干警社会认知、体察和群众工作能力;发起成立“长青志愿服务队”,倡导善行善举、奉献社会。强化专业学习,通过组织“资深法官观摩庭”和“优秀法官专题课”等方式,丰富实务学习路径,以更高水平的庭审、文书检验涉老审判工作成效。去年以来,法庭相关工作被央视新闻、人民网、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北京日报等媒体广泛报道;干警完成相关调研成果30余项,并受邀参加服贸会“中国国际养老产业高端论坛”作主题发言。

  下一步,朝阳法院将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持续探索行之有效的涉老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创新,以高质量、更便捷的诉讼服务举措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升老年人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作出基层法院应有的担当和贡献。

河北省安新县人民法院白洋淀法庭

“船上法庭”融入水区基层社会治理最前沿

  案例点评:白洋淀法庭积极顺应淀区生活方式,推动司法资源下沉,法官定期巡回、民调驻点值守、常态在线接待、多元协同联动、就地化解纠纷,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有效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用“船上法庭”模式及时回应水区(景区)群众、游客的司法服务新需求。

  白洋淀位于河北雄安新区,水域面积366平方公里,大小淀泊100多个,水村39个,水区人口13万。白洋淀景区为5A景区,每年游客1000万人次。群众出行、游客观光主要靠车船转乘,交通不便。2016年设立白洋淀法庭,配备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各2人、特邀调解员7人,管辖白洋淀水区旅游、环境资源案件,成立以来审结案件1466件、诉前调解468件,有力践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

  一、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畅通服务水区群众“最后一公里”

  法庭打破“坐堂问案”审判方式,主动延伸服务触角、跟进群众需求,购置机动船舶,改造成“船上法庭”,配备移动数字法庭系统,具备5G传输功能,常年穿梭在白洋淀水村、淀泊、码头、航道,使广大水区群众茶余饭后即可在“船上法庭”表达诉求、协调利益、保障权益。今年以来“船上法庭”开庭31次,免去水区群众打官司的舟车劳顿之累,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二、五位一体、协同联动,“法庭+”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推动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与旅游、公安、海事局和乡镇村等调解组织建立了“五位一体、协同联动”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合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在水区3个乡镇,按雄安中院统一部署设立了“法庭+镇调解中心+村调委会”模式的“法官服务站”,应邀列席乡镇党委会议,参加党建、综治联席会议,共商共治多元解纷;在4个景区都设立了“法庭+旅游局投诉室+水上调解室”模式的“巡回审判点”,主持并指导景区化解涉旅游矛盾纠纷。“法官服务站”和“巡回审判点”实行“响应乡镇统筹、依托综治平台、法官定期巡回、民调驻点值守、常态在线接待”的运行模式,并用以案说法、送法下乡、邀请旁听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今年以来诉前化解矛盾纠纷74件、法治宣传25次、普法讲座8次,使群众和游客切身感受到了非诉解纷带来的便利快捷。

  三、七点一线、就地化解,打造“不设围墙”的流动专业法庭

  注重综合性审判与专业化审判相结合,针对法庭地处白洋淀5A景区、旅游产业特色明显的特点,开展涉旅游纠纷专业审判,综合白洋淀景点星罗棋布、游客人流量大、流动性强,旅游纠纷突发性强、证据易失等因素,在淀区设立了覆盖七个主要景点和一条主要观光线路的“七点一线”巡回审判点,通过张贴二维码、建立微信群、公布专用邮箱等方式,随时在线接听、流转、回复群众求助,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审理、就地裁判,哪里有纠纷法庭就出现在哪里。今年以来,调处涉旅游纠纷51起、在线答疑解惑131件,有效实现矛盾不上交,为营造淀区和谐的旅游环境提供了强力司法保障。

  四、集中受理、三审合一,助力白洋淀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涉白洋淀环境资源、旅游的刑事、民事、行政三类案件均由白洋淀巡回法庭一并办理。在涉旅游案件中,对于游客投诉或旅游局及景区的纠纷移送,法庭受理后开展诉前化解、审理等工作;在涉环境资源案件中,注重监督指导环境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强化环境司法与环境执法的“法法衔接”,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和司法建议。今年以来审结涉白洋淀环境资源案件13件,向执法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书5件,全部得到回复和整改,为白洋淀水质从劣Ⅴ类到Ⅲ类的跨越性突破贡献法院力量。

  白洋淀法庭的各项工作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和群众的信赖称赞,中央、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多次到法庭调研指导,法庭收到游客、群众多封感谢信和多面锦旗,《人民法院报》《河北日报》等新闻媒体也对法庭先进事迹进行了深入宣传报道。

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

融入基层治理“三结合”打造服务基层新路径

  案例点评:献县法院积极探索人民法庭工作与基层治理体系的契合点,注重党建引领作用,强化与基层党委协调联动,打造符合地方特色的调解品牌,通过“三个结合”工作模式,全方位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献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人民法庭工作与基层治理体系的契合点,充分利用人民法庭贴近基层、服务群众前沿阵地的优势,强化党建引领,与基层党委联动,发挥专业优势,“三个结合”谋发展,建立健全以人民法庭为重要法治支点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一、党建队建相结合,思想引领有成果

  进一步找准党建工作与人民法庭工作的结合点、契合点,秉持“让党旗在法庭高高飘扬”的理念,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推出“党建+”人民法庭工作模式,以人民法庭为点,以基层法院为面,以点促面,激活党建末梢,让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直抵群众身边。一是推行“党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升法庭支部生机活力。坚持“支部建在庭上”,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优化人民法庭党组织,根据地域相邻、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城关、本斋、商林法庭联合党支部和张村淮镇法庭联合党支部,选举年轻骨干力量加强支部委员会建设,强化党员队伍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从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抓起,大力提升人民法庭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夯实基层组织基础,激发支部凝聚力和生机活力。二是打造“党建+党员志愿服务队”,推动司法资源向基层下沉。发挥党员先锋作用,组建以法庭党支部党员为主体的党员志愿服务队,积极走访辖区乡镇、村街、社区,形成“一乡(镇)一司法档案”。及时梳理诉前及各渠道汇集的民事纠纷,强化辖区内农村土地、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家事邻里等多发常见类型化纠纷的源头治理。广泛对接和吸收基层解纷力量,将村支部书记、乡镇网格员纳入特邀调解队伍,以熟悉乡村情况、了解人员信息的优势,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合力。

  二、动态静态相结合,融入基层有举措

  一是建立人民法庭庭长列席乡镇党委扩大会制度。紧密联系乡镇党委政府,主动服务乡镇发展大局,研究确定法庭庭长每月固定列席一次乡镇党委扩大会议,将近期辖区民事纠纷特征、综治矛盾纠纷点及发展态势、审判案件中信访苗头和不稳定因素作为固定议题进行汇报,为乡镇依法行政建言献策,助力党委领导适时调整决策部署。一年来,先后向十八个乡镇党委发出司法建议26条,均被采纳;对乡镇相关人员进行点单式培训10次,为基层治理提供优质司法保障。固定列席会议与“乡镇呼叫,随时报到”“发现问题,主动通报”相结合,主动与乡镇、村构建三方联防联控体系,合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二是建立法官固定工作站与流动工作站相结合机制。固定工作站发挥联系乡镇优势,及时将收集到的民意民需反馈给乡镇党委,做到哪里有司法需求,流动工作站就延伸到哪里,扩大司法服务覆盖面,搭建基层解纷快车道。今年以来,通过工作站对接的案件化解率在90%以上,成功调解信访案件8起,其中涉二十人以上的群体访3起,乐寿镇东唐庄流动工作站成立一个月就成功调解拆迁纠纷6起。

  三、常规特色相结合,源头化解有实效

  各法庭秉承审判调解不松懈、源头治理更加强的原则,在综合各法庭案件特点、地域特色的基础上,形成法治诊所、代表委员联络站、家事联合工作站等各具特色的调解品牌。借助一站式多元解纷、政法委“一轴八员”等各类平台,邀请全国优秀调解员邵维重、全省优秀调解员李德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走进法庭,对婚姻家庭、排除妨害、土地承包等人民法庭多发类型的民事纠纷“把脉问诊”,一些遗留多年的“老大难”问题逐一化解。人民法庭案件调撤率达80%以上,诉前化解率达90%以上,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6.5%,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系统推进人民法庭建设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案例点评:辽宁高院在省委领导下,积极争取省人大支持,系统谋划推进强基工程,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立足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全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开创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近年来,辽宁高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支持,工程化推进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不断拓展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深度与广度,开创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一、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支持,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合力

  一是省委高度重视强基工作,出台诉源治理文件。辽宁省委明确提出“凡是可能削弱基层基础的事,坚决不干、坚决反对”的工作要求,强调2022年基层基础建设的重点要向基层人民法院倾斜,并于4月29日印发《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狠抓调解化访强化源头治理的通知》,坚持预防为主、前端化解,进一步从人员、经费、场所、机制等方面充分保障诉前调解有序有力推进,有力推动人民法庭多元解纷机制健全完善。二是全国首例,省人大出台强基工作《决议》。2022年7月,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在充分调研全省法院强基工作的基础上,听取审议辽宁高院《关于强化基层基础提升审判质效的报告》,全票通过《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在全国尚属首例。《决议》指出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平台和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强调人民法庭应当依法促进基层社会治理,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要形成强基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依法处理等机制,各级政府应当进一步加强对法院的经费保障。《决议》的出台标志着辽宁法院强基工程建设突破性的进入新阶段。

  二、系统谋划推进强基工程,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一是理清思路长谋划。系统制定《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关于开展新时代人民法庭“五化”建设活动的实施办法》《关于开展新时代全省示范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实施办法》三个文件,明确人民法庭围绕基础设施标准化、法庭管理规范化、诉讼服务便民化、司法办案智能化、文化建设特色化5个方面整体提升建设水平,从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等7个方面打造新时代示范法庭。二是创新实施短安排。统筹调整全省人民法庭布局,实施分类建设发展策略,合理设立中心法庭与巡回审判点,科学开展专业化、特色化法庭建设,便于人民法庭发挥司法触角作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持续推进院领导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深入基层解决问题,明确参与基层治理工作方向。截至今年上半年,541个清单问题已解决391个,强化人民法庭人、财、物基础建设。高度重视人民法庭队伍建设,现已选派60名干部任法庭庭长,充实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办案力量235人。促进编制、人员、员额、职数向基层倾斜。2022年争取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83亿元,专门解决人民法庭建设问题,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三、立足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全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一是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提升基层初始案件质效。一体化、精细化、闭环式管理实现全省法院审判质效贯通式提升。完成人民法庭审判执行质效管理平台建设,实现人民法庭审判数据单独统计。2022年上半年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一审服判息诉率、诉前调解成功率、生效案件发改率等反映审判质效的重要指标全面向好、审判质效全面提升态势初步形成。二是努力化解纠纷,诉源治理成效明显,有效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最直接、最广泛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积极参与最高人民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活动。广泛设立诉讼服务站,满足人民群众对“家门口法院”的期待,与1065个单位和组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诉前调解成功36.3万件。三是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促进提高基层治理水平。稳妥处理家事、邻里纠纷案件89259件,促进乡村文明建设。开展巡回开庭3238次,组织以案说法、送法下乡活动1471次,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聚焦“急难愁盼”,出台便民利民措施142项,解决问题539个。向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白皮书等851份,精准服务科学决策。

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孤家子法庭

用好“法官说事点”做“人民满意”的新时代人民法庭

  案例点评:孤家子法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以建立“法官说事点”为依托,通过“请进来,走出去”,让老百姓多一个倾诉渠道、评理渠道和释法渠道,切实打通为民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2022年,孤家子法庭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作为全国唯一受表彰的人民法庭,代表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会见。赢得“人民满意”,得益于孤家子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辖区乡镇、村部所在地、农业合作社等百姓聚集场所创设“法官说事点”,法庭干警、村组干部、乡村贤达、人民调解员作为百姓的“贴心人”入驻,百姓说事、网格说理、法官说法等一系列创新举措组合发力,推动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走深走实。

  一、用好百姓说事,以真诚的态度赢得“人民满意”

  孤家子法庭充分认识基层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让老百姓多个诉求表达渠道,才能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法官说事点”通过接待听群众“说”、登门入户让群众“说”,群众当面“说”、微信“说”与电话“说”相结合等方式,让群众多个将心里疙瘩说出来的地方,做到让老百姓有地方说,说了有人听。“唠家常”是“法官说事点”的主要形式,一是让老百姓诉求在“说事点”反映出来,给群众一个倾诉问题的出口;二是将社情民意在“说事点”收集上来,给基层干部一个了解群众的入口;三是把干群感情在“说事点”凝聚起来,给干部群众一个彼此交流、增强信任的窗口。“法官说事点”设立4年以来,累计开展进村法律服务208次,接待说事群众1852人次,协助处理各类矛盾纠纷889件。

  二、用好网格说理,以积极的行动赢得“人民满意”

  孤家子法庭积极将“法官说事点”融入网格化管理,同政法委员、驻村民警、治保主任、乡村贤达、人民调解员组成矛盾排查小分队,强化村民明理自治能力,推动健全辖区社会治理体系。一是排查说理。借助矛盾排查小分队在矛盾排查过程中,对于处于酝酿形成中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说理,及时化解老百姓心理的疙瘩,止矛盾纠纷于未发。二是热心说理。对于网格中已发现苗头的矛盾纠纷,邀请治保主任、乡村贤达、人民调解员开展热心说理,让老百姓在热心暖心中化解纠纷,化矛盾纠纷于萌芽。三是分级说理。通过科学分类,着重预防和调处可能转化成治安乃至刑事犯罪的纠纷。按矛盾激烈程度实行“黄、橙、红”分级处理,“黄码纠纷”可远程指导说理、“橙码纠纷”要赶赴现场说理、“红码纠纷”须前往法庭说理。四是多维说理。针对矛盾原由,矛排说理团队梯次跟进,多维发力。根据群众说出来的问题,找对症结,优先协助解决问题;对于相邻不和、家庭不睦、情绪不稳等产生的问题,干部、贤达、调解员轮番劝说,民警、治保人员、法官调处跟进,多维度说理,共同化解矛盾。网格说理团队成立以来,已对11个行政村5055户17545人逐户逐人进行拉网式排查,通过说理化解纠纷177起,辖区纠纷成讼率大幅下降,诉讼案件明显减少。

  三、用好法官说法,以专业的形象赢得“人民满意”

  孤家子法庭大力传承和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通过法官说法、巡回审判,练好“铁脚板”、用好“电脑版”,扎实开展“法官说事点”释法明理活动。一是定期说法。每周固定一天为法官说法日,结合巡回审判,开展公开庭审、现场答疑、法治宣讲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释法明理,让老百姓知法懂法用法。二是以案说法。通过典型案例、示范判决、公开宣判等形式,集中宣传民法典,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老百姓知晓社会主义法治的积极意义。三是回访说法。利用下乡巡回办案的机会,开展对案件当事人、说事老百姓的回访说法活动,帮助老百姓彻底解决困扰的法律难题。四是共享说法。借助共享法庭指挥中心,依托辖区内乡镇村社、行业组织现有硬件设施,在乡镇综治中心、村屯、社区、金融行业共设立12个“线上说法点”,通过“一根网线、一块屏”,让法治理念走进老百姓的心里。法官说法活动开展以来,累计开展共享说法15场次,以案说法50余次,回访说法100余次,定期说法200余次,参与群众2000余人次。

黑龙江省肇源县人民法院

聚焦“三个服务”打造“三型法庭”

  案例点评:肇源法院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构建“人民法庭+联调”“人民法庭+品牌”“人民法庭+网格”工作模式,积极参与社会基层治理,提升审判效率。围绕人民群众新期盼新需求,不断深化“四项教育”,优化法庭布局,强化普法宣传,为农民创业增收、农村集体产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法治支撑。

  近年来,肇源县人民法院立足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服务”工作原则,着力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自觉将司法职能融入到乡村振兴与基层社会治理当中,以更高效的司法举措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一、聚焦基层社会治理,打造“创新型法庭”

  一是构建“人民法庭+联调”工作模式。积极打造“1+2联调联动”工作模式,即调解工作在人民法庭的指导下,联合行政力量、社会力量共同组建乡村调解组织,三种力量各自发挥优势,逐步形成了“法院主导、部门参与、全民共治、诉调衔接”的工作格局。2022年1-6月份,通过“1+2”联调联动模式,有效化解家事纠纷、邻里纠纷213件,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构建“人民法庭+品牌”工作模式。结合人民法庭辖区特点和地域文化,深入开展“一庭一特色”品牌建设,三站人民法庭围绕“勤耕不辍·和而同兴”理念,善用乡村治理体系、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创建“耕·和”涉农调解品牌,2022年1-6月,调解涉农案件88件,打造农村社会治理新名片;茂兴人民法庭围绕“绿色生态·共享状态·发展常态”设计理念,创建“三态良乡”绿色发展品牌,助力水绿融合、生态惠民新局面;新站人民法庭围绕“联动助企·优化营商”理念,创建“一联三帮”保企稳业品牌,2022年1-6月,共审结涉企案件65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重要支持和保障。三是构建“人民法庭+网格”工作模式。针对人民法庭送达工作当中的难点问题,肇源县法院充分发挥党政支持优势与群众力量,通过与肇源县委政法委对接,形成“人民法庭+网格”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覆盖广、信息全、网格员人熟地熟等优势,使肇源辖区内700余名网格员成为法院工作的“千里眼”“顺风耳”。2022年1-6月份,通过“人民法庭+网格”机制,成功送达100余位当事人,有效提升了人民法庭审判效率。

  二、聚焦服务乡村振兴,打造“服务型法庭”

  一是加强智慧法庭建设。立足信息化便民服务优势,全面加强“智慧法庭”建设,打造“三横四纵”信息网。通过“云间”审判系统,实现新站人民法庭、茂兴人民法庭、三站人民法庭之间,以及法庭与辖区司法所之间的互联互通,构建起“网络+调解”的人民法庭模式。2022年1-6月份,三个人民法庭线上调解案件合计256件,深受辖区群众欢迎。二是加大巡回审判力度。肇源县人民法院三个人民法庭管辖13个乡镇6个农林牧渔场,共计101个行政村和3个社区,由于管辖面积大,矛盾纠纷数量大,各法庭大力开展巡回审判,主动走出法庭、走进乡村、走进社区,让群众近距离接近司法。2022年1-6月份,三个人民法庭共开展巡回审判198次,把人民法庭开到人民群众“家门口”,让群众切实体会到司法服务的便捷。三是加强涉农村“三资”案件审理。针对地处乡村,涉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等涉“三资”案件多发的实际,三个人民法庭提供涉农案件“绿色通道”,成立涉农案件专案团队,邀请村委会成员和有影响力的村民参与案件调处工作。2022年1-6月份,依法妥善快速处理涉“三资”案件266件。

  三、聚焦人民群众期盼,打造“为民型法庭”

  一是深化“四项教育”。三个人民法庭坚持以思想教育为引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二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在全县5个社区、16个乡镇司法所建立法官服务站,并下派21名法官专门从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进一步将司法服务的“毛细血管”向引导和疏导端发力。结合“四所一庭”建设,与地方党委形成了齐抓共管诉源治理的工作合力,架起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三是强化普法宣传。积极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12期,邀请乡镇人大代表、政府工作人员、企业代表以及村民代表322人次到人民法庭参观,旁听典型案件庭审,进一步深化审务公开。坚持送法下乡,做好农村法治宣传,主动深入案发地以案释法;积极创办“周五课堂”,内容涵盖政治理论、工作流程、业务知识等内容,目前已开展24期、参加人数488人次,解决人民法庭干警思想困惑、工作盲区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干警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积极举办“法治夜校”,目前已开展15期、参加人数315人次,为农民创业增收、农村集体产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法律知识和智力支撑。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创新“法官+工作站”赋能基层社会治理

  案例点评:宜兴法院抓住数字化、信息化发展机遇,依托7个人民法庭在全市推进“法官+工作站”,自主研发相应综合平台及微信小程序,集成微解纷、微指导、微立案、微庭审、微直播、微课堂、微法规、微法官、微执行等9大板块,将融合式、智慧型、便捷化司法送到群众“家门口”,能够有效破解“法官进网格”的一些现实困境,最大限度消除司法服务时空制约。

  宜兴法院始终坚持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服务”“三个便于”“三个优化”原则,全域7个人民法庭在宜兴市辖区(18个镇、街道)全面推进“法官+工作站”建设,以数字治理探索全域解纷、全程服务、全员赋能的基层治理新模式,走出一条新时代“枫桥式法庭”建设新路子。8月6日,宜兴工作经验被《法治日报》头版头条刊载,宜兴市委专门召开法院工作会议暨“法官+工作站”平台建设推进会,部署推广相关做法。

  一、以“智”为介,连通司法为民“终端站”

  找准智慧司法与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相结合的切入点、落脚点,把“法官+工作站”作为矛盾纠纷调处向前端延伸的有效抓手。今年以来,通过工作站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00余起,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一是自主研发“法官+”智慧系统。推出“法官+工作站”综合平台及微信小程序,打造微解纷、微指导、微立案、微庭审、微直播、微课堂、微法规、微法官、微执行等9大板块,集咨询、调解、立案、审理、执行等全过程司法服务于一体,将智慧型、便捷化司法送到群众“家门口”。二是有效破解“法官进网格”现实困境。“法官+”平台消除了司法服务时空制约,纠纷发生后,各类主体既可远程视频连线所在辖区法庭的法官获得调解指导,又可直接申请网上立案,还可利用微庭审组织线上开庭,当事人足不出社区(村)即可全程享受法院微服务。三是致力成为“基层组织”司法智囊。将“法官+”平台纳入四级代表调解工作室、矛调中心等基层社会组织,司法所、工会、妇联等部门可连线辖区法庭法官协助解决突发、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即时为基层解纷提供司法支持。

  二、以“新”为谋,服务乡村振兴“主旋律”

  将“法官+工作站”嵌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与地方支柱产业、特色农业、乡村旅游发展深度融合,于今年9月挂牌成立“江苏高院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先行先试,致力推动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宜兴实践”走深走实。一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支柱产业发展。和桥法庭、官林法庭先后在华东第一石材市场、电线电缆企业联合会等设立“线缆企业信用修复指导工作站”“破产调解联络站”,一体化实现企业信用预警、教育督促、信用修复及涉诉案件多元调解,助企纾困,暖企发展,推动产业振兴。二是强化司法惠农助农、保障现代化农业发展。周铁法庭、徐舍法庭在金兰村、美栖村等设立工作站,畅通涉农纠纷绿色通道,瞄准农业升级、农村进步、农民发展等关键问题,主动为老百姓提供触手可及的司法服务。三是护航美丽乡村建设、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张渚法庭在白塔村、龙山民宿村等设立工作站,定期开展法治宣传,为游客提供法律咨询,以“身边的司法服务”提升游客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以“人”为本,打造法治传播“主阵地”

  充分发挥“法官+工作站”司法宣传、教育、指引功能,构建横向到底、纵向到边、上下联动、覆盖宜兴城乡的法治文化传播站点,形成法治文化建设功能有机融入社会治理新格局。“科技赋能文化传播矩阵”入选“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一是讲好法治故事。工作站发布典型案例、巡回展播打击养老诈骗等短视频、微电影50部,周铁法庭与龙亭村共建村级法治文化长廊,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律熏陶。丁蜀法庭进村审理的一起赡养案例被《人民法院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栏目开篇录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层更加深入人心。二是用好法治讲堂。与市妇联联合设立“阳羡爱心港”,开设未成年人暑期法治课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官林法庭为分散在全国20个省市的500多名宜兴电缆企业供销经理开设“微课堂”,以真实案例防范提示经营风险。三是搭建培训平台。上线25个云课堂视频,基层调解员、网格员、执法人员在线观摩庭审直播、参加线上培训2000余人次,有效提高基层调解人员、调解组织纠纷调处能力。

  “法官+工作站”运行以来,人民法庭纠纷源头治理、化解人案矛盾、释放司法资源效果显著,有力促进审判质效提升。今年以来7个法庭主要质效指标均位于无锡31个人民法庭前列,宜兴法院整体审执质效综合得分位列无锡基层法院第一,蝉联“无锡审判质效优胜法院”。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加强“共享法庭”建设健全基层治理体系

  案例点评:浙江高院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将“共享法庭”架构在人民群众身边,打破传统人民法庭在工作时间和空间上的制约,将司法服务的载体和触角向镇街、村社最基层延伸,送法下乡,种法进乡,开辟了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的新路径,是推动健全“四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创新和生动实践。

  “共享法庭”是架构在数字空间、呈现在群众身边的人民法庭。2021年,浙江高院总结推广杭州、丽水等地做法,争取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共享法庭”建设健全“四治融合”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把“共享法庭”打造成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层阵地,打造成一站式诉讼服务、多元解纷、基层治理的最小支点,它以数字化平台为依托,以实体化场所为支点,“不增编、不建房”“一根网线一块屏”,送法下乡,种法进乡,将司法服务的载体和触角向镇街、村社最基层延伸,让司法服务更加普惠均等精准可及。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成“共享法庭”26699个,指导调解145171件次,化解矛盾纠纷113008件,组织普法宣传3.79万场。人民日报、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多次关注报道,经验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等领导批示肯定。

  一、促进自治,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

  一是保障基层群众依法自治。依托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自治组织,设立村社“共享法庭”23200个,并在乡镇(街道)设立镇街“共享法庭”1403个,覆盖全省90%以上农村和社区、100%的镇街,通过依法指导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极参与基层议事协商,为集体事务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有效提升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能力和法治化水平。二是激活发挥行业自治功能。依托金融、保险、邮政等营业服务网点,或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调解委员会、调解组织、行业协会、仲裁协会、律所等机构、组织,设立特色“共享法庭”2096个,高效化解类型化纠纷,促进行业管理规范化,累计指导调解45496件,化解纠纷39106件。三是推动构建自治协同体系。通过实施“共享法庭”系统工程,形成了政法委牵头、法院主推、司法行政等多部门支持配合、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大格局。

  二、提升德治,浓厚崇法尚德社会氛围

  一是发挥以法隆德重要功能。利用“共享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通过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失信曝光等,讲法理、明事理、融情理,弘扬美德善行。如丽水法院组织被执行人在居住地“共享法庭”,集中观看当地“诚信奶奶”陈金英践诺守信的感人故事,促使935个执行案件3957.4万元债务主动履行。二是激发以德辅治强大动能。“共享法庭”扎根乡土,在建设和运用中充分挖掘当地传统德治文化,弘扬先进人物事迹,提升德治教化能力。如衢州市柯城区法院白云未来社区“共享法庭”,依托“南孔有礼”文化,打造家事“和姐”平台,由当地妇女组织每周选派1名有威望的“和姐”进驻“共享法庭”,参与家事纠纷调解,建设和睦社区,当地反响良好。

  三、强化法治,夯实基层社会法治底座

  一是打造基层法治阵地。“共享法庭”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基层阵地,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的法律服务,推动基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生态。全省“共享法庭”已组织普法宣传3.79万场225.21万余人次、调解培训3.13万场83.76万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12.09万人次。二是培养法治带头人。每个“共享法庭”都配备一名庭务主任,以此着力培养一批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增强基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实现从“送法治下乡”到“种法治进乡”转变。三是有效整合法治资源。“共享法庭”作为建设法治社会、法治乡村的最小单元,精准对接基层法治需求,汇集各种解纷资源,打通信访、调解、诉讼“三支队伍、三个环节”,推进矛调中心解纷网络和机制在最基层发挥诉源治理实效。

  四、落实智治,提升基层治理整体效能

  “共享法庭”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打破传统人民法庭在工作时间和空间上的制约,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构建起覆盖城乡全域的法律服务网络,开辟了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的新路径。全省“共享法庭”已开展网上立案77036件、在线诉讼42296件次、协助执行23115件次。依托浙江“全域数字法院”改革开发的“共享法庭”应用平台,集成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庭审公开网、裁判文书网等系统,与人民调解大数据平台、浙江解纷码等实现业务协同,打破数字壁垒,汇聚各类治理数据资源,实现社会治理体系省、市、县、乡、村、网格六级贯通,成为浙江基层治理“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建设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基层治理法治化提供强有力智能支撑。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聚焦文化引领“一盘棋”赋能基层善治“新境界”

  案例点评:安徽高院积极探索以安徽法院特色先进文化——红色文化、法治文化、传统文化、创新文化,引领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善治善为新路径,有效将文化软实力转化为法庭发展、基层治理的“硬支撑”。

  近年来,安徽高院高度重视“以文化人、以文兴庭、以文促治”,高站位、“一体化”推动法院文化与法庭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探索以安徽法院特色先进文化引领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善治善为新路径,让文化软实力成为全省法院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和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引擎”。

  一、以红色文化固本,强化“政治建庭”

  聚焦金寨革命博物馆、泾县新四军军部旧址、淮北濉溪县淮海战役总前委旧址等红色文化资源,坚持从人民司法红色传统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为法庭发展注入“红色动力”。打造“红色文化+党建”“红色文化+审判”“红色文化+队建”等工作机制,明确“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助发展”工作思路;紧紧牵住政治引领这个“牛鼻子”,擦亮政治本色,永葆为民底色,立起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大局的“先锋旗”;充分发挥红色文化的熏陶作用,组织干警实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铸牢信仰之魂、淬炼忠诚之心、夯实守正之基。在红色文化的浸润领航中,安徽法院涌现出了许多“红色法庭”,如位于有“一镇十六将,独秀大别山”美誉的皖西重镇——独山镇的独山苏维埃革命法庭,历史上诞生了中共“环境保护第一法”,2017年法庭旧址被确定为安徽法院首个红色教育基地,至今已接待前来接受红色教育干警5000余人次。

  二、以法治文化铸魂,抓牢“主责主业”

  聚焦六安皋陶文化、合肥包公文化、阜阳管仲文化等法治文化,坚持将其植根人民法庭审判沃土,凝聚公正司法为民的强大动力。牢固树立人民法庭“以办案论英雄”的鲜明导向。2018年至今年8月份,全省364个人民法庭共审结案件882972件,占同期全省基层法院结案数的18.02%。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执法办案,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功能。望江县人民法院长岭法庭审理的“私自捕虾溺亡案”,依法驳回原告无理诉求,拒绝“和稀泥”判决,厘清是非、立场鲜明,产生良好社会反响。大力弘扬“法庭英模”精神,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近年来,安徽高院不断挖掘、培树、弘扬人民法庭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涌现出了“百姓心中的好法官”“全国模范法官”明光市潘集村法庭原庭长刘学讲等一大批有影响力的先进典型。

  三、以传统文化聚力,推进“多元解纷”

  聚焦“六尺巷”“孝”“乡贤”等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传统优秀文化,推动各地法院深挖“徽风皖韵”文化内涵,厚植“无讼”理念,打造出一系列特色调解品牌,构成“枫桥经验”安徽版。“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桐城法院从六尺巷文化汲取智慧,创新推出“六尺巷调解工作法”,成为典型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桐城法院孔城法庭作为“六尺巷调解工作法”的发源地和重要实践基地,推进“六尺巷调解工作室”进入辖区39个村(社区),并逐步实现了桐城市226个村(社区)全覆盖,80%以上的矛盾化解于诉前。濉溪县人民法院百善法庭依托传统习俗,在当地茶馆创设“和谐茶室”调解室这一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品牌,自2015年成立以来,已成功调解2000余起纠纷,赢得“南有六尺巷,北有一碗茶”的美誉。

  四、以创新文化赋能,提升“三治”水平

  聚焦“中国农村改革第一村”——凤阳县小岗村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小岗精神”,激活创新“活水源头”,指导人民法庭大力推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画好共治“同心圆”。夯实“自治强基”。天长市人民法院秦栏法庭构建“四长”联调机制,聘请商会会长、河(湖)长、农业合作社社长、林长对口参与调解,将矛盾吸附、化解在当地。强化“法治保障”。为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六安法院在山区、库区法庭全覆盖配备了22台移动背包法庭,通过一个直立不足半米的拉杆箱,实现巡回审判“数字化”,在全国属于首创,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批示肯定,要求全国推广。推动“德治教化”。黟县人民法院古民居法庭打造“作退一步想”徽文化司法辐射工程,促进徽文化精髓融入家规家训、村规民约、行业规约,让谦和礼让文化蔚然成风,不断推动社会风气向善向上向好。

江西省安义县人民法院石鼻法庭

传承“古村治理法”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案例点评:石鼻法庭以传承“古村治理法”为抓手,深挖古村治理经验、密织多元解纷网络、紧扣需求宣传普法,充分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法庭的担当作为。

  石鼻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挖掘古村叙彝堂“叙理明是非,解纷促家兴”文化底蕴,总结提炼古村“里甲长夜间巡查、集中堂内授业解惑、大事共议通报、名望人士调解矛盾”等治理经验,结合法庭工作实践,提炼出“文化带动、多元解纷、普法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古村治理法”,积极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今年7月,“传承古村治理法”入选“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今年上半年该院群众满意度在全省基层法院中位居全省第5名、全市第1名。

  一、活用优秀传统文化,激发司法特色品牌效应

  深挖古村治理经验,融合现代法治理念,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一是合力擦亮地方名片。主动融入党委中心大局,与党委达成共识,将擦亮“安义古村”地方名片与司法品牌打造充分融合、相互促进。联合当地党委、古村管委会深入少诉甚至无讼的千年古村调研,深挖古村治理文化底蕴,寻找传统文化与现代司法理念结合点。二是充分发挥品牌牵引作用。今年3月,出台专门的品牌打造实施方案,以“四个一”即提炼一套解纷方法、选树一至两名先进典型、精选一批典型案例、拍摄一部专题宣传片为思路,打造传承“古村治理法”品牌,增强群众内心认同感,拉近群众距离,为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奠定良好基础。三是做好文化建设结合文章。将“古村治理法”融入法院文化建设,着力将石鼻法庭打造成现代“叙彝堂”,在石鼻法庭、安义古村建成了一批文化场所,实现法庭辖区4个社区30个行政村“古村叙彝堂”矛盾纠纷化解点和巡回审判点全覆盖。

  二、织密多元解纷网络,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改变“低头办案”的习惯做法,凝聚多方合力,构建多元解纷大格局,推进诉源治理。一是争取党委支持,凝聚解纷合力。院长亲自带队走访辖区所有乡镇,赠送法庭工作白皮书,收集乡镇法治需求,提出针对性司法建议。在党委领导下,与乡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基层调解委员会、村委会等建立对接机制,实现矛盾纠纷三级筛查。同时,将传承古村治理法与全县基层治理“有事来说”品牌深度融合,共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二是广纳乡贤能人,壮大调解队伍。统筹返聘退休老法官及邀请当地乡贤能人成立特约调解员队伍,建立运行、奖惩机制,通过“返聘退休老法官固定值班+特约调解员视情况参与调解”模式,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三是注重以老带新,总结提炼解纷秘笈。专门组织一批法庭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庭长总结提炼古村治理精髓,并就多发的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纠纷整理出专门的解纷“秘笈”,发挥好传帮带作用,结合乡土民情推动少讼、无讼村建设。四是践行司法为民,做实判后答疑及跟踪回访。安排专人开展判后答疑,特别是针对矛盾较大的离婚、赡养、相邻权等纠纷,判决后第一时间与乡镇、村委会对接,并适时开展跟踪回访,有效提升服判息诉率,确保“民转刑”案件零发生。

  三、紧扣需求宣传普法,营造浓厚知法守法氛围

  聚焦乡镇特点,形式多样地开展普法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一是形式多样开展重点人员教育培训。对法律明白人、网格员、村干部等重点人员集中或点对点开展普法教育培训,全天候提供法律咨询,提升重点人员法治实践能力。去年12月,石鼻法庭副庭长李赟恺进村宣讲宪法被央视一套《新闻联播》报道。二是常态化进村入户送法上门。结合“1号大调研”、法律服务者下乡等方式进村入户开展普法宣传,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巡回宣传,法庭干警足迹遍布辖区村(社区),有效提升群众法治素养。三是创新探索线上普法新模式。开设“一分钟”普法专栏,由法官通过视频方式讲解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知法、守法、懂法、用法。开设“古村治理法”叙理解纷专栏,采用“鲜活案例+法官说法+法条链接”做法,强化以案说法实效。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汤头法庭

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牵引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

  案例点评:汤头法庭积极打造“人民法庭、法官驿站、法官联系点”三位一体的诉源治理模式,汇聚基层综治力量,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治安调解、司法调解“四调联动”机制,大力开展基层普法活动,延伸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触角,切实回应群众诉求。

  今年以来,汤头法庭积极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探索打造“人民法庭、法官驿站、法官联系点”三位一体的诉源治理新路径,新收案件数量同比下降23.2%。《人民法院报》以《延伸服务触角回应群众诉求》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

  一、分层布局,司法服务全覆盖

  一是提升人民法庭综合效能。在汤头法庭建立一站式诉讼服务站,规范设置导诉服务区、信访服务区、电子信息服务区、立案服务区、调解服务区六大功能区,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同时法庭配备一台“诉源治理直通车”,开展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二是合理设置法官驿站。在人民法庭驻地外的乡镇(街道)设立法官驿站,明确法官定期值班、专职调解员驻站值守制度,法官驿站与辖区内综合治理工作形成了融合互补、共建调解的大格局。三是科学布局法官联系点。在人口密集的社区、村居综治中心建立法官联系点,制定法官包点、特邀调解员驻点值守制度。同时,联系点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广泛开展化解社区、村居内矛盾,普法送法,收集诉求建议等工作,得到群众的好评。

  二、创新机制,多元解纷提效能

  一是建立“四长”联动解纷新机制。着眼于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人数众多、具有示范效应、影响较大、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五类案件,建立人民法庭庭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乡镇(街道)副镇长(副主任)“四长”联动调解制度,合力化解区域内“大事”,推动实现“大事不出镇”。二是构建“网格员+调解”“乡贤+调解”特邀调解新模式。充分发挥网格员、乡贤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结合村情民情,在社区村居实行特邀调解新模式。由法官担任“法官联系点”所在社区村居“法治主任”,指导、帮助网格员和乡贤开展调解工作,化解社区、村居内婚姻、继承、赡养、土地等家庭邻里“小事”。今年以来,通过法官联系点化解矛盾纠纷近60件,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小事不出村”。三是构建“庭点”衔接新机制。对于“法官联系点”在社区、村居内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通过“法官驿站”移交带班法官,由法官就地开展化解工作,将大量矛盾纠纷消化、解决在诉前。对进入法院的案件也可以通过“法官驿站”导回基层,由人民法庭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就地化解。今年以来,汤头法庭辖区太平法官驿站诉前化解区域内“大事”21件,导回案件46件、化解37件。

  三、基层普法,源头治理见实效

  一是开设普法“每日课堂”。人民法庭开放活动由原来的“开放日”变为“日开放”,附近群众可持身份证旁听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案件情况进行“课堂总结”,即时普及法律知识。今年以来,汤头法庭“每日课堂”共接待听课群众300余人次。二是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以社区、村居“两委”干部、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休干部、致富带头人等为重点培养对象,法官联系点包点法官定期开展法治讲堂、专题讲座,通过提高“法律明白人”法律素养带动影响身边群众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讲座12场次。三是建立“法治服务日”制度。在距离汤头法庭相对较远的辖区葛沟设立审判法庭,将葛沟逢集日定为“法治服务日”,人民法庭在“法治服务日”组织案件开庭审理、开门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等。今年以来,葛沟审判法庭共开庭审理案件59件,进一步为辖区群众提供了便捷、有效的“家门口”司法服务。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创新“E+智慧法庭”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新平台

  案例点评:淄博中院扎根基层、主动作为,依托信息技术拓展“枫桥经验”实践路径,深入基层村居和社会治理一线,设立388个“E+智慧法庭”平台,积极承担基层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政治功能和社会角色,有效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近年来,淄博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依托信息技术拓展“枫桥经验”实践路径,深入基层村居和社会治理一线设立“E+智慧法庭”平台,诉前化解纠纷7265起。相关经验受到《人民日报》《半月谈》等媒体广泛报道。

  一、用活三种载体彰显法庭前沿优势,低成本实现治理资源全覆盖

  “E+智慧法庭”依托信息技术载体,“不增编、不盖房”,将人民法庭治理触角延伸至每一个村居、企业。一是畅通三条直联群众渠道。即联通法庭和村居企业的视频连线系统,聚合责任法官、人民调解员、平台联络员的“法庭E+”微信群,再加上巡回审判设备,有效覆盖乡镇综治中心、重点村居园区、企业行业协会,畅通与村居、企业24小时沟通渠道,开展每周一天常态化走访,实现联村入户制度化。二是用实平台联络员机制。在村居、企业端设置平台联络员,实行法庭法官与平台联络员联动,履行定期走访入户、纠纷预警研判、诉讼业务代办、矛盾联调联解、协助送达调查、开展村居普法六项职能,有效化解法庭查人找物难、调查难和调解难等问题。三是并联调解平台“三进”工作。坚持“E+智慧法庭”平台建设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一体推进,在人民法庭、村居和企业站点端口统一安装人民调解平台系统,同步完善矛盾纠纷分级分类委派、诉非对接、司法确认在线办理流程,强化司法联络员联用、联训。目前,388个“E+智慧法庭”覆盖全市32个综治中心、331个重点村居、25个园区企业,成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的主要支撑机制。

  二、贯通三个环节优化解纷效果,高效率助力诉非联动全时空

  一是强化纠纷苗头化解。以“E+智慧法庭”为中心站点,主动对接融入基层综治中心。对发现的苗头性纠纷,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村居委员会以及调解组织强化协同联动,确保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2021年,湖田法庭依托“E+智慧法庭”提前发现一起可能引发800余户村民集体诉讼的涉房产证办证费用纠纷,及时指导协调街道办、居委会形成一揽子处置协议,将纠纷化解在诉前。二是强化纠纷跨时空化解。创新“一案一群聊”异步调解模式,组织纠纷当事人、村居负责人、特邀调解员、代表委员开展线上调解。一方面打破固定时间限制,“隔空+错时”完成在线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另一方面,对群聊固定的无争议事实在立案开庭时直接确认。今年以来,592起案件“聊着聊着就撤了,拉着拉着就结了”,全市人民法庭案件调撤率达74.05%。三是强化纠纷巡回式化解。针对线上调解不成、群众诉讼不便、对社会治理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件,人民法庭及时依托移动巡回审判设备到村入户,在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

  三、聚焦三个层面发挥法治引领作用,实效激活村居自治要素

  一是引导建立基层自治规则。将扶助基层自治规则制定作为“E+智慧法庭”基本职能,通过结对联络、定期走访、专题培训等方式帮助完善乡规民约、社区公约619个。东里法庭依托“E+智慧法庭”指导辖区果品、仓储行业调解委员会制定果品买卖合同、物流合同以及欠条、仓单等规范文本,该类案件从之前的年均300余件减少到不到10件。二是加强基层法治带头人培养。推动77名调解员常驻“E+智慧法庭”平台,引入两代表一委员、村居乡贤借助平台庭审观摩、“法官说法”等功能,培养基层自治中坚力量,先后涌现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热心大妈”刘伟等一批“金牌调解员”。三是深化无讼村居建设。发挥“E+智慧法庭”平台数据集成和成讼态势研判功能,定期分析基层村居的纠纷治理实际成效,为市委市政府“全市基层社会治理样板村镇”选树提供参考,助力“有专人负责、3名以上调解员、常态化纠纷调处机制”的“三有”标准成为淄博地区无讼村居标配,有效推动自治、德治与法治的结合。

河南省清丰县人民法院

研发诉源治理信息化平台深融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案例点评:清丰法院按照新时代人民法庭发展职能定位和“枫桥式人民法庭”标准要求,借助清丰县社会治理大平台,研发诉源治理信息化平台,强化联动机制、多元解纷、考核体系等智能化支撑,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提升诉源治理信息化建设水平。

  2020年以来,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人民法院借助全县网格治理优势,主动把人民法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首创研发诉源治理信息化平台,推动多元解纷智慧化、诉源治理实质化,逐步走实人民法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新轨道。两年来,共诉前化解纠纷9360起,诉前化解成功率稳定保持在45%以上,一审案件收案数逐年下降,万人成讼率持续走低,激活“把非诉纠纷挺在前面”的智慧动能。

  一、搭平台,联动基层网格

  清丰法院启动人民法庭进网格以来,注重联动机制和信息化科技建设,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联合研发诉源治理信息化平台,与最高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平台和清丰县综合治理平台互联互通,具备矛盾排查、纠纷委派、远程调解、数据分析、视频培训等11项功能,同步将全县6大专业调解组织及503名财政全额全供的农村网格员均纳入平台,在每个法庭设立“网格之家”,配置网格员驻点使用的电脑平面端,每个调解员和网格员都在手机端安装移动APP,实现信息共享、及时指导、现场解纷,构建了各人民法庭、综治中心调解组织、乡镇社区专职调解员、网格员紧密配合的社会治理网络大框架,为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化解基层矛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技术保障。

  二、推应用,赋能多元解纷

  清丰法院推动县委政法委把平台应用作为网格员、调解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按乡镇先后组织近50场专题培训,提升平台应用技能。网格员、调解员依托平台对所属行业及驻点村进行矛盾日排查,发现矛盾纠纷,及时通过平台上报,简单纠纷现场化解,两年共有600起简单纠纷没有进入人民调解平台,更没有形成诉讼,便得到妥善解决;相对复杂的纠纷及可能引发诉讼的矛盾,调解员、网格员通过平台推送至人民法庭,由人民法庭提前介入,联合网格员、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通过网上立案转入诉讼程序,两年诉源治理信息化平台导入人民调解平台成功调解案件达8760件;人民法庭对审理中发现的宅基地、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传统类型的案件适宜进行调解的,通过平台指导网格员、调解员进行委托调解,还可借助平台委派网格员承担送达、联络等辅助性工作,最大限度汇聚司法资源和调解资源合力,实现诉前、诉中联动,法官、网格联调的效果,诉源治理信息化平台既助推发挥了网格员在基层矛盾化解中的作用,又建立了基层矛盾前端预警、多元解纷的良好机制,把矛盾尽可能化解在基层,打造诉源治理的前沿阵地。

  三、重考核,建立激励机制

  以人民法庭为主导,对辖区调解员、网格员排查化解矛盾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县委政法委对辖区调解员、网格员设定工作任务指标,排查矛盾日报告不少于5条,诉前化解成功率不低于30%,乡镇无讼乡村占比不低于10%,坚持每季度对辖区调解员、网格员绩效量化考核,由人民法庭出具考评结果,报送县委政法委,与其基础工资、办案补助挂钩,人民法院把法庭诉源治理指标纳入法官绩效考核,以“双向考核”推动基层治理走深走实。同时,依托平台系统每半年形成全县矛盾态势分析报告,把基层矛盾态势、多发类型、易发领域全面数据分析,连同无讼村庄创建情况一并向县委政法委进行专题报告,及时、全面提供社会治理决策建议,作为乡镇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截止目前,已成功创建无讼村庄118个,占比23.45%,融入基层治理的成效持续显现,助推了更高水平的县域治理。

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抓实“三进三访”常态化提升融入综治主动性

  案例点评:阳江中院创新人民法庭践行群众路线方法,部署开展常态化进镇街、进村居、进生产一线,访基层治理单位、访辖区调解组织、访园区负责同志的“三进三访”工作,强化一线研判施策能力,形成大走访、熟乡情、拓资源、优供给的司法服务基层治理路径。

  阳江中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做好职能发挥“切入点、发力点”文章,创新人民法庭践行群众路线方法,部署开展以改进方式为重点、提高适需为关键、制度管理为根本的常态化“三进三访”工作,形成大走访、熟乡情、拓资源、优供给司法服务基层治理路径。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人民法庭实现村居走访全覆盖、综治走访全覆盖、镇街联络全覆盖,广大干警与群众联系更加紧密,融入综治更加主动,服务实效更加凸显。

  一、以改进方式为重点,落实走访任务

  阳江中院召开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部署常态化进镇街、进村居、进生产一线,访基层治理单位、访辖区调解组织、访园区负责同志的“三进三访”工作。两级法院班子每年开展调研,同步深入镇村园区,走访“三农”管理部门。近一年,全市人民法庭全员轮动,每周用一到半天专程走访,完成镇街单位、村居委会、产业园区走访973次,产业强村、偏远乡村、案多乡村走访457次,通过大走访发掘民间志愿特色调解组织37个,产业商会行会调解组织21个,乡村调解能手45人,与辖区各镇街联系全面加强,各类解纷资源大幅充实。阳西法院人民法庭与当地“老玛调解室”“老曾调解室”特色品牌对接工作;阳东法院人民法庭听取渔业委员会建议,在休渔期开展涉渔案例宣讲;阳春法院人民法庭利用乡镇圩日等特色节日加强偏远乡村、苏区乡村走访。干警通过走访熟悉乡情民意、产业特点、农村工作,夯实因地制宜“一镇一策”服务基层治理工作基础。

  二、以精准适需为关键,提升走访实效

  阳江中院部署建立“强化一线指挥、优化案事匹配和大走访、全覆盖、高精准、强示范一体衔接”的“1+1+4”工作体系,加强对人民法庭走访、研判、施策的全过程支持。全市11个人民法庭庭长全部调整配强,提升庭长一线研判施策、快速回应能力。基层法院发挥人民法庭管辖案件裁判规律对主动参与源头解纷、乡村治理的长效助推作用,坚持“办辖区案、管辖区事”,审判主责主业和参与基层治理融合互促。落实市委政法委与阳江中院加强基层治理文件要求,全市人民法庭在各镇街综治中心、产业强村、偏远乡村、案多乡村设立走访联系点352个,完成全市48个镇街综治中心联系点全设立和“一中心一制度”对接工作,实现诉前联调制度化。江城法院人民法庭与综治中心探索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等类型案件全部先行联调。全市人民法庭依托“三进三访”做好“桥梁”“纽带”,向综治单位反映情况、提供建议278件次,参与事前研判、支持解纷265件次,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更加丰富充实,回应群众司法需求更加及时精准。

  三、以制度管理为根本,强化走访保障

  阳江中院针对当前人民法庭审判任务重和工作实际,把握战略主动,加强统筹引领,坚持“用制度促管理、向管理要效率”,把强化管理作为开展“三进三访”、转变工作方式、破解工作难题关键招。各基层法院结合新时期工作任务,制定人民法庭庭长管理职责清单,压实庭长统筹审判、走访、调研各项职责,强化“一线指挥官”作用。人民法庭从有利于完成审判任务、服务辖区工作、从严精细管理出发,“一庭一规”制定管理制度。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到人民法庭调研,把听取“一镇一策”工作思路和检查管理职责落实作为“规定动作”。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重点考核职责清单“建没建”、管理制度“有没有”、镇村走访“去没去”、对接机制“用没用”等工作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人民法院

创新“3+3+3”工作机制构建社会治理“强动能”

  案例点评:灵川法院立足当地基层治理重点,创新“3+3+3”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护航漓江生态安全;坚持诉源治理挺前,构建无讼乡村;打造特色司法服务站,探索立审执全流程司法服务,就地化解矛盾,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有益样本。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坐落于桂林市北部,漓江流域上游,系漓江生态保护重点区域。近年来,灵川县人民法院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3+3+3”工作机制,下辖的大圩、甘棠、潭下三个法庭为服务漓江生态保护、基层社会治理、诉讼源头治理提供强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建强三个“阵地”,司法护航耀漓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关于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的重要指示精神,灵川县人民法院在位于漓江核心流域的大圩法庭挂牌成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源头守护漓江生态安全,不断擦亮“桂林山水甲天下”金字招牌。一是前移司法服务阵地。出台《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制度。针对漓江流域保护区内违章搭建、高污染养殖等破坏漓江生态行为,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促进基层治理精细化精准化水平,源头预防漓江生态安全。二是延伸司法宣传阵地。巡回法庭干警不定期前往漓江黄金游览流域——大圩段,向渔民、游客进行普法宣传、说案释理,阐明违法成本后果,督促漓江流域段人民群众自觉保护漓江生态;在漓江上游水域—青狮潭水库开展水库巡查等保护生态工作,出台《关于建立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的框架意见》,首个“漓江保护日”相关工作事迹被《人民法院报》头版刊登。三是筑牢司法业务阵地。主动探索刑事、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治理与修复责任体系,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庭审现场搬到漓江江畔,开展巡回审判和庭审直播,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良好效果,最大程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统一。

  二、着手三个“构建”,诉源治理“挺”在前

  一是构建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线。指导村两委干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村规民约,定期宣传讲解乡村振兴惠民政策,以“谋致富促和谐”为抓手,倡导村民理性选择生活方式。逐步构建起“群众争吵声小了,百姓打牌赌博的少了,大家共同致富的多了”的无讼乡村景象。6个“无讼示范村”均保持零诉讼,甘棠法庭辖区内民治村荣获第四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二是构建联动矛盾调解中心。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以县级矛调中心为枢纽,派速裁团队入驻,升级打造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室、三级联调中心、云上法庭等,形成以县级矛调中心为统揽,乡镇、村、各部门开放互动共治解纷机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群众的非讼纠纷解决意识逐步增强。矛调中心自运行以来,实体化解率达到92%。三是构建共享共建联动机制。找准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连接点,建立矛盾纠纷预防机制,下辖三个法庭均与派出所建立《共享共建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完善矛盾纠纷信息共享,联合开展各项社会治理工作。

  三、用心三个“打造”,亮出法庭金名片

  一是打造特色司法站。积极推出“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司法服务站+巡回审判”模式,因地制宜建立革命历史遗迹、古镇风貌、民族团结、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等特色司法服务站,发挥“院、庭、站、点”四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的作用。2022年以来,10个站点就地化解基层矛盾189件。二是打造网格联动平台。搭建“法院—综治办—镇—村—网格员”司法服务平台,将全县划分为224个大网格,聘请224名网格员,1236个微网格,“网格法官”整合社会治理资源,用好用活乡村“法律明白人”“一村一辅警”,进行入户摸排巡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三是打造立审执一体化法庭。潭下法庭制定《关于开展“立审执一体化”工作协调运行的暂行办法》,构建立审执一体的全能办案模式,开启“全流程”司法服务,一揽子解决群众诉讼需求。今年以来,实现当场立案127件,受理执行案件85件,共计执行金额100万余元。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龙泉法庭

构建“3-1-4”特色枫桥法庭大力推进基层治理

  案例点评:龙泉法庭构建“三个结合”调解机制,实现辖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打造禁毒宣教品牌,聚焦多发类案审判和调解,发挥审判职能,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新时代城乡结合法庭建设的有益经验。

  海口市龙泉镇位于海南环岛高速公路东西两侧,分布大量原生态火山岩、高尔夫果岭和荔枝林绿化带,拥有丰富的城郊旅游资源和房地开发项目。龙泉法庭作为城乡结合人民法庭,立足审判职能,以建构“三个结合”调解机制、打造一个禁毒教育品牌、发挥司法职能“四个优势”,既让“枫桥经验”落地生根,又结合实际创新做法,切实解决一批矛盾问题,铸就特色鲜明的新时代城郊型人民法庭。

  一、建构“三个结合”调解机制

  一是“三个主体”结合。在调解主体上,龙泉法庭与镇政府、司法所成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小组,形成“三个主体”联动结合的调解架构。二是“组、会、站”结合。在调解平台上,龙泉法庭在自然村设立调解小组,在村居、物业小区设立调解委员会,在观澜湖小区和景区设立法官调解工作站,努力构建覆盖全域的城郊型人民法庭调解服务网络。三是“联席会议”与“服务中心”结合。在调解形式上,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席会议制度,并且在城西司法所、龙泉司法所、龙桥司法所服务大厅设立“法律服务中心”,加强与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的联系和沟通,彰显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城郊解纷特点。2021年11月10日,龙泉法庭在薛村村委会设立“乡村法治服务中心”,主动开展调解工作达十余次,促成九起纠纷达成调解,化解了包含拖欠农民工工资、损害赔偿在内的重大矛盾,充分有效地发挥了法律服务中心的调处功能,争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基层治理要求。

  二、打造一个禁毒教育品牌

  龙泉法庭切实结合城郊发展特点,聚焦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呵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被确立为青少年禁毒学习教育基地,并被确定为海口市龙华区区级助推禁毒领域的社会治理。法庭联合镇政府、团区委、禁毒办、检察室、派出所等部门,持续开展禁毒普法活动,多次针对辖区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每一位接受普法的对象带动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家庭带动每一个社区,将禁毒工作抓好抓实。截至2022年6月,龙泉法庭已实现辖区内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定期组织辖区中小学生参观禁毒文化长廊,通过发放禁毒知识宣传手册、集中聆听法治教育课等方式,巩固禁毒教育成果,有效提高龙泉镇青少年的识毒、防毒、拒毒、禁毒意识和能力。当前,已实现辖区内吸毒人员大幅下降的社会效果,龙泉镇的现有吸毒人员从2019年的197人降至2022年的60人,吸毒人员占比从2019年的3.6%降至2022年的1.09%,同比下降2.51%。

  三、发挥司法职能的“四个”优势

  一是推行类案分析机制。2019年1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龙泉法庭共受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438件(其中司法确认案件有116件),建设施工合同纠纷61件。龙泉法庭利用集中审理辖区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等涉不动产纠纷的城郊法庭优势,提炼类案审理的关键性要件,通过将合同履行过错、违约责任负担、违约数额调整、工程流转判定、工程造价鉴定、款项支付主体等争议焦点和处理方案予以类型化,形成贴近司法实践的审理规则。二是转化诉调理论成果。结合辖区内诉调对接工作的实际需要,龙泉法庭根据省内外重点调研课题和实务文章,形成调解工作实务指引、司法确认工作实务指引等工作手册。2021年1月至12月,龙泉法庭共受理司法确认案件72件,完成确认72件。三是防范化解潜在风险。针对辖区内龙桥镇观澜湖社区内6家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近年涉及房产销售合同案件数呈现爆炸式增长情况,总结案件中存在的社会风险,向乡镇、社区等有关单位提出法律风险防控预案,把社会纠纷化解在前端,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凸显司法担当。四是开展调解员培训工作。树立“三个重点”的调解培训目标,即重点培训司法所所长和专职人民调解员等调解人员;重点培训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的操作方法、操作流程以及调解方法和技巧,以及培训司法确认的内容和程序、调解技巧;重点剖析辖区内的典型调解案例,提高培训质效。2021年以来组织培训3次,授课140人次。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双福法庭

聚“室站点”之力助推商事解纷加速度

  案例点评:双福法庭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以商事解纷为重点、“室站点”结合融入基层治理,实现以诉源治理促基层社会治理,充分体现司法在助企纾困、稳定就业中的服务保障作用,形成多元解纷、助企兴业的“园区法庭范本”。

  双福法庭是典型园区法庭,下辖区域拥有五大专业市场,市场主体超10000户,入驻工业企业600余家,其中规上130余家,年生产总值近200亿元,是西部(重庆)科学城重要组成部分,法庭受案中商事纠纷占比超80%。近年来,双福法庭将新时代“枫桥经验”根植于商事解纷全过程,依托“福商调解室”“代表委员联络站”“法治网红打卡点”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着力助企纾困、稳定就业,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赋能增效。

  一、“福商调解室”推动商人纠纷商会解

  双福新区商会以300余家民营企业为主体,法庭与其共建全市首个商会驻庭调解室,构建一站式解纷模式。一是指导会员企业内部解纷。与商会建立会员企业间解纷共享、矛盾预警机制,定期通报苗头性纠纷,商会调解员及时开展化解,并由“一街镇一法官”机制联系法官给予示范培训指导,会员企业间不仅纠纷减少,更有效增强商会凝聚力,促进企业快速发展,15家企业先后被评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二是发挥商会优势参与调解。与商会签订《合作开展多元化解商事纠纷工作备忘录》,确定商会为特邀调解组织,聘请商会推荐企业负责人、行业专家、法务人员为特邀调解员,并将调解员按工业制造、商贸物流、建筑开发、智能科技、教育医疗分类,精准开展诉前委派和诉中委托调解,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商人自治。目前已成功调解案件8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75%,涉及金额5000余万元。同时注重将商会调解与涉企纠纷社会治理相结合,2022年成功调解某地产项目发包方因资金链断裂拖欠民工工资案件349件。新华社、人民日报客户端、《中华工商时报》等予以专题报道。

  二、“代表委员联络站”助力商事纠纷合力解

  发挥“代表委员联络站”履职服务站、社情民意直通车、为民办实事窗口功能,汇聚多元解纷力量。一是精心选任驻站代表委员。充分发挥代表委员密切联系群众、“人熟”“地熟”优势,结合职业经历、专业特长、关注重点,选任10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站开展工作,其中一半以上来自辖区企业。二是打造专属履职方案。既坚持“当下治”,举办“法庭开放日”邀请代表委员沉浸式体验法庭工作,零距离感受司法,并通过参与诉前调解形成合力。又着眼“长久立”,通过双向发力,联合党代表和代表委员对具体案件系统梳理,围绕辖区商事纠纷类型、特点深入调研,发现可能引发纠纷的长期共性问题,并通过代表建议、委员提案方式予以完善。2022年上半年,驻站代表委员就成功调解商事案件78件、形成意见建议18条,其中与商会共建多元解纷机制、加大“云上共享法庭”使用等多条建议已获采纳并取得实效。

  三、“法治网红打卡点”夯筑基层治理长效解

  在园区多点布局“法治网红打卡点”,营造诚信、守法经营浓厚氛围。一是将法庭融入法治文化公园。围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打造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将法庭融入公园建设,结合地域名称,原创“福法官来了”特色品牌,“福法官”定期在法治文化公园与企业互动,开展巡回审判、发布典型案例,“面对面”听取企业心声,为企业精准把脉、对症下药。已累计开展活动46次、发布典型案例7个。二是将“车载便民法庭”开进农贸城。依托“一庭两所”机制,在西部地区交易规模、聚集辐射范围位居前列的双福国际农贸城设立“法官联络点”,借助“车载便民法庭”功能全、形式新的特点,与公安、司法共同开展立体化法治宣传,选取典型案件巡回审判,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多元化解纷方案,实现纠纷高效便捷就地化解。目前已合力化解涉农贸城纠纷近千件、开展巡回审判百余次,发放《典型案例手册》《法律风险提示卡》13000余份,涉农贸城诉讼案件同比下降50%以上,平均审理时间20天,裁判自动履行率80%。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赋能基层治理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

  案例点评:四川高院聚焦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新需求,以完善农村司法体系建设为契机,优化司法资源配备,强化法庭制度供给,深化法庭日常保障和考评指导,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推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近年来,四川高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基础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法院王树江院长带头抓总,深入基层调研,撰写《人民法庭融入基层治理的职能定位与实现路径》,从历史沿革和方法论上助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一、强制度供给,提升法庭服务基层治理源动力

  聚焦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新需求,以完善农村司法体系建设为契机,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制度建设。一是优资源配备供给。出台《关于优化人民法庭布局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全省人民法庭数量、布局、功能进行优化,撤销99个法庭,优化460多个法庭的管辖范围,设立诉讼服务站3190个,增设法官工作站、巡回审判联系点1114个,形成“庭、站、点”互通互联的梯级基层司法服务网络,实现减庭不减阵,增员又增效。二是推方法路径供给。印发《关于推动全省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构建符合省情特点的“三服务”方法路径,探索人民法庭差异化发展模式,最大限度激发服务基层治理效能。强化乡村法庭基本职能,拓展服务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综合功能。突出城区法庭专业化特征,探索高效快捷的类案治理机制,设立专业化法庭84个。发挥民族地区法庭参与社会治理的桥头堡作用,建成“石榴籽”调解室180个。三是完善考评体系供给。印发《关于对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进行单独考核的指导意见(试行)》,将人民法庭开展诉源治理、服务基层治理工作纳入中基层法院年度考核进行定性考核,开展法庭序列单独考核实行定量赋分,着力构建符合人民法庭工作特点的单独考核指标和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年度表扬激励机制,鼓舞干警干事创业。

  二、重基础保障,提升法庭服务基层治理内生力

  聚焦新时代人民法庭基层基础建设短板,以省以下人财物统管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法庭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加强人员储备。推动法庭人员配备纳入省委对市州考核,探索事务外包、人员外聘等方式,充实法庭人员配备,法庭庭均人员配备增幅达16.6%;指导调解组织、社工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完善基层治理人才储备,5002名调解员入驻法院调解平台。二是强化物资保障。制定人民法庭物质保障三年规划,省级层面强化资金保障,拨付5000万元专项资金,推动人民法庭装备配备更新换代。印发《加强全省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的通知》,制定推动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三步走”模式,切实推进人民法庭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建设,实现电子签章功能全覆盖,保障调解室等便民服务区域实现互联网无线覆盖,建立各类诉讼辅导室307个。三是加强人才培育。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将基层治理能力建设课程纳入人民法庭培训课程,邀请基层治理领域的专家学者开展专项培训,吸纳服务基层治理等业绩突出的6名法庭庭长开展“岗位技能交流”。省法院王树江院长讲授“新时代人民法庭庭长的角色定位”第一课。两年来,共460余名法庭庭长参训。积极参加横向交流,多名法庭庭长受邀在市州乡镇政法委员培训班分享基层治理经验。

  三、深精准指导,提升法庭服务基层治理竞争力

  聚焦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需要,以完善人民法庭四级职能定位为抓手,强化人民法庭的日常指导。一是完善条线指导。优化充实领导小组组成,实现对多元解纷、环境审判等工作精准化条线指导。延伸院领导联系指导法庭制度,建立审判业务条线对口联系指导制度,在全省范围内设立14个人民法庭联系点,打通省法院直联指导法庭通道,实现一对一精准化指导。印发《关于沱江流域“纽扣法庭”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强化沱江流域环境资源纠纷协同治理。探索跨审级的类型化法官联席会议,强化类案精准指导。二是搭建交流平台。创设《人民法庭工作专刊》,征集发布人民法庭在服务基层治理等方面的工作动态,挖掘全省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举措。两年来,共刊发22期专刊。设立《我和我的乡村》《最美基层法庭》《最美基层法官》专栏,发布人民法庭干警服务乡村振兴、服务乡村治理稿件63篇,“‘缝纫法官’的三种针法”等文章被最高法院官微采用。三是推动系统治理。推动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从立法层面确定“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与多个省级部门就医疗、劳动争议、金融、道交事故、家事、物业等纠纷预付化解方面持续发力,出台会签《关于开展劳动争议多元解纷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助力劳动争议、物业纠纷等类型化纠纷及地域性纠纷系统治理。组织开展“守护养老—法庭在行动”专项行动,推动养老纠纷防范乡镇全覆盖。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海棠法庭

构建“少家邻”融解纷模式健全社会基层治理体系

  案例点评:海棠法庭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以类案精准化解为路径,聚合党政、群团、学校等力量,创新建立了基于“少”“家”“邻”社会肌体细胞的新型解纷模式,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

  2021年以来,海棠法庭积极探索基于“少”“家”“邻”三类常见多发类型化纠纷的“融”解纷模式,形成类型化纠纷处理机制,聚力打造“海棠花开”解纷品牌,主动从司法末端走到治理前端,实现从“审”到“治”再到“引”的角色转变,以小切口融入社会基层治理大格局。

  一、引进来合资源,内涵式调和家事纠纷

  一是制定方案、组建调解队伍。针对家事纠纷带有浓厚人伦、情感与道德因素,容易通过非诉方式调和的特点,以“庭”为联动中心,依托院机关联合区委、区妇联等部门共同出台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实施方案》,构建家事纠纷化解团队,聘请家事调解员开展家事案件诉前调解,联合民政、妇联、团委等做好诉后跟踪、回访、帮扶。二是设立“三室”,提供调解场所。内设家事调解室、融e解工作室、心理疏导室分别为当事人提供面对面、线上及心理辅导等多元调解场地,满足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三是对接基层服务点,开通反家暴热线。牢固树立“市区一体”理念,积极融入“心连心邻里中心”大布局,与妇联等七部门联合设立区反家暴中心,开通“12338”24小时救助热线,提供紧急庇护、医疗救助、家事调解等“一站式”服务。

  二、走出去巡回调,外放式化解邻类纠纷

  一是构建“三所一庭一中心”纠纷联调新模式。以街道为单位,以庭为支撑,联合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出台一站式矛盾纠纷《联调工作方案》,构建“三所一庭一中心”纠纷联调新模式,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多元解纷的有机结合,切实做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二是创新“实地勘察+巡回调解”工作新方式。对发生在同小区的批量物业纠纷,先组织业主代表、物业管理人员共同到小区开展实地勘察,形成勘察笔录,以勘察笔录为依据,组织双方就地开展诉前调解,真正实现快调快审,切实做到“办理一件案、化解一类案、教育一批人、指导一片区”的司法效果。三是夯实“法官专业指导+联调部门分工实施”制度新支撑。发挥法官专业性优势,提供法律指导,定期组织开展有关物业法律知识的专业培训,司法所、街道、网格员等相关基层治理主体配合具体分工实施,实现联调联处。

  三、三审合一综合审,引导式调处涉少纠纷

  一是探索“三审合一”圆桌式审判模式。从民事、刑事、行政三部门各确定一名审判员组成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综合审判团队,制定《工作规则》,在审理程序中引入社会调查、社会观护、心理疏导等,确保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化。积极适用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功能,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人身保护和家庭教育指导。二是培育两个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在学校设立未成年人法治工作站、放置“乐法妈妈”信箱,以书信方式收集学生反映问题,针对问题施行分级干预处置。在社区建立法治指导服务站,开通“融e解”视频连线通道,提供个案法律指导,法官定期到社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用法治思维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三是构建一体化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打造未成年专属区域,专设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室,联合反家暴中心与妇联、民政共建反家庭暴力庇护所,同公安、街道等联合开展判后跟踪回访及帮扶,整合社会、司法和行政力量,探索全链条、多方位的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

  2021年以来,海棠法庭与各基层治理部门联合开展一对一家庭指导168次,实地走访勘察、帮扶50余次,制发《家庭教育温馨指导卡》《家庭教育指导令》《人身安全保护令》100余份,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融e解平台组织开展调解700余次,指导化解“少家邻”三类类型化纠纷856件,调解率高达90%。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达溪法庭

构建“三个三”工作模式推动诉源治理走深走实

  案例点评:达溪法庭运用“三个三”工作模式,扎实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不断提高源头化解纠纷能力,分别在家庭、经济、社会三个层面取得实效,有力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

  达溪法庭位于大方县城北面,属城乡结合部,辖19个村、居委会,辖区人口七万余人,有汉、苗、彝、白等多个民族。达溪法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大党建”为引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人民法庭“枫桥经验”,充分利用人民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三大优势”,运用“三个三”工作模式,有效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桥头堡”作用,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今年以来,达溪法庭立案117件,同比收案下降29.09%,逐步实现“化解矛盾方式从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诉前调解从群众不了解到群众乐于接受转变、诉讼案件从成倍上升到大幅下降转变”三个转变,诉源治理工作成效初显。

  一、夯实基础,三招齐出

  一是人员保障用稳招。严格设定选任条件,将政治素养高,具有一定政策水平、法律水平,且为人公道、作风严谨的人员聘任为特邀调解员,登记在册、颁发聘书。达溪法庭现共聘任特邀调解员3名,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设置网格员70余名,确保基层诉源治理队伍稳定有力。二是物资保障出实招。达溪法庭设立数字化调解室,并完善各项司法便民利民设施。对特邀调解员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综合矛盾纠纷化解难度、工作量等因素,实行阶梯型补助,有效提升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机制保障使新招。完善特邀调解员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特邀调解工作;完善特邀调解员考核机制,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完善特邀调解员退出机制,实现调解员队伍优胜劣汰。

  二、联调共治,三法并用

  一是组织保障有章法。坚持党建引领,构建“综治中心+人民法庭+联户长”的“党建+共建”诉源治理模式。将党支部建在庭上,与“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的木寨社区党总支成立“党建联盟”,创新人民法庭与社区基层党组织“党建共建、资源共享、结对共治”的发展新模式,为诉源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合力。对涉及土地权属、流转费用等涉众型纠纷,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并及时分流到综治中心联动调处。今年以来,诉前推送调解案件277件,调解成功131件,调解成功率47.29%,辖区内无群体性涉诉信访案事件发生。贵州卫视法治第一线栏目对达溪法庭的诉源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达溪法庭多次被上级法院评选为先进集体,并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纳入“新时代人民法庭观测点”。二是多元解纷创新法。探索构建“前端预防治理——中端多元解纷——后端诉讼终结”的“漏斗式”分层解纷模式。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契机,通过巡回审理、法官讲法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7次,接受法律咨询160余人次,向群众宣传诉前调解“不收费、抗反悔、可执行、促效率”的优势,有效提升群众对诉前调解的知晓率及参与度。对不愿诉前调解或调解不能的案件,依法及时立案受理,综合运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实行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今年以来,达溪法庭调撤率达59.83%,高出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近5个百分点。针对辖区婚恋家庭纠纷化解难度大的现状,法庭注重多方参与,共同发力,逐级分流过滤婚恋家庭纠纷,促进家庭和睦、案结事了;严格落实婚恋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八单一表”衔接联动工作,杜绝婚恋家庭纠纷引发“民转刑”案件。三是队伍培训找方法。创建“法官+特邀调解员+网格员”的工作模式,协助乡镇综治中心对网格员进行指导和培训,推动司法资源向社区、网格下沉,努力让“小”网格员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大”作用。充分发挥优秀特邀调解员“传帮带”的作用,设立“邹正军调解工作室”,邹正军总结的十六字调解经验,帮助年轻特邀调解员、网格员尽快熟悉工作,充分发挥作用。

  三、注重实效,三面凸显

  一是在家庭层面实效凸显。除了尽力提高家事审判质效外,还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将婚恋家庭纠纷作为诉前调解工作重点,前移纠纷化解关口,从源头化解矛盾,有效避免婚恋家庭纠纷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因素。近三年婚恋家庭纠纷案件同期收案数分别为155件、100件、58件,呈逐年下降态势,已结案件无一件产生不良影响。二是在经济层面实效凸显。将借款合同、民间借贷等纠纷纳入诉前调解重点化解范畴,有效缩减解纷时长,降低经济成本。2021年以来,诉前调解成功合同类纠纷194件,涉标的额924余万元,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8万余元,有效减轻群众诉累,节约司法资源。三是在社会层面实效凸显。紧扣万人起诉率、诉前调解成功率等指标,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功能,有效减少诉讼增量。近三年同期分别收案272件、165件、117件,呈逐年下降态势,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

强考核建机制实举措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案例点评:红河中院将“一项考核、两项机制、三项举措”有机融入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运用考核机制、多元解纷、便利群众等多方式助力中国特色基层治理,提高基层治理的法治化、专业化和现代化水平,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绘就新时代红河“枫”景。

  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一项考核、两项机制、三项举措”为抓手,出实招、办真事,推进人民法庭建设,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

  一、一项考核,撬动工作,点燃法庭建设“催化剂”

  考核是指挥棒,是风向标,更是催化剂,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实施方案》,明确考核细则,让考核成为撬动工作的杠杆。一是建立考核体系。聚焦“强基导向机制指标、诉讼服务指标、多元解纷建设指标、多元解纷激励指标、诉源治理制度建设指标、诉源治理成效指标”六大类指标,设立98项基础指标对应扣分指标、32项加分指标、4项一票否决,改变以往以案件数量作为考核主要指标的做法,以矛盾纠纷诉前实质性化解,实现案件诉讼负增长、慢增长为主要指标,建立符合法庭建设规律的考核体系。根据考核,法庭结合实际,精准发力,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近三年全州28个人民法庭收案18848件,占全州基层法院收案的21%,实现慢增长,2022年上半年实现负增长。二是强化结果应用。通过正向激励(加分制)和反向约束(扣分制),旗帜鲜明地褒奖实绩突出者、鞭策懈怠平庸者。设立“红黑榜”对“骏马”大力表扬激励,“蜗牛”加大问责力度,让考核不仅体现结果导向,也体现实绩导向。考出攻坚克难的好作风,赛出争先创优的好氛围。大屯法庭被表彰为全国、全省法院先进集体。黄草岭法庭庭长被表彰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二、两项机制,靶向发力,走活多元解纷“一盘棋”

  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建立两项机制,落实《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强化诉源治理,打造多元解纷“红河模式”。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视察红河法院时,对多元解纷“红河模式”给予肯定。一是整合力量,建立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机制。高位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通过任务分解、专项督查、量化考核等措施,压实责任,推动民商事案件“万人成讼率”指标和“无讼社区(乡镇)”考核纳入社会治理考评体系,深化多元联动。细化《关于深入推进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通过理念、平台、机制、程序、保障的“五个联动”,将审判资源与社会资源有机整合,拓宽纠纷解决渠道。搭建“网格排解、乡村自解、部门联解、法庭调解”的四级联调解纷机制,实现法庭解纷从被动向主动转变。二是内外联调,建立纠纷解决双向响应机制。实行专兼职调解员联用模式,整合两代表一委员、名人乡贤、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调解力量,推动行业调解组织入驻人民法庭、法庭调解员进驻综治中心,实现司法确认与人民调解良性互动,全州设立14个诉调对接中心,416名特邀调解员入驻法庭参与调解。突出区域、民族特色,深化调解工作,发挥品牌效应。甲寅法庭打造“哈尼哈巴调解室”,聘请21名德高望重的“摩批”(哈尼语意为“智慧的长者”)为特邀调解员。大黑山法庭推行“阿卡卡”(哈尼语意为“居中处理、调解纠纷、制止、劝和”)调解法,围坐“火塘”双语调解,增加调解成功率。小新街法庭秉承“马背法庭精神”“代成平调解法”,绘就新时代哈尼“枫”景。2020年《条例》实施以来,全州法院诉前化解矛盾纠纷29708件,其中,诉前委派调解19619件,调解成功10568件,调解成功率53.86%,司法确认7719件。

  三、三项举措,便民利民,做好基层治理“必答题”

  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扎实参与乡村治理,争当基层社会治理的“排头兵”。一是设立共享法庭,让诉讼方便群众。“一屏,一线,一终端”,建立“共享法庭”,创新在线开庭、云端调解,实现“诉求有人管、案件及时办、效果有监督、办结有回应”。法治护航“三农”发展,针对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等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二是做实巡回审判,让司法贴近群众。延伸法庭功能,在村委会、派出所设立“法官工作站”,强化庭所共建。“点线覆盖,巡回审理”,在田间地头开庭,在床头榻下调解,为创建“无讼乡村”提供司法服务,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司法关怀。2021年巡回审理案件6364件,巡回率79.72%。三是加大普法宣传,让法律惠及群众。普法深入村寨、走进日常,切实为民排忧解难。新街法庭开展“以法之名·守护梯田”普法活动,甲寅法庭做实线上宣传栏目“哈尼法官说”,讲好法治故事。2021年,累计开展各类集中宣传活动86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现场提供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播放法治宣传片300余次,累计观看人数达8000余人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大丰法庭

以“万人起诉率”为抓手推进辖区诉源治理

  案例点评:大丰法庭积极融入辖区社会治理,以“万人起诉率”考核为抓手,着力打造“无讼村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优化工作机制,有效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快速化解,积极融入基层治理体系。

  大丰法庭位于天山北坡经济带,准葛尔盆地南缘,辖区面积2584平方公里,人口4.1万人。2020年以来,法庭以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积极融入辖区社会治理,植根基层护佑民生,以“万人起诉率”考核为抓手,着力打造“无讼村居”,得到人民群众广泛认可。2021年5月,被昌吉州中院授予“枫桥式人民法庭”荣誉称号。2021年10月,被自治区高院表彰为“自治区法院系统先进集体”。

  一、加强顶层设计,推进“万人起诉率”考核

  2020年4月,县法院主动向县委请示,推动县委成立呼图壁县“万人起诉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呼图壁县“万人起诉率”考核实施方案》,在全疆率先将“万人起诉率”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每月向政法委提供“万人起诉率”测算数据,政法委对各乡镇进行“月提示”“季通报”“年考核”,压实各乡镇诉源治理属地责任。2020年以来,大丰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1463件,其中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案件964件,一审诉讼案件473件,其他案件26件,诉前调解案件达到诉讼案件的2倍,一审诉讼案件下降34.13%。2021年5月,进一步推动县委印发《呼图壁县开展“无诉村居”创建实施方案》,在法庭辖区大丰镇开展“无讼村居”创建试点工作。法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指导各基层调解组织开展源头解纷,推动将诉源治理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2021年以来,大丰镇下辖的8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中,有3个行政村实现了“无讼”,1个社区仅发生1件诉讼案件。

  二、“三级三轮”调解,汇聚多元解纷合力

  法庭设立“五丰调解室”,取自五谷丰登之意,既象征风调雨顺、农业丰收,又与辖区五工台和大丰地名相呼应,表达法庭干警对当地农民群众的美好祝愿。法庭积极与县司法局对接,选聘村干部、老党员和退休干部等22人为特邀调解员,其中驻庭特邀调解员2人。主动参与辖区各村每周例会和“村民说事日”活动,对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和现场化解。利用“五丰调解室”和法官工作室平台,以法庭庭长为“指挥官”,各乡镇村人民调解组织为“阵地”,诉调团队、人民调解员和包联干部为“主力军”,村(社区)法律顾问为“联络员”,建立群众说事的人民调解+老党员、老干部的特邀调解+法官的诉讼调解“三级三轮”调解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一条零费用、高效率的解纷渠道。2021年以来,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模式化解纠纷725起,取得了“案结事了”“诉减调升”的良好效果。

  三、“三调联动”解纷,全方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法庭主动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对接,推动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庭所共建实施方案》,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综治中心协调联动,联合化解矛盾纠纷。整合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信访办、综治中心、律师事务所和基层调解组织等资源,在辖区乡镇建成“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各方派员入驻,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政策解答、申请和投诉办理以及纠纷调解等服务,调解成功的现场予以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当场立案送达,形成“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网上立案+速裁判决”工作模式,实现“三调联动”“一次通办”“一站式”服务。

  四、“有案办案,无案送法”,普法办案两不误

  在农忙季节,组织“田间法庭”“星光法庭”巡回调解,及时处理了一批农资买卖合同、劳务合同、民间借贷、供用热力合同、财产损害赔偿以及因“减水退地”引发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土地流转合同案件。2021年以来,共巡回办案200余次,现场化解各类民事纠纷300余起。广泛开展普法活动,利用集市日普法宣传13次,开展法治讲座8场,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2场,实地指导人民调解25次,配合乡镇村审查合同17件,为乡镇村决策提供法律意见6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

图木休克垦区人民法院图木休克法庭

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打通纠纷化解最后一公里

  案例点评:图木休克法庭立足诉源治理,以多元化诉调对接机制为抓手,打造多元解纷共同体,开启便民利民新模式,为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供更多的新疆兵团南疆法院工作经验。

  党的十九大以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图木休克垦区人民法院图木休克人民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加强诉源治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全力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打通诉讼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一、主动融入,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积极落实市域社会治理新举措,加强与辖区综治工作中心、司法所、连队党支部、人民调解组织的协调配合,共同建立多元化解诉调对接机制,助力形成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一是主动融入,积极参与构建“党委领导、多元联动”的诉源治理立体格局。加强与团场综治工作中心、连队(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等单位的沟通衔接,以“无讼”创建为带动,搭建“调解为主、诉讼兜底”分层过滤解纷模式,将联动调解机制落到实处,将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基层一线。二是多元联动,强化群体性纠纷诉讼预警和诉前化解。建立纵向直通“团(镇)党委政法委-连队(社区)-网格”、横向联通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职能部门的多元解纷工作体系,将矛盾纠纷联动化解在诉前。三是积极担当,协力促进基层调解水平提升。建立人民调解微信工作群、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加入调解组织等方式,个案指导、案例分析、法官说法,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实现“小事不出连,大事不出团,矛盾不上交”。

  二、内外联动,打造多元解纷共同体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健全完善人民法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机制,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落实家事调解制度。开展中华传统文化“和合”主题诉讼活动,成立“家事调解室”,改棱角割据式审理为圆缓相近式调解,化解婚姻家庭类纠纷。大部分纠纷都通过调解化解,获得很好的社会效果。二是建立三级“网格”调解体系。通过建立人民法庭、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的全方位民事纠纷三级“网格”调解体系,运用分级培训、法官授课、现场调解、调解员跟班学习等形式,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基层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不断得到提升,民事纠纷三级“网格”调解体系不断成熟。三是完善多元解纷机制。设立“诉调对接室”“多元解纷室”等,以“四度联调法”进行辩法析理,促成案件调解,当场完成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诉讼与非诉讼衔接配合,推动形成诉讼支持非诉解纷,非诉解纷组织协办诉讼事务的新型多元解纷协同机制。

  三、延伸服务,开启便民利民新模式

  灵活采用法庭审理、巡回审判和线上办案等方式,全面落实“一站式”诉讼服务措施,优质快捷审理辖区内各类民商事案件,做到集约高效、便民利民、智能精准。一是延伸“一站式”服务,提供智慧诉服模式。立足“人性化”“信息化”“集约化”,拓展“互联网+”诉讼服务,人民法庭与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有效衔接,积极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交互式、立体化诉讼服务,让当事人随时随地立案,消除“立案难”。二是加强巡回法庭建设,实行“呼叫服务”模式。在连队党支部先后建立法官联络点5处,公开法官联系方式,根据需求随时提供诉讼服务,“假日调审”“法官热线”,方便当事人诉讼,攻克“诉讼难”。截止2022年8月初,受理各类案件397件,审结322件,结案率81%;调解177件,撤诉33件,调撤率65%。三是加强智慧法庭建设,共享智慧诉服成果。投入4万余元,上线互联网法庭,可网上开庭,也可线上调解,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结合、形式多样、快速便捷的指尖诉讼和掌上开庭,助力“枫桥经验”从“小事不出连”升级到“解纷不出户”。目前,线上开庭占比20%以上,切实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责任编辑:任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