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创新司法为民举措 提升诉讼服务水平
2022-11-14 10:48:1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孙兵
 

林区中院开设“全域通办”窗口,为群众提供相关服务。

白河林区法院法官深入林场,当场调解一起因动物损害农作物造成经济损失纠纷。

吉林市龙潭区法院乌拉街人民法庭法官就地调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梨树法院巡回法庭温情化解一起赡养纠纷。

吉林高新区法院“蒲公英普法队伍”在村民家中普法。

  今年以来,吉林法院精准聚焦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创新司法为民举措,推出“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和推进诉讼服务“全域通办”两项工作,并将其作为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的重要举措,扎实推动诉讼服务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为当事人提供“就近能办、辖区通办、异地可办”的诉讼服务新体验,努力打通诉讼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拓展便民诉讼“服务圈”

  “以后我们律师办案不需要东奔西跑了,可以选择就近的林区法院,立案、缴费、查询、送达、保全都能一站办齐,省心又省钱,真是太方便了。”吉林省延吉市的张律师感叹道。因到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办理诉讼业务不便,张律师就近选择了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在“全域通办”窗口递交齐全资料后,即完成诉讼服务全部流程。从过去需要花费2个工作日的时间在两地间往返,到现在不到2个小时即办理完手续,大大提高了诉讼参与人的办事体验感。

  最早开始试行“全域通办”诉讼服务机制的延边林区两级法院,构建了以中院为枢纽,辖区5个基层法院跨域联动的“1+5”一体化诉讼服务大格局。诉讼当事人可以不受区域或层级限制,选择就近的林区法院或辖区人民法庭异地办理相关的诉讼服务。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可根据自身需求随时就近申请办理相关事项,既可以通过专门窗口线下申请,也可通过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吉林电子法院网等线上平台在线申请服务。窗口人员依托延边林区两级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移动终端、12368诉讼服务热线信息化终端等,融合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等模式,按照事务类型分类办理,为林区群众和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新体验。

  延边林区中院院长李忠义介绍说:“延边林区辖区约占吉林省总面积的五分之一,约占延边州行政区划的82%,沟深林密,点多面广线长。辖区群众聚居地大多远离中心城市,交通不畅,通讯不便。推出诉讼服务‘全域通办’,就是为了让司法为民更能找准点、筑牢线、拓展面,让广大人民群众日常、平常的司法需求能够得到全面、便利、实实在在的实现,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为民、司法便利的温度,从外在享受、从内在感受到法院为他们办的是实在事、是贴心事。”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总结推广延边林区两级法院“全域通办”诉讼服务机制经验,并将其作为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的重要举措。全省各中基层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均设立“全域通办”便民诉讼服务窗口,配备专岗专人,选取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人员担任窗口接待人员,及时完成相关数据材料传送、接待解答回复、院际间互联互通、无缝对接等工作,确保便民服务措施落实到位。

  据了解,“全域通办”诉讼服务机制下,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向就近的中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提供立案、材料收转、诉讼费缴纳、诉前调解、查询咨询、诉讼保全、诉讼档案查阅等七项诉讼服务事项的跨域服务,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辖区通办、异地可办”,打造“家门口诉讼”新模式。

  此外,吉林高院还不断加强对“全域通办”便民诉讼服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对拒绝向当事人提供相关诉讼服务或者故意拖延办理、人为抬高门槛等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打造诉源治理“同心圆”

  磐石市富太镇南长岗村的老李因同村的老杜使用旋耕犁打垄占了自家半条垄,与其产生矛盾,两人吵吵嚷嚷闹到了村委会。双方越吵越激烈,村支部书记吕学成担心事件“升级”,打电话向磐石市人民法院包村法官张玥求助。当时正值磐石市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张玥无法到现场调解,便在电话中对二人进行调解,很快双方就偃旗息鼓回了家。

  “南长岗村村民之间的纠纷,像老杜和老李这样的小事有很多,小事处理不好,就有可能变成大事。”吕学成在村里工作多年,这方面也有过教训。

  如今,南长岗村已成为“无讼村”示范点,“法官工作室”就设在了村委会,包村法官还将联系方式贴在了村委会公示栏,方便接受咨询、受理纠纷和指导调解。

  据了解,磐石法院在“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过程中,将辖区内人口身份信息、家庭关系、联系方式等详情登记造册,并将农村易发、频发矛盾隐患按照纠纷类型进行科学分类,根据纠纷类型和矛盾纠纷激烈程度,形成个性化、分级处理化解预案。组建由员额法官主导和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协同的诉调团队,加强与基层派出所、司法所对接,提升乡村居民法治意识,厚植司法根基。截至目前,磐石法院创建的“无讼村”示范点新收案件同比下降29.69%。

  磐石法院政治部主任王鑫表示:“磐石法院将‘无讼村’试点建设作为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探索的重要举措,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最大限度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成讼’。”

  诉源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是人民法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更是人民法院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着力点。为积极参与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吉林高院部署全省以中级法院为单位、基层法院为单元、人民法庭为主体,全面启动“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工作,并出台《“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工作方案》,细化推动无讼创建工作落地实施。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把传统的“无讼”理念与社区、行政村等现代社会生活单元结合起来,以依法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秩序为内容,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为重点,以化讼、止讼、息讼、少讼为目标,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责和社会功能,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

  吉林法院正积极推动将“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工作纳入基层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布局,并将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内容,纳入中、基层法院年度绩效考评和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考评体系。吉林法院每个人民法庭将在今年底至少创建1至2个“无讼社区”或“无讼村屯”;计划2023年底,“无讼社区”“无讼村屯”覆盖率达到人民法庭辖区的5%;2025年底,“无讼社区”“无讼村屯”覆盖率达到人民法庭辖区的10%。

  架设线上线下“双引擎”

  汪清县的王某走进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准备办理立案手续。立案庭法官在审查材料后发现,该案件其实属于白河林区基层法院管辖。为进一步减轻群众诉累,汪清林区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依照吉林高院印发的《关于推进诉讼服务“全域通办”工作方案》,对当事人、代理人身份信息、相关诉讼材料等进行审核,并帮助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办理跨域立案事项。白河林区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接收到协助法院推送的诉讼材料后,通过线上审核受理此案,整个过程仅用时7分钟。

  王某在手续办完后很有感慨:“法院不仅办事效率高,还省去了我往返两地的奔波和成本,给法院‘全域通办’工作点赞。”

  吉林法院诉讼服务“全域通办”,是以跨域立案为代表的跨域诉讼服务改革,不仅着眼于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的诉讼服务,更通过法院之间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的协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依托标准化服务,打造跨地域、跨法院、跨层级一体化服务模式,有效提升服务人民群众的整体效能。

  吉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东巍表示:“推进诉讼服务‘全域通办’,突出司法为民理念和服务一体化思维,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对于构建诉讼服务联动协作机制,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健全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线下的诉讼服务延伸也是吉林法院加强诉源治理、减轻群众诉累的重要举措。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依托“苔花工程”项目全力创建“无讼村屯”“无讼社区”,在辖区内建立了4个巡回审判点、5个“百姓说事,法官说法”便民服务站、2个便民阵地,联合工作队走遍全区134个村(社),悬挂公示牌134块,发放便民服务卡5000余份,填写驻村工作日志90本,了解各村屯(社区)村情民意、矛盾纠纷、诉讼案件情况,为群众解答法律疑惑、推送普法知识。

  吉林法院从源头预防指标、前端化解指标、化解成效指标三个维度明确了“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标准,通过开展诉讼服务辅导、诉前调解、巡回立案审判、法治宣传等,促进基层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明显提高,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更加畅通,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调处机制更加健全,诉讼与非诉讼方式衔接更加紧密,多元化解成效更加明显,大量矛盾纠纷在萌芽和诉前得到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矛盾不成讼”。

  吉林法院始终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穿于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追求中,积极创新工作举措,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更强。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