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游:执行措施“活”了 企业也“活”了
2022-11-16 10:43:3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凌云 张秀文 周煜恒
 

法官对信用修复企业开展案后回访。姜 蕾 摄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高度关注市场主体发展,强调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要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今年4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强调,要稳住市场主体,要求对受疫情严重冲击的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一揽子纾困帮扶政策。

  今年以来,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紧扣“六稳”“六保”主线,念好“活”字诀,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交出了一份助力经济稳进提质的高分司法答卷。截至目前,该院共执结涉企案件186件,执行到位金额1.4亿余元,帮助42家被执行中小微企业顺利获得融资2900余万元。

  ■专项行动盘“活”账款有力度

  中小微企业规模小,流动资金储备不多,资金紧张现象较为明显。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不仅影响其资金流动性,甚至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龙游某造纸厂就遭遇了多笔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难题。

  该造纸厂虽然规模不大,但企业负责人长期从事造纸行业,企业有着过硬的生产技术,产品在行业内小有名气,销售渠道遍布多个省份。但受企业自身法律风险意识不够强、合作伙伴经营业绩下滑等一系列因素影响,造纸厂有9笔账款共计300余万元未能及时收回,这给企业的资金周转带来了较大困难。

  2021年6月起,造纸厂陆续向龙游法院提起诉讼并胜诉。今年2月,造纸厂申请强制执行。

  “当时恰逢开展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我们第一时间将该批案件纳入,并将以造纸厂为申请执行人的其他几起执行案件一并列入,落实领导包案和专人执行。”负责包案的龙游法院执行局局长洪俊杰介绍,该院对系列案件进行通盘考虑,逐案制定执行方案,以确保执行成效。

  据了解,涉造纸厂系列案件的被执行人基本都在外地,涉及上海、山东、河南等多地,这给执行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可考虑到企业当前的资金困难,执行小组决定快速出击,赶赴省外开展执行,并很快取得进展。

  执行小组轮候查封了在其中3起案件中分别承担保证责任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股东的4处房产,并根据举报线索,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控制了藏匿在山东某市的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慑于法院强制执行的威慑力,朱某将30万元账款一次性履行到位。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执行小组又为造纸厂追回账款118万余元,剩余款项等待相关房产在司法处置后参与分配。挽回近150万元损失,大大缓解了造纸厂的资金压力,造纸厂的负责人还专门送来锦旗表达感谢。

  “一案一策,是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系列执行案件取得成效的关键,也是快执绿色通道的基本运行方式。”洪俊杰表示,该院为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建立的绿色通道并不仅限于执行程序,通过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已经实现目标案件的快立、快保、快审、快执,助力中小微企业及时回笼资金。

  除了开辟绿色通道外,今年6月起龙游法院还针对当地工业园区的51家涉重点孵化企业,开展以深度清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执行旧案为主要内容的“区块攻坚3.0”专项执行行动。

  “我们全面主动排查未实际执结的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执行旧案底数,建立专门台账,并对目标企业进行了任务分解,由三个执行团队分别认领17家企业,采用销号管理的方式,逐企清理旧案。”分管执行工作的龙游法院副院长李军介绍。

  在今年9月22日晚上开展的涉中小微企业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中,龙游法院共传唤、拘传19人,扣押车辆1辆,对5名被执行人处以罚款,促成16件案件执行完毕或达成和解协议,共执行到位金额103万余元。

  在专项行动过程中,龙游法院始终聚焦财产查控、评估拍卖、失信惩戒、案件管理等关键环节,用足用好衢州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协作应用的多跨协同功能,并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联动配合,加大打击拒执犯罪力度。

  “一系列组合拳的运用,为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交出了一份优异的成绩单。”李军介绍,今年以来,龙游法院共执结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104件,执行到位金额2800余万元。

  ■善意文明灵“活”执行显温度

  “谢谢法官为我们忙前忙后,也感谢对方体谅我们。”今年7月31日,龙游一家粉干厂的老板老余将最后一笔执行款履行完毕,他如释重负,“我的厂子保住了,村民们的就业机会也保住了。”

  这家粉干厂一直以粮食加工为业,因诚信经营,物美价廉,起初经营得还算不错。2018年至2021年期间,老余一直在朋友老郑的米业公司进货。一段时间下来,双方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也逐渐默认了定期结算的货款支付方式。

  然而,2021年以来,粉干厂因货物滞销,出现了经营危机,连进货款都一时无力支付。因催要无果,老郑向龙游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粉干厂和老余支付货款25万余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老余如实申报了财产。按照粉干厂现有资产,可以将其拍卖用来偿还老郑的货款,但老余向执行干警金尹伟吐露了自己的难处:“粉干厂雇佣的十几名工人都是当地村民,家里经济条件大多一般。如果现在处置,粉干厂将面临停产,村民们的工作机会没了,工人工资也将无法正常发放。”

  老余表示,如今粉干的销量正在慢慢回升,再宽限一点时间,一定能还上老郑的货款。为评估老余的信用状况,金尹伟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粉干厂并未有其他执行案件,老余自己仅有的一个标的额较小的被执行案件也处于履行完毕状态。

  “企业虽小,但也关系到十几户村民的生计。”金尹伟回忆道,如果仓促处置,可能导致“竭泽而渔”,不仅老余多年的心血付诸东流,当地村民的就业也无法保障。

  “对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应坚持依法、灵活运用执行强制措施,积极促进当事人和解,帮助企业渡过目前的危机,才是可持续发展的良策。”金尹伟表示,经多次主持协商沟通,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协议,老余承诺在6个月内还清本金25万余元,先期支付3万元,老郑同意暂不冻结其名下银行账户,若按约支付则不再要求老余支付利息。如逾期未履行,则进行相应处置。

  如今,所有执行款履行完毕,老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老余的粉干厂也得以继续经营,村民们也不用跑远路去城里找工作。

  在涉企案件执行过程中,龙游法院始终坚持审慎、善意的理念,对受疫情等影响,生产经营困难无法及时履行债务、尚有发展前景的中小微企业,尽量采取“活封”“活扣”等放水养鱼的保全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暂时受困企业提出的临时解除保全转贷融资的申请,在综合评判、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及时采取解封、变更保全标的物等方式,助力企业转贷。

  “贷款终于办下来了!疫情之下,如果没有你的帮助,企业随时会倒……”今年3月18日,龙游某工贸公司的企业主通过微信向承办法官张渝琳表达感谢,而就在数日前,他正为公司的转贷问题所困扰。该公司因与另一家企业发生物权纠纷,法院依申请对其名下设有抵押的部分厂房办理了查封登记。银行方面因该公司厂房被查封,拟暂缓对其转贷2600万元。

  面对企业的诉求,张渝琳向银行方面确认属实后,经分析研判,果断采取变更查封标的物的措施,用企业提供的6套机器设备等资产替换了对厂房的查封。当天下午,工贸公司收到了银行发放的2000余万元贷款。

  “受疫情影响,不少中小微企业面临了不小的生产经营压力,我们始终秉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依法慎用强制执行措施,助其平稳健康发展。”洪俊杰表示,通过善意灵活执行,保障的不仅仅是中小微企业自身的生存空间,也稳定了工人的就业岗位,这是直接关系老百姓生计的大事。

  此外,龙游法院还对无明显逃避执行、拒执行为的被执行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以预罚款等方式替代直接处罚,今年以来,共出具预罚款通知书17份,法院善意文明的人性化执行措施获得了当地企业和企业家的高度肯定。

  ■信用修复激“活”主体加速度

  “没想到交完执行款没几天就领到了信用修复证明。”今年2月11日,龙游某农副产品公司负责人周某给执行法官童昱打来电话,此前,童昱以智能送达方式向其推送了一份电子版的信用修复证明,“有了它,我可以向银行和合作伙伴出示,不用担心会对银行贷款审批等造成不利影响了。”

  该农副产品公司成立于2018年,从事农副产品生产、销售。为扩大经营,公司借款50万元,本想着很快就能回本。不曾想,疫情打破了公司负责人周某的计划。人员流动少了,物流停滞了,销路也大受影响。看着催款的债权人,周某一度陷入了绝望。但做生意讲究一个“信”字,尽管想尽了办法,在进入诉讼程序前,还是有20万元的漏洞没能补上。2021年11月,周某输掉了官司,案件也很快进入执行程序。

  经实地走访调查,案件承办人童昱发现该公司产品滞销导致其处于半停工状态。周某则表示:“就快过年了,那时将会是农副产品的销售旺季,如果能抓住销售黄金期,对公司回笼资金会大有帮助。”

  考虑到公司面临的经营困境,若断然采取强制措施,必然会陷入“僵局”。童昱及时转变思路,一方面对仓库里的存货进行了细致盘点,并对部分货物进行足额查封,另一方面做申请执行人的工作,希望对方适当给予被执行人宽限期,最终双方以分期履行的方式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春节刚过,周某就将20万元欠款及利息打入法院的执行款专户,并告诉童昱,希望能尽快恢复信用,以便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让企业走上正轨。

  童昱当即启动信用修复机制,第一时间解除被执行人的失信和限高措施,农副产品公司也在短时间内成功从银行筹集到资金,企业重新投入正常经营。

  “对已履行完毕的被执行企业,我们会及时屏蔽失信信息,并根据企业融资、招投标等需求出具信用修复证明。”李军表示,通过信用修复疏通“输血”管道,有助于中小微企业恢复“造血”功能。

  今年年初,龙游法院出台了《关于司法助企纾困服务经济稳进提质的十二项举措》,集中开展信用修复行动作为助企惠企的重要举措,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与此同时,该院梳理出县域内失信被执行中小微企业31家,详细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存在困难、履行能力等情况,对企业恢复正常经营进行风险研判,并对有一定诚信度和发展前景的企业制定帮扶清单,同时联合人民银行、金融机构、税务等部门召开联席会,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在一些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企业或为企业提供担保而承担巨额债务的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等群体单纯依靠执行程序无法实现信用修复,而是需要通过破产程序或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予以解决。

  刘某是龙游某包装公司的老板。2013年,刘某夫妇为了扩大企业规模,与朋友的企业互相担保融资,最后连带个人陷入信用危机。因朋友的企业资金链断裂破产,2020年底,刘某夫妇连带企业共同为朋友担保的2000余万元债务被多家银行申请强制执行,夫妻二人也成了失信被执行人。后来包装公司通过破产重整走出债务泥潭,刘某夫妇却在债务泥潭中挣扎。

  幸运的是,龙游法院执行局在对目标群体、案件开展“执行转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初筛工作中,发现了刘某夫妇的情况,将其纳入帮扶清单,并及时向破产审判团队移送,经审核后,二人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申请被受理,最终顺利完成信用修复。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护航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的良性健康发展,正是人民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龙游法院院长詹金峰表示,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加强涉中小微企业案件执行力度,探索系统性解决相关案件执行困局的路径,将依法高效执行、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做到“刚柔相济”,最大程度激发实体经济的发展动力和活力,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