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南谯区:拖欠油款不支付 释法明理促履行
2022-11-22 09:00:45
 

  中国法院网讯(孙梅梅 王露露)11月21日,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快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到位金额2.7万元。

  2019年10月起,李某陆续从张某处购买柴油,截至2020年1月,李某累积拖欠货款2.7万元。张某多次讨要欠款,李某均以经济紧张、没有闲钱为由拖延履行。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李某分期支付全部欠款。但李某仍未能按期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及时对被执行人李某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并耐心劝说,告知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本来打算继续拖延执行的李某在周一早晨将案款2.7万元交到法院账户,本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