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好评返现”行为坚决说“不”
2022-11-25 09:06:0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潘铎印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通报了数起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其中,扬州市一家公司因宣称“好评返现”虚构好评,被处以1.5万元罚款。

  “好评返现”本质上就是商家花钱购买好评,这种行为不仅会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还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涉嫌虚假宣传。商家通过蝇头小利的返利方式诱导消费者给出好评,这种评价体系变了味,导致好评不再具备参考价值。

  “好评返现”是一种违法行为。商家收买贿赂一些缺乏自律意识的消费者,消费者和商家以利益为勾连,双方之间给好评拿红包的行为已经构成共同侵权,虚构好评严重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违反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遵守的诚实守信、公平交易的义务,损害其他商家的合法权益,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破坏电商平台的信用体系,扰乱网络交易秩序,还严重破坏电商平台经济的诚信规则和诚信文化,进而影响整个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长远发展。

  对“好评返现”行为坚决说“不”。消费者需要真实、客观的商品评价,商家需要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互联网交易需要一个规范的市场秩序。由此,亟须市场监管部门重拳出击,加大对“好评返现”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构交易量、不实的评价、商业诋毁等行为,建立“好评返现”黑名单,铲除电商领域“好评返现”这块“牛皮癣”。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与执法力度,引导消费者合法理性消费,消费者也要自觉抵制“好评返现”。遏制“好评返现”乱象,需进一步健全电子商务领域法律制度,完善规则,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一个公平、健康、良性的电商生态。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