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宁都:查封被执行人房屋 快速执结一案
2022-11-30 08:50:44
 

  中国法院网讯(黄安石 曾小平)“你好,是宁都县法院执行局吗,我是曾某的妻子王某,你们的执行公告我看到了,请你们再给我几天时间,我去筹钱,暂时不要拍卖我们的房子!”11月22日上午,执行干警接到被执行人曾某妻子王某的电话。

  据悉,童某与曾某系亲戚关系,2019年4月10日,曾某入股的江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房地产开发,需要大量资金,要求各股东筹措资金。为筹措资金,曾某先后两次共向童某借款45万元,并出具了借条给童某,约定每月利息0.45万元。后因受疫情等原因影响,曾某参与开发的楼盘滞销,曾某末能按期付息还款,经童某多次催收无效,将曾某诉至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曾某在判决书生效后15日内偿还童某借款45万元及尚欠的利息。判决书生效后,曾某仍未按生效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履行,童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传唤曾某无果后,依法对其名下位于县城某小区的房屋一套进行了查封。为督促曾某积极主动履行义务,执行干警还在曾某所在小区宣传栏等处张贴了查封公告,并告知被执行人曾某妻子,法院已对其房屋进行了查封,限其于5日内将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否则将启动评估、拍卖程序。

  被执行人妻子王某看到自家房子被查封,下一步还有可能被拍卖,非常着急,丈夫外出未归,王某便四处找亲戚朋友,终于在11月29日筹措到所欠款项,送至法院履行了全部案款,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