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莒南: 委托公安找被执行人 追回23万元
2022-12-02 15:04:16
 

  中国法院网讯(邹旭 成弘)近日,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人民法院“委托”(启动)公安侦查被执行人庞某涉嫌拒执罪一案有了好消息,临沂市临港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民警将被执行人庞某抓获,并追回欠款231000元。

  家住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朱芦镇的赵某,常年从事石材加工业务。自2012年初至2014年10月份,家住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的朱某(庞某的丈夫)从赵某处定做石材,赵某按照朱某的要求为其提供路沿石、板材、异形石材等,朱某并未付款而是出具两张欠条。赵某多次要求朱某支付以上两笔欠款,朱某均以各种借口拖延。

  2017年3月,赵某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朱某、庞某夫妻告上法庭。判决生效后,庞某与朱某拒不履行义务,赵某到莒南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庞某、朱某拒绝报告财产状况,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规定,莒南法院对庞某采取拘留罚款措施后,其仍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并和执行法官玩起“躲猫猫”“人间蒸发”,严重妨害了执行工作顺利进行,损害了申请执行人赵某的合法权益。

  2022年8月26日,莒南县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庞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案件的侦查函移送公安机关。

  临港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接案后,迅速开展工作。经细致研判分析,发现庞某在江苏省苏州市有活动轨迹,刑事侦查大队立即组织人员前往苏州,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庞某抓获,并追回损失231000元。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