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难忘的送达
2022-12-13 11:22:1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卢秉臣
 

  那天我外出执行回到单位,同事老秦赶忙叫住我:“咱们之前送达的案件结果出来了,这4000公里可算没白跑,能给当事人一个交待了。”看着判决书,我回想起今年8月亲历的一次难忘的送达。

  刘某夫妇创办的物业公司拖欠70余名员工工资40万余元,51份起诉书涌进法院。我和同事送达的时候,夫妻俩早已躲了起来,唯一的线索是他们近期在4000余公里外的广西南宁出现过。如果采用公告送达,就得让70余名当事人再焦急地等待100多天,才能进入审理程序,院领导当即批复我带两名同事出发去广西。

  经过一天的舟车劳顿我们抵达南宁,马不停蹄立即赶去调查,走访了好多家单位,终于查到刘某夫妇的电话和在南宁、东兴两个住址。结果南宁地址和电话竟都是假的!这迎头一击让几千公里赶来的我们颇为郁闷,带着一线希望又赶往185公里外的东兴。这回地址倒是真的,但房东说住户已搬走。再次扑空的我们感到精疲力尽,无奈中来到当地派出所求助,却只得到一张过期的暂住证。

  就在我们垂头丧气之时,我突然发现暂住证上面的手机号码与我们之前打过的假号码只差一位数字。我陡然来了精神,试着拨打这个号码。果然,对面传来了熟悉的东北口音:“我是刘某,我愿意配合你们。”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就这样,辗转三天我们终于完成了送达。

  “送达难”极易造成案件拖延。老百姓来法院立案后,一直苦等开不了庭,心里犯嘀咕是不是法官造成延误。我的老领导说过,法院承诺让老百姓打官司不难,首先就是要做到把案件及时送达,早点开庭出结果,让老百姓守候的正义永不迟到。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