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打好“四张牌” 快办“钱到手”
2022-12-19 09:03:43
 

  中国法院网讯(方芳 刘斌)为持续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执行工作中走深走实,今年以来,江西省抚州市两级法院始终牢固树立“案款发放无小事”理念,打好“四张牌”,把案款准确及时、高效发放落实到实处,用心用情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最后关切。

  一是践行司法为民,全面运筹谋划,打好“民心牌”。

  让老百姓及时拿到执行款,是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民心工程。全市法院积极更新理念,摒弃“重案件执行,轻案款发放”思想,急群众之所急,打通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最后一米,驰而不息抓好案款管理。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执行局分管领导及执行局局长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把案款发放作为执行工作的“收官战”,压实管理责任,主动部署和抓落实;选用责任心强的同志任案款管理员,案款管理员工作中认真筛查、梳理、归类,工作有节奏,部署有章法,对个案案款情况全面把握,对能发的尽发,暂时不具备发放条件需提存的核算清楚,将无须提存部分全部予以发放,让老百姓利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

  二是坚持多措并举,确保准确高效,打好“管理牌”。

  按照案款管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操作流程,确保执行案款收支全程留痕。在执行立案时,必须采集并确认接收案款的银行账户,并在相关法律文书中对应载明。对不明款的及时认领,案款发放文书的制作,严格案款系统发放的四级权限审批,重点加强案款暂存的审批工作,对符合发放条件的案款一律不得暂存。发放案款时,最大限度地发挥银行转账方式等转账方式在执行案件案款发放程序中的作用,让当事人“足不出户”收到案款。今年以来,多家法院通过加强管理、改进措施,为全市法院提供了样板。如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取消以申请执行人提供收条为案款发放的前置条件,提高发放效率;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人民法院将案款对账工作同步嵌入发放审批程序,确保准确高效;全市案款管理员强化对临期案款的监管,做到常提醒、常督促,对出现超期案款及时通报限期整改等。

  针对过去遗留下来的历史案款,抚州执行人深知困难就是试金石,不敷衍不推诿,利用专项巡查整改之契机,攻坚克难,迎难而上,扎实开展集中清理历史沉淀案款,并进一步完善了台账制度,对账制度,做到了账目清晰,账实相符。凡此种种,通过努力,全面改善了抚州案款管理面貌。

  三是规范操作流程,强化精准跟进,打好“沟通牌”。

  在案款发放过程中,全市法院强化与申请执行人的沟通,建立执行法官为司法释明第一责任人制度,彻底转变执行法官与申请执行人存在联系不及时不顺畅、执行案款进展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切实做到“四个及时”:即案款到账及时通知,需要提存及时告知,进展情况及时联系,释法明理及时跟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针对通知不来领取的当事人,及时通过电话、短信等多种渠道提醒督促其及时领取执行款,确保执行案款应领尽领。同时,加强与财务部门沟通,在执行款到账当日,财务部门通过系统将每笔到账执行款的具体金额、付款人等详细信息发给执行部门,由执行案件承办人将信息及时告知当事人。

  四是加强督查力度,严格落实落细,打好“督查牌”。

  为使案款发放驶上“快车道”,市中院执行局除强化日常管理外,联合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市法院督查室、市法院司法行政处,组成督查组分赴各县(区)法院开展案款专项巡查督察。通过听取汇报、系统核查、抽查案卷、检查账目、谈话问询,了解实际情况、存在的困难,发现问题,并切实予以解决。另一方面由各个挂点局领导强化督查检查,对案款超期未完成发放工作的,由分管院领导督办,坚决杜绝无规定理由超期发放。对超期发放、选择性发放、不规范发放等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今年以来,全市共立案执行案件2.45万件,案款入账案件数7501件,出账7203件,出账金额占比95.44%,开展案款集中发放活动53场,发放案款10.05亿元,全市法院执行局在案款管理中“一案一账号”、不明案款认领等多项工作位列全省第一方阵,有效兑现了当事人的胜诉权。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