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枣阳:践行司法为民 助力乡村振兴
2022-12-19 14:58: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梁军 谭祝芬
 

  湖北省枣阳市新市镇地处鄂西北桐柏山余脉,东临随州市吴山镇,西接太平镇,南连鹿头镇,北临河南省桐柏县程湾乡和唐河县祁仪乡,俗有一脚踏两省,鸡鸣闻四县(市)之称。枣阳市人民法院新市人民法庭就在坐落在集镇上。

  人民法庭作为国家审判体系的“神经末梢”,是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先锋队”。近年以来,新市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践行共同缔造理念,扎实开展审判工作、诉源治理和法治宣传,助推基层治理、乡村振兴,有力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强烈司法需求。

  耐心调解化纠纷

  “沈庭长,您可要为我主持公道啊!我的地被人占去了,没了地我一家老小怎么生活啊!”今年5月,枣阳市鹿头镇龙窝村的王某因土地被占用,双方协商不成找到新市法庭庭长沈黎明。

  在认真分析案情后,沈庭长多次去到龙窝村实地走访,了解到这是一起邻里因多年前换地而引起的土地纠纷,若处理不当,极易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影响邻里和谐。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将长期比邻而居,秉持邻里之间以和为贵的原则,沈庭长积极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双方讲明邻里之间应相互谦让、相互谅解,当场释法说理:“老王,人荒地一时,地荒人一年啊,这么好的地这么荒着也不是个事。”“老李,错种了别家的地,多少也得给些补偿。”

  最终,在沈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于2022年7月14日达成赔偿协议。

  赔偿协议达成后,李某主动将1050元赔偿款交到法庭,考虑到王某年龄大,当时又正值酷暑炎夏,新市法庭当即决定送款上门,让当事人感受“夏日清凉”。

  公正裁判暖人心

  “沈庭长,谢谢您维护了我们家庭的完整。”手语翻译老师在一旁翻译被告宋某的话。

  今年6月2日,正是炎炎夏日,沈黎明接到这起“特殊的”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肖某起诉与被告宋某离婚,宋某为聋哑人士,双方于1995年结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在共同生活期间由于种种原因,双方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影响夫妻感情,肖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

  受理该案后,了解到案件的特殊性和棘手性,如何与被告沟通就是最大的难题。为了充分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沈黎明在通过聘请手语翻译与其进行交流,充分听取了他的真实想法,并且综合考虑案件事实情况后,从家庭稳定及子女成长的角度出发,判决不准肖某与宋某离婚。

  “聋哑人本是弱势群体,虽其神智正常,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但其思维方式异于大众,此案的难点就在于沟通,对于法官来说,不论是调解还是判决,都与其他案件无异,但需要的是法官、家人和社会更多的关爱和支持。”沈黎明说。

  司法为民零距离

  为了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今年6月,新市法庭聚焦百姓急难愁盼,在钱岗二村设立“法官工作室”,并借助该工作室积极开展法律咨询、诉前调解、巡回办案、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等工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见法率”,让基层群众“零距离”接触司法。

  “调解矛盾纠纷就是处理人民群众的忧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就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今年9月,驻村法官工作室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新市镇综治办工作人员、派出所干警代表及十余名人民调解员参加此次活动。

  沈黎明强调了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并就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乡村社区常见类型矛盾纠纷,进行了重点讲解,同时,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梳理讲解。沈庭长还和大家分享了调解工作的方式方法,对当事人可能出现的对抗情绪要有所准备,合理规划调解方案、耐心细致疏导,以法律为依据,结合村规民约,将法治、自治、德治有效结合起来,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恶化升级。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深入浅出,操作运用性强,对他们今后的调解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学以致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普法宣传进集市

  1月24日是新市镇的大集,天气骤冷,却依然挡不住老百姓赶集的热情,集市上人来人往,很是热闹。位于集市旁边的新市法庭法律咨询台,也吸引来不少赶集群众驻足。原来,新市法庭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对于民法典的知晓率,利用四邻八村群众赶大集的时机,在集市旁组织了一场民法典宣传活动。

  当日,干警们向群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宣传材料。同时现场普法,用通俗的语言讲解法条,对群众日常生活中碰到的纠纷逐一解答,由浅入深的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引导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以合法合理的方式表达权益诉求。

  “利用大集进行普法宣传不仅满足群众需求,倾听群众声音,对我们也是一次历练,让法庭的工作更接地气。”沈黎明有感而发。

  “人民法庭扎根基层,是服务群众、解决纠纷的第一线,也是普法宣传的前沿阵地,新市法庭利用集市给群众送去普法宣传‘大餐’,实现了普法宣传常态化。”枣阳市法院分管法庭副院长靳宝华说。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庭共通过“巡回审判”释法、送法进村(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1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为推进基层治理、服务乡村振兴贡献了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