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执源治理打好“组合拳”
2022-12-20 09:46:0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龚方海
 

  当前我国已进入经济发展的调整期,各类矛盾纠纷易发、高发,法院诉讼案件总量居高不下。据统计,法院执行案件数量约占案件总量的三分之一,执源治理作为诉源治理的末端,只有把这道难题攻克,诉源治理工作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如何推动执源治理,建立起源头化解、高效执行的良性工作机制,笔者认为需打好以下三套“组合拳”:

  一是凝聚多元合力,遏制执行案件增量。推动执源治理工作必须多方联动、立体施策,让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前、权益兑现实现在执行前。首先,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下,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健全分层递进解纷体系,切实有效降低诉讼案件数量。其次,要牢固树立“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理念,做好诉执衔接工作,加大自动履行率的分值权重,倒逼审判法官、仲裁员、公证员、调解员强化释法说理和履行督促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主动兑现,确保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最后,要严把恢复执行关口,组建恢复审查专门团队,对当事人递交的恢复执行申请进行标准化审查,既要疏通难恢复的堵点,更要解决乱恢复的痛点。

  二是力促“应执尽执”,减少执行案件存量。办理执行案件,必须坚持执行兑现导向,强化抓执行就是抓兑现的意识,用足用活执行手段,努力为每一件执行案件画上“终止符”。一要优化繁简分流,通过开展集约查控,将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前移至网络查控阶段,根据查控结果,综合考虑案件类型,合理分配办案力量,真正实现简案快执、难案精执。二要穷尽执行措施,坚持用“真金白银”检验执行工作,通过建立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织密织牢财产查控网,合理运用各类强制措施,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快速执行到位。三要抓好结案审查,实施结案审批权集中管理,对待结案件严格按照结案清单件件审查、逐项把关,对有财产未处置、未完成的案件一律退回,确保执结一件、合格一件,避免因结案不合格而产生衍生案件。

  三是规范执行行为,控制执行案件变量。执行异议类案件作为执行工作开展的“晴雨表”,是执源治理中的重点,执行部门应不断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让变量可控可防可治。要抓建章立制,以制度约束促规范,通过深入梳理、分析、总结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动出台执行规范性文件,切实为执行工作提供全方位指引和约束。要抓关键环节,以严格监督促规范,通过依托执行指挥中心,按照执行工作各节点完成时限和要求,对执行案件办理进行全流程精细化管控,实现节点监控全覆盖、责任可倒查,确保案件办理规范有序。要抓阳光透明,以执行公开促规范,通过严格落实制度,全面推行阳光执行,透明办案,真正做到以执行公开“倒逼”规范执行。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