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三元区:拒不腾房达5年 拒执威慑忙履行
2022-12-22 15:07:54
 

  中国法院网讯(林川宾)近日,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2012年6月,黄某向三明市某银行借款100万元,并提供其位于沙县的房产作为该笔借款的抵押担保。银行向黄某发放贷款后,黄某未按照合同约定还本付息,银行将黄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借款100万元并支付利息,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由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

  因黄某未按照生效调解书履行,三明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黄某向法院书面表示会积极配合处理抵押的沙县房产,承诺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移交房产。涉案房产经过两次拍卖及变卖均流拍后,经三明某银行申请,法院于2017年9月裁定将涉案房产以变卖流拍价格交付三明某银行抵偿债务,并多次通知黄某将房产移交法院。黄某却在收到通知后拒不移交房产,非法占有涉案房产长达5年之久,导致法院抵债工作无法完成。

  2022年10月,三元法院将黄某涉嫌拒执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黄某为争取从轻处罚,于2022年12月16日主动腾空涉案房产并移交法院执行,法院将涉案房产成功交付三明某银行抵偿债务。同日,黄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被执行人名下房产已被法院执行,却恶意拒不移交,若通过法院开展强制腾房,则耗时耗力,造成司法资源的严重浪费,同时容易激化矛盾,影响社会安定稳定。三元法院另辟蹊径,通过追究被执行人拒执罪,迫使被执行人在拒执罪的威慑下,主动交出涉案房产,既完成了案件执行工作,又追究了被执行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2022年以来,三元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罪案件6件,目前已判决3件3人,有力打击了拒执犯罪行为,有效维护了当地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