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定远:女儿拒付赡养费 公积金被冻速履行
2022-12-26 14:12:37
 

  中国法院网讯(丁岚)“我已经把拖欠的赡养费交到法院账户了,请你们赶紧帮我把公积金账户解冻吧!”12月20日,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通过冻结被执行人公积金账户,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成功执结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

  家住定远县某社区的老人吴某有女儿王某和儿子王某甲两个孩子,因老人吴某当初将家中拆迁的老房子的拆迁款和安置的房屋偷偷交给了儿子王某甲,王某上门询问老母亲时,吴某将平时对其照顾有加的女儿王某撵出家门,从此后,在该县某事业单位工作的女儿王某便心生怨气不在上门看望吴某并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后因吴某长期生病经济困难,无奈之下的吴某将王某诉至法院,案经法院依法判决王某每月支付老人赡养费用8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吴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在督促被执行人王某履行赡养费时,怨气难消的王某却以种种借口企图拖延履行,随即,执行法官向该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要求将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冻结。王某当得知自己的公积金账户被法院冻结,才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王某赶紧联系执行法官主动要求履行并保证今后按时支付赡养费。12月20日,王某主动将拖欠的16000元抚养费交到了法院账户,执行法官也依法对失信人王某的公积金账户进行了解除冻结。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