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中院:解冻保供企业账户 保障民生供应
2022-12-30 09:53: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洋 徐晓琴 李勇
 

  “巫法官,感谢贵院及时解除对我公司账户的冻结,为公司保供工作解决了难题,这下好了,社区居民不会停气断供了。”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巫大利收到被执行人企业某民生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人发来的感谢信息。

  在重庆某销售公司与某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某民生天然气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某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重庆某销售公司各种款项共计1830万元,某民生天然气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被告某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约定履行,重庆某销售公司遂向重庆一中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重庆一中院依法冻结了连带责任人某民生天然气有限公司的账户。该公司遂紧急联系巫大利,称其属于保供企业,负责为区域内居民日常生活用气提供保障,现公司账户被冻结,生产经营出现困难,急需该账户资金向上游企业购买天然气。

  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基础上,合议庭一方面决定立即解除对该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并给予该公司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在宽限期内不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执行措施;另一方面合议庭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基于上述措施,该公司第一时间获得充足资金维持运转,继续为居民正常生活提供保障。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