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龙州:执行联动促履行 七年纠纷终完结
2022-12-30 10:57:32
 

  中国法院网讯(农毅)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龙州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将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把“强制搬离”变为自动履行,既维护了司法权威,又彰显了司法的温度。

  自2014年开始,申请人卢某与苏某夫妇就双方共有的位于龙州县合龙街某栋房屋进行长达七年的民事、行政诉讼纠纷。双方围绕该房屋的继承及分割历经一审、二审和发回重审等法律程序,最终依据龙州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的生效判决,由卢某折价补偿给苏某夫妇35万余元后,苏某夫妇搬离该栋房屋,并配合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因苏某夫妇拒不履行,卢某于2022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龙州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限期搬离公告,但苏某夫妇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且无任何搬离意愿。因本案申请人与被执行人长期同住在该房屋内,申请人一方是位年老体弱的老人,被执行人一方又自称身患多种疾病,无意搬离。主办法官根据案情预判,若直接强制执行,过程中易对双方的身体造成伤害,双方矛盾也更加激烈恶化,如处理不当甚至会发生不良后果。以上实情使得该案一时陷入了僵局。

  为推动该案执行,龙州法院执行局发挥执行联动机制,在做好强制执行准备工作的同时,主办法官积极联合当地的社区干部多次来到被执行人苏某夫妇家中,对双方存在的矛盾和难点进行恳切的协商,并与住建部门协调,免租金为被执行人找到一间廉租房用于保障其居住权益。但双方因多年的官司和日常矛盾积下了极大恩怨,能在限期内主动搬离不容乐观。在此期间,申请人卢某多次来电来访称其认为本案存在消极执行问题,应尽快予以强制执行。主办法官多次与申请人沟通,对其进行情绪疏导,充分释明本案的客观情况和存在困难。

  执行团队克服疫情困难,与当事人历经数月的“面对面”调解,通过对其他同类型案件的案例分析,晓以利弊,直接把强制执行的措施、实施时间及对抗后果等问题都一一解答清楚。同时,主办法官也与申请人积极沟通,其也对本案实际情况表示理解,同意适当补偿相关搬运费用,促使被执行人主动搬离。经过多次沟通协商,被执行人苏某夫妇在执行期限前一天,愿意主动搬离该房屋。

  目前,在执行干警的主持和见证下,该房屋已于2022年12月顺利交付给了申请人卢某,也将房产证过户到了其名下。双方从当初的剑拔弩张到最后顺利主动履行,围绕该房屋长达七年的纠纷终于得到圆满的解决。

  在本案执行过程中,龙州县人民法院畅通多方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行政部门和基层组织的优势作用,全面把握腾退执行所涉各方的核心诉求,制定有针对性的执行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既维护了胜诉方的合法权益,也兼顾了被执行人的合理需求,取得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