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梅
2023-01-08 09:24:3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张梅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热情爽朗的性格,认真专注的模样,率直干练的作风……参加工作28年来,张梅一直处在服务老百姓的最前沿。

  以法服人,以情暖人,是张梅成为“办案能手”的秘诀,她总是善于发现纠纷的痛点。长年扎根基层法庭的经历,更是帮她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让她能够挖掘案件背后的故事,探析“法理”背后的“情理”。她长期从事民事案件审判和立案、诉讼服务等工作,办理了数以万计的案件,到沧州中院工作以来,办理民事案件2000余件,调撤率居全院首位,各项司法绩效指标均居全院前列。她自创“望、闻、问、说”调解四步法,总结了“十心五点”调解箴言,设立“倾听室”“言和室”辅助调解,以高超的调解艺术解决了数不清的矛盾纠纷。她在审判实践中归纳总结八类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思路,从源头上解决了全市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类案不同判”问题。

  张梅曾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并当选党的二十大代表。

  个人感言

  能够被评为十大亮点人物,我感到十分荣幸!荣誉催人奋进,亮点即是起点,照亮今后我的司法为民路!我将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尽我所能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