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封条被撕了?罚!
2023-02-09 10:35:46
 

  中国法院网讯(郑亚君)2月7日,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作出今年首份《罚款决定书》,对阻碍执行的被执行人处以10万元罚款,有力维护司法权威。

  案情简介

  栖霞区法院执行员周洵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过程中,经财产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南京某公司、任某名下登记有不动产可供执行,遂裁定评估、拍卖该不动产,于1月9日对该公司名下的办公楼及厂房进行强制迁让,并张贴封条。在对查封场地加装锁具后,将涉案财产委托评估。 

  2月7日,承办人接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被执行人已撕毁封条,强行进入查封厂房进行作业。承办人及法警立即前往现场核实,在查封的办公楼内发现了正在办公的任某,遂将其拘传至法院。

  调查处理

  经调查核实,被执行人任某作为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法院查封涉案房产后,纵容指使该公司员工损毁法院封条,强行进入法院查封场所,在法院调查中,以“默许”为借口试图撇清责任。其阻碍执行的行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经合议庭研究,对其作出《罚款决定书》:罚款10万元,限10日内交纳。被执行人任某在执行措施的威慑下,认识到错误,愿意接受处罚。

  法官提醒

  法院封条是司法行为的具体体现,它不是一张薄薄的纸,它所承载的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法律,象征着司法权威。随意撕毁封条就是在践踏法律,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被执行人任某在明知房产已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没有经过法院的许可,无视法律,私自将法院张贴的封条撕毁,其行为已阻碍人民法院执行。对任某的处罚,既保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体现了司法公正的原则,彰显了法院加大执行力度、打击拒执犯罪、维护司法权威的决心和信心。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