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宁都:替人担保成被告 纳入失信速履行
2023-02-14 10:10:07
 

  中国法院网讯(黄安石 潘小平)“哎,真没想到给人提供担保却被纳入失信黑名单。以后我可不随便给人担保了。”2023年2月13日,在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被执行人在履行完所担保贷款后,感慨地说。

  据悉,2020年5月,谢某种植蘑菇需要资金,申请向县农商银行贷款5万元,提出让同学高某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碍于同学情面,高某应承下来,并随谢某到银行签字确认。后因谢某种植蘑菇亏本,贷款到期后,未按时偿还,经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无效后,将谢某、高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谢某偿还县农商银行贷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被告高某对本金及利息负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谢某仍未主动履行,高某也置若罔闻。2022年12月18日,县农商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谢某、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并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谢某、高某,二人均以各种理由规避执行,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执行干警依照法律规定只好将谢某、高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被执行人谢某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后,认为自已是乡村一农民,仍持无所谓态度。而被执行人高某得知自己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后,担心对自己出行及子女入学有影响,高某也清楚谢某暂无力偿还此款,只好主动现身来到法院,将这5万元贷款本金及利息如数偿还。至此,该案圆满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