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亮剑”天山 一切为了群众利益
2023-03-01 08:32:4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书林 张婷 龚莎
 

执行干警冒低温严寒,在南山鹰沟牧区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 杨龙 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在执行工作中注重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2022年以来,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为重点,脚踏实地纾民困、解民忧,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积极回应广大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善意执行

  养驼群众渡难关

  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将维护群众利益置于执行工作的全过程,以善意文明执行纾企解困。乌鲁木齐中院院长叶敏要求,既坚持强制执行的程序要求,又灵活掌握善意执行的理念方法,赋予企业“造血”的机会和能力,助推涉案企业向前发展。

  在涉及困难企业执行中,两级法院采用“活封活扣”“先予执行”“分期执行”“信用激励”等善意执行方法,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平衡各方利益,最大限度降低执行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缓解企业群众遇到的困难。

  2022年4月,因骆驼奶供需合同纠纷,达坂城某乳业有限公司向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某骆驼奶加工企业。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查明,某骆驼奶加工企业员工主要以达坂城本地农民为主,而收购的骆驼奶主要来源于当地农牧民养殖的骆驼。骆驼奶的销售是农牧民增收的重要渠道,如果骆驼奶加工企业被查封,将直接影响到农牧民骆驼奶的销售,无异于阻断了刚刚兴起的养驼产业。

  经过仔细分析,达坂城区法院向申请执行人详细介绍了被执行人的经营情况,执行法官根据案情拟出“活封”某骆驼奶加工企业的执行方案,几经动员疏导,申请执行人也同意了这个“活封”方案。法院没有对某骆驼奶加工企业采取查封厂房、拍卖设备、信用惩戒等措施,而是以“活封”生产设备的方式,让企业继续生产,走出困境。

  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促使双方和解,唤醒了骆驼奶加工企业主动修复信用的行动自觉,企业用经营利润逐步向对方清偿了债务。

  “感谢执行法官体谅我们,忙前忙后,我们的厂子保住了,就业机会也保住了,债务也清偿了。”骆驼奶加工企业负责人马建国如释重负地说。

  “民生无小事。涉案骆驼奶加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关乎大家的生计,必须办好。”达坂城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李克东感慨地说,“如果简单执行,不仅经营者的心血付诸东流,当地群众的就业也得不到保障。”

  “在倡导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背景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能为滑坡企业再发展提供生机。”乌鲁木齐中院副院长张焰对善意文明执行有着深刻理解。

  ■稳妥执行

  大型商超顺利移交

  新年伊始,乌鲁木齐中院组织力量,对上年度乌鲁木齐某大型商场整体移交执行案进行回访。移交后的商场国际一线品牌云集,各类商品琳琅满目,商场以及周边商圈人流如织、营销兴旺。

  “多亏乌鲁木齐中院联合相关政府部门帮我们解决了这个棘手的难题,让整体移交之后的商场能够正常运营。”乌鲁木齐某大型商超经营负责人陈洋感谢法院付出的努力。

  被执行人是当地屈指可数的龙头商贸企业,在乌鲁木齐拥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乌鲁木齐中院党组书记、副院长袁勤要求执行团队:“要仔细研判,做好平稳移交执行的充分准备。以双方配合、有序移交为主,司法介入、强制移交为辅,尽力稳定涉案经营员工情绪,确保商场整体平稳有序移交。”

  聚焦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经营者切身利益,乌鲁木齐中院执行团队按照“平稳交接管理、圆满化解矛盾、保障营商环境”的执行思路,综合考量和通盘权衡各方案利益以及移交之后的有序经营,拟订了细化方案。

  鉴于申请执行人急于收回商场、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拒不移交而涉案商场一直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现实情况,乌鲁木齐中院在发出执行通知书后,执行团队法官第一时间约见双方代理人征求意见,同时将涉案商城商户权益摆在此次执行的首位,充分听取商户意愿诉求,耐心协调沟通,随时调整移交执行预案。

  就在执行团队准备进行下一步执行的关键节点时,收到申请执行人反馈的线索,称被执行人收回商户的收款设备,并要求商户不得换签合同,想通过影响商场正常经营阻碍商场移交。执行团队立刻前往现场予以制止,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训诫,要求被执行人返还已经收回的收款设备,同时向员工以及广大商户解释说明,安抚不安情绪。

  进入实质性强制执行阶段后,执行团队兵分四路,一组开展情况摸底,对人员、场地、设备和商户进行走访登记,为移交做好准备;二组开展外围协调,与公安、税务、市场监管和基层组织等方面沟通联系,形成外围保障合力;三组与商场商户和从业员工代表沟通交流,消除不明真相的商户和从业员工的抵触情绪;四组由中院领导带队,面对面开展思想疏导动员,为执行和解赢得时间。

  “按照中院领导部署要求,执行团队干警们注重把握双方主要矛盾和执行方略的时间节点,在不损害申请执行人利益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正常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执行法官俞兆远说道。

  经过十几轮“拉锯式”调解,最终双方达成新的移交协议。为了不影响商场正常营业,交接安排在晚上进行。当晚,乌鲁木齐中院领导带队,在辖区公安、税务、市场监管和基层组织的大力配合下,顺利完成了商场安检安保换岗、收款设备更换、营业场所移交等工作,双方在移交协议上签字确认,大型商场整体顺利移交。

  ■惠民执行

  凝心聚力护民生

  2022年3月起,乌鲁木齐中院组织在两级法院开展为期4个月的“亮剑天山”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吹响了执行攻坚的“冲锋号”。

  乌鲁木齐中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丁悦介绍,截至2022年6月底,“亮剑天山”活动集中执结案件12762件。按照“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原则,执结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等涉民生案件逾千件,辖区群众纷纷称赞。

  “这次执行行动锻炼了执行队伍,增进了执行干警的为民情怀,提升了为民司法的能力与水平。”乌鲁木齐中院执行局执行二庭法官助理杨其友对“亮剑天山”集中执行行动深有体会。

  “群众利益高于一切。我们在‘亮剑天山’集中执行行动中聚焦维护群众利益,紧盯群众期盼,关注涉及群众在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保、住房保障、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急难愁盼具体问题,将保障民生福祉摆进执行工作中去通盘谋划,积累了许多惠民执行的好经验好做法。”乌鲁木齐中院执行局局长翟青峰说。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试点推广执行救助保险服务合作,建立涉民生案件“执行救助保险”机制,帮助特殊案件申请执行人解决生活困难,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彰显司法温情。“司法救助直接关系保障民生,事事落到实处、件件见到成效才能够取得信任、赢得满意。”该院院长曹玉玲对落实救助保险机制感触颇深。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为每个执行团队都设立了“执行团队专用微信号”,当事人通过微信扫码的方式添加案件所属团队的专用微信号,通过验证后即可成为微信联系人。当事人可以使用微信了解执行案件进度、提交财产线索、缴纳案款等一系列执行事项,提出各类涉案问题,均能在一两个工作日内得到回复。“尽力推动执行工作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目标,有利于便民利民、提升公信。”该院院长马天全对执行运用信息化充满信心。

  执行中,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着力推进乡村振兴,竭诚帮助农民化解债务危机、恢复生产能力。该院支持萨尔达坂乡某村委会先予执行申请,启动先予执行程序,将租赁耕地以及5口水井和灌溉附属设施交付农牧民,仅用两个小时就将涉案2700亩耕地强制交付,保障了申请执行人能够按时作业、不误农时。该院执行局局长买彦军介绍说:“执行过程同步开展法治宣讲,阐释相关法律和政策,释法析理、疏导情绪、凝聚共识,耐心听取双方利益诉求,取得了最佳惠民效果。”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吐尔逊·木沙介绍,2022年下半年至今,该院涉民生案件常态化集中执行紧锣密鼓地进行,从未停歇。岁末年初,制定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方案,同时构建并充分运用“法院执行+N”农民工权益联动解决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和政府劳动监察部门的协调沟通,强化法院执法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相衔接,打好助力农民工追“薪”维权的“组合拳”,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农民工劳有所得,不再忧“薪”。春节前夕,该院向涉农民工发放“大礼包”,为31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共计3721676元。“群众利益无小事。”该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张俊感慨地说,“岁末年初是欠薪案件的高发期,办好农民工的烦‘薪’事,殚精竭虑维护好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关乎保障和改善民生福祉。只有执行好每一起涉农民工案件,才能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