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善意执行 使当事人渡过难关
2023-03-01 08:46:5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宋燕 刘洪川
 

执行干警与当事人一起查看某公司生产线。张权 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深入开展执行信访“百日攻坚”活动,保民护企,纾困解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截至目前,专项活动共执结案件765件,执行到位金额1.64亿元。据统计,2022年以来,该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464件,执行到位金额868.85万元,帮助10家企业渡过难关,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复工复产等困难18个。

  “寒冬”变“春天”

  温暖执行解“薪”结

  “罗法官你脚伤了,还坚持带病上班,为我们执行欠薪,太感谢了,案子兜兜转转一年多了,终于拿到钱了……”

  “我脚没什么大毛病,不用担心。钱执行到位了,你们能安心过年,我也就安心了。”

  这一对话发生在春节前夕。刚刚拿到被拖欠了两年工资的申请执行人,紧紧握着执行法官的手,当看到法官一瘸一拐仍坚持办案时,感慨不已……

  申请执行人魏某某等七人与被执行人何某某追索劳动报酬一案,于2023年1月10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司法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但其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全部执行款项。

  随后,执行法官经多方调查取得被执行人联系方式,联系到被执行人何某某,并确定见面的时间地点。然而,就在见面前夕,承办法官在上班路上因意外扭伤了脚,脚踝严重肿大,无法独立行走,医生嘱咐其需静养半个月。但考虑到春节将至,申请执行人急需用钱,仅休息了三天,承办法官就拄着拐杖返岗,并在返岗当天即分别约见了双方当事人。一方面,承办法官向申请执行人释明法律风险,争取申请执行人的支持和理解;另一方面,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明确拒不履行的后果,督促其想方设法筹集款项履行支付义务。

  最终,被执行人筹集到4万元,转给申请执行人魏某某由其统一分配;剩余约6万元劳动报酬款项,于2023年2月10日全部支付完毕。到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民生为本,民愿为先。2022年以来,安州区法院先后开展“涉民生”“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等执行专项活动,重点对拖欠劳动报酬、赡养费等涉民生案件加大执行力度,保证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以“真金白银”回应群众关切,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两难”变“双赢”

  善意执行护发展

  申请执行人某建筑设备租赁站与被执行人某建设工程公司、某实业集团公司、魏某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履行期届满后,被执行人未能及时向申请执行人支付租赁费等费用130.88万元。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同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及时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查控名下财产。不久,被执行人某实业集团公司提出,需从冻结的账户中支付31万元农民工工资,申请法院解封其账户。考虑到涉农民工薪资问题,法院立即接洽住建部门,走访调查相关情况,在核查属实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解除该资金冻结,31万元农民工工资得以顺利发放。

  农民工工资问题顺利解决,如何快速执行到位又不影响企业发展,成了执行法官的难题。此案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执行人申请保全了某实业集团公司的在建楼盘,但因楼盘购买人众多且未完工交付,企业正处在“保生产、促发展”的关键时期,如机械地按程序处置保全财产,对企业将是致命一击,也易引起群体性事件。

  鉴于此,法院一方面通过执行系统“关联案件”查询到,被执行人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尚有20余万元待分配;另一方面,积极与住建等部门沟通,共同监督被执行人工程项目实施,争取早日回笼资金,履行支付义务。

  经沟通协调,在扣划北川法院分配余额245423.78元兑现给申请执行人后,申请执行人同意终止本次执行程序。

  安州区法院强化善意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的前提下,谨慎使用冻结、查封等强制措施,灵活实施“分批履行”“放水养鱼”等挽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实现企业和劳动者双赢。

  “强制”变“主动”

  公正执行化积案

  “周女士,你好,我是安州区法院执行法官,上次我们调解中说的腾退房屋问题,你考虑得怎么样了……”这是安州区法院第16次联系周女士了,但周女士却不是案件当事人,而是案外第三人,到底这是什么情况呢?

  被执行人绵阳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某小区,确定配备小区内二套房屋作为物管和业委会用房,并在相关部门报备,其中一套房屋已向业委会交付,另一套房屋因被执行人已以物抵债抵付给周女士而未能交付。2019年1月,申请执行人业委会诉至法院,要求被执行人交付房屋,法院支持了申请执行人诉求,判决被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交付。被执行人未按判决履行交付义务,2019年7月,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周女士认为房屋抵给她属她所有,故而百般阻挠,并向法院提出撤销原生效判决之诉(经审理,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案件两次以终结本次执行结案。

  2022年,申请执行人再次申请恢复执行。鉴于前期执行过程中,周女士情绪激动、言辞激烈,执行法官协调公安、公证处等多部门,拟定了详尽的强制腾退方案。

  考虑到周女士也是“受害者”,强制腾退可能激化矛盾,执行法官决定暂缓强制腾退,而将工作重点转向周女士“外围”。通过查找类案生效文书、案例,详细讲解“一房二卖”的后果及法律救济方式后,得到周女士家属和朋友的理解,案件取得初步进展。经周女士家属等劝解,法院20余次的电话沟通,数十次现场调解,引导周女士对被执行人提起债务偿还、赔偿装修损失的诉讼,最终周女士同意搬离,并主动配合腾退房屋。至此,长达4年的信访积案圆满解决。

  执行信访“百日攻坚”专项活动期间,安州区法院补充4名干警到执行队伍,对排查出的24件信访风险执行案件,分类建立4本信访案件台账,实行领导包案、定人定责、限期办结,最大限度控增量、减存量,争取人民群众更多的认同和支持。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