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沙县区:离婚后引纠纷 执行法官多番劝导促执结
2023-03-03 10:34:55
 

  中国法院网讯(邱斌 肖星月)“肖法官,我带现金来还款了!”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收到了被执行人姜某发来的微信。随着225900元案款到位,一起离婚引发的债务和抚养费纠纷也圆满执结。

  据悉,2020年3月,经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法院判决,姜某和王某离婚,婚生子归王某抚养,姜某应补偿王某财产折价款180000元,同时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多年来,姜某不仅拒不履行判决的财产折价款,也不支付抚养费。无奈之下,王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双方进行调解,由于姜某身处外地,执行法官互加了微信,并多次组织在线调解。一开始姜某态度蛮横,他表示婚姻破裂是王某的责任,如今还把婚生子改名换姓并拒绝其探视,因此他拒绝履行执行款。执行法官一方面对姜某开展释法明理和耐心劝导,一方面积极走访了王某及两人婚生子,了解他们生活状况,试图找准纠纷症结,化解双方矛盾。近期,执行法官了解到姜某已经回到沙县工作,遂登门走访了姜某,面对面告知其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同时从孩子的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劝说姜某来法院现场调解。经过三次的现场调解,姜某和王某终于达成和解。伴随姜某提着现金现身法院履行欠款,该起纠纷顺利化解。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