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顺家庭关系 解决家事纠纷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马忆南
2023-03-06 10:23:1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家事如天》第三季长沙篇通过两个经法院成功调解的案例,向大众传播了家事纠纷处理的经验和法则,展现了家事审判的生动实践,是司法实践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典型案例。

  婚姻家庭纠纷与人的身份有关,不同于普通的民事法律关系,更多地涉及感情、亲情和道德,因此,既不宜用简单的契约式关系及其调整方式来解决,也不能简单地以权威性的裁判“分清是非”,进行处理,而必须把促成当事人之间恢复感情、消除对立,实现和解,作为纠纷解决的根本目标和价值取向。

  正如俗语所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由于婚姻家庭纠纷的当事人之间都存在某种血缘或感情的联系,其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表现得相对复杂,很难简单作出是非分明的处理。中国传统文化中,撕破脸皮的事一旦发生,双方的感情和关系就很难恢复。如法庭上的一决雌雄,可能会导致各方关系彻底走向破裂,难以再度和好。调解则破除了处理结果中你赢我输的对立,建立了双赢的格局,保留了双方的尊严,不仅纠纷易于解决,对未来关系的维持也留有了余地。由于家事案件大量涉及到父母子女抚养赡养的问题,不能不考虑今后关系的维系,互相留有颜面,保持继续友好交往的可能,是绝大多数当事人的期待,也有利于家庭和社会的长久和谐。因此婚姻家庭纠纷的性质特别适合调解,相对于裁判,调解具有自愿性和灵活性等多重优势,对“案结事了”有促进作用。只要有调解的条件和可能,在司法作出裁决前任何时候,法官都应积极利用调解方法平息当事人争议。

  家事案件调解看似复杂,其实就是“法、理、情”。家事案件非常重视“情”的方面,正是因为“情”,让家事调解显得更加有温度。亲情与共,更显人伦。《家事如天》长沙篇案件承办法官借助亲情的力量促使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在与当事人的沟通中,法官耐心从情理、法理等方面向其释法说理,争取当事人的认同,从而通过亲情的力量将案件的调解意向渗透给当事人,帮助当事人解开心结,促成家事冲突的顺利化解。

  法官调解婚姻家庭争议,重在指导、帮助当事人就争议问题形成合意,在于审议当事人的合意是否违法,是否合乎情理,有无违反公序良俗等。长沙篇案件承办法官非常善于引导,在有限的时间内,主导调解,让当事人跟着调解的思路,有目的性地沟通,避免当事人漫无目的的诉苦,以提高调解效率,最终引领到解决问题的目标上。

  案件的处理真正实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努力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不忘初心能动司法。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