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家事正义、修复家庭关系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秘书长 林建军
2023-03-06 10:31:1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家事无小事,是个人人生大事、是国家治国要事。于个人,家庭维系身心才智全面成长;于国家,家庭承载着初级治理整合之功能。家庭不宁,国家很难良性运行。而家事纠纷又有别于其他纠纷,不仅存在法律纷争,还常常内含浓厚的伦理色彩,涉及强烈的情感纠葛,勾连复杂的利益纷争。《家事如天》长沙篇即呈现了离婚争产和赡养老人两件较为典型的家事纠纷,两个案件具有鲜明的伦理性、情感性、情境性等家事纠纷的特点,如果长期累积得不到解决,难免爆发冲突,甚至矛盾外溢演化为恶性事件。两个案件的法官基于丰富实践经验和高度责任心成功调解,及时有效化解了家事纠纷,展现了家事纠纷调解的生动实践。

  妥善解决家事纠纷,有别于一般纠纷重在实现正义的目标追求,家事纠纷力求同时实现家事正义和治愈修复关系的双重目标,满足当事人的多元诉求。不仅需要实现法律上的实体公正、程序公正,还应立足于以人为本,治愈修复家庭关系,弥合亲情,并保护弱者利益。在《家事如天》长沙篇报道的两个案件中,法官在办案过程中通过耐心调解,充分调动情、理、法等规则要素,较好地满足了纠纷当事人的多元需求。于情,法官从亲情入手,充分了解和倾听矛盾双方的不满与诉求,打开心结,缓和对立情绪,从而化解积怨。于理,耐心向当事人阐释伦理、法理要义,使当事人明白,家庭是人伦关系,不是经济伙伴间的商品交易关系,儿女有赡养义务。从而使纠纷干预与关系治疗修复相结合,在处理纠纷的同时,力求修复当事人的关系。当然,法律之外规则的运用往往具有模糊性、不确定性,也缺乏硬性约束力,存在一定弹性操作空间。成功与否,既取决于当事人的配合,也考验着调解者的调解能力,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调解成本。为此,两个案件的办案法官专程到当事人家里全面深入了解情况,并充分运用调解智慧,成功化解纠纷。

  家事如天,治国应先安家。家事纠纷丛生,国家和社会很难良性有序运行。从此意义上说,家事法官致力于家事纠纷调解、促进家庭和社会和谐的所有努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