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沙县区:金融贷款拒履行 软硬兼施促还款
2023-03-17 10:54:43
 

  中国法院网讯(李婷 肖瑞沛)“法官,欠债不还确实是我的不对,这几天我就把这笔钱给还了。”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据悉,2020年4月,林某、余某向某银行借款28900元人民币。贷款发放后,林某、余某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多次催讨未果,银行遂将林某、余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林某、余某向银行偿还借款本息。因判决生效后林某、余某仍未偿还借款,银行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一方面向被执行人林某、余某送达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另一方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林某、余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并成功将其名下银行卡账户进行冻结。

  账户冻结后,执行法官多次对林某、余某进行法律教育和思想教育,向其充分阐明执行政策和利害关系。面对法律的威慑和执行法官耐心释法说理,林某、余某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于次日将欠款打入法院执行账户。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