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调研工作为法院高质量发展插上翅膀
2023-03-24 08:44:0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方龙彪
 

  全国法院要聚焦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以调研形成科学决策,以调研落实精准实施,以调研提升司法能力,以调研推进改革创新,让调研工作为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插上翅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功。中共中央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把调查研究工作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强调要“增强做好调查研究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指出,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宏伟蓝图,人民法院要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发挥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作用,“从中国式现代化的标准看,我们的理念、素质、能力还存在跟不上、不适应的问题”,为克服“本领恐慌”,努力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到实处,各级法院都必须加强调查研究。全国法院要以调研形成科学决策,以调研落实精准实施,以调研提升司法能力,以调研推进改革创新,让调研工作为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插上翅膀。

  一、高定位:调研工作是更高层次的审判工作。

  调研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人民法院要通过调研发现真情况、解决真问题,与时俱进,稳中求进,守正创新。

  调研工作是推进政治建设的重要前提。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调研工作可以引领我们在正确理解和掌握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上得真知,让习近平法治思想成为人民法院工作行动纲领;可以引领我们在坚持根本遵循和尊重司法规律相结合上真贯通,让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创新实践中落地生根;可以引领我们在学深悟透做实上求实效,让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每一项工作处理、每一件案件办理中都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调研如同“方向盘”,既是我们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抓手,也是切实保证融会贯通的政治品质,全体干警必须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调研工作。

  调研工作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础。落实顶层设计,调研可以助推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典型性实践;推进司法改革,调研可以有针对性地把破解顽瘴痼疾难题与制度机制创新结合起来;保障司法公正,调研可以帮助人民法院了解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以最直接最现实最需要的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推进法院队伍建设,调研可以助力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廉政建设。调研如同“度量衡”,能够精准指导工作落实,确保司法工作全领域全过程实现高质量发展。

  调研工作是司法创新的必由之路。调研是工作方法,也是办案方法;是改革之源,也是创新之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近年来,全国法院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创新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调研如同“推进器”,通过调研发现司法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存在的不足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办法,推动机制创新和改革措施开花结果,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二、高能级:调研推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强调研有利于提高法院的综合实力,促进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对法治社会的引领至关重要。

  以调研推动重大改革。人民法院要以调研为先导,厘清改革的纲目路线图,厘清实践的基本框架和地域特色,不断形成特色和经验,再回到实践中检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新机制的构建和理顺,需要通过调研检验制度建设成效;新平台的探索和运行,需要通过调研了解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新经验的复制和推广,需要通过调研将机制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果。

  以调研推进能力建设。调研与司法能力建设的关系如“鸟之双翼”。从个案来说,文书说理与辨法析理,理是研究的源泉,研是析理的路径,只有以群众听得懂、看得明白的语言释法说理,裁判中融法理情理事理于一体,才能让当事人胜败皆服,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从办案方法上来说,理清诉之原委,剖析内在关系,分清主体责任,确立责任担当,都需要综合分析、综合运用、综合判断,这其实就是调研。从长远来看,调研工作也能够帮助提升法官审理案件的定向能力、法律思维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辨法析理能力和与群众的沟通能力,促进高素质、专业化的法院队伍建设。

  以调研完善工作机制。调研是找方向、把脉搏、定机制、得真知的过程。调研为决策先导。司法工作如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赋予人民法院的必答题。答好新时代的司法优异答卷,离不开科学调研和决策,让决策有操作性和引领性。调研为完善并行。顶层设计发挥制度建设优势的同时,也为制度实施完善积累经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通知中提出,要加强对民法典具体法律适用问题的调查研究,不断探索积累司法经验。调研为实践先行。高质量的实践,需要融会贯通的认知理解,需要对机制框架的把握运用,需要对实践目标的科学评价,还要对执行过程的总结提炼。

  三、高品质:不断提升调研的内生动力。

  如何使调研工作成为法院发展的内生动力,提升法院的综合实力,形成高质量司法生产力,需要把调研工作作为重中之重。

  要高看一眼。要让调研力量稳得住,有引领效应,起示范作用,出高端产品,势必要将这份工作高看一眼。人民法院要注重调研环境和调研能力培养,让干警在学习中积累调研思想,在审判中发现有研究价值调研课题,以研究成果反哺审判思维和裁判能力,明晰调研价值对司法裁判理念指引,互相促进。要保持求真务实的好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必须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致力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要形成体系。人民法院要搭建工作体系,让调研成为一种常态,为审判厚植根基。一是重学术研究。学术研究是高质量的调研,集理论素养、辩证思维、学习方法、组织能力、价值构建、解决问题、创新机制、语言表达、比较分析、自我纠错、正确沟通等之大成。二是重课题研究。通过及时了解掌握国内外研究前沿,构建崭新机制体系,转化实践创新成果,形成高质量引领项目。三是重基础研究。列出基础性课题,做大数据研究,做专题研究,做案例研究,做创新研究,做精品战略研究,并注重调研成果转化,推动司法工作进步。四是重研究团队建设。上级法院要发挥统领作用,坚持一般性调研与专题调研相结合,理论研究与实践调研相结合,基础调研与创新调研相结合。

  要围绕大局决策。调研工作就是要阐释决策意图,发展决策思维,丰富决策内涵,引领决策实施,拓展决策思路,提供决策成果支撑。各级法院要重点围绕顶层设计做好调研工作,把好的决策变成好的实施,把好的工作成果总结成好的经验。优异的成绩并非一日之功,人民法院必须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聚焦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在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实现更大作为。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