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与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2023-04-02 08:48:5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何晓慧
 

  3月30日,在厦门举办的第七届国际调解高峰论坛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会长任鸿斌,福建省委副书记罗东川,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三巡回法庭庭长王淑梅,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姜伟,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金银墙,厦门市市长黄文辉等领导出席签约仪式。福建高院副院长苏建平与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秘书长刘超共同签署备忘录。

  据了解,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成立于2020年10月15日,是在中国贸促会倡议支持推动下,由中国国际商会联合有关国家商协会、法律服务机构、高校智库等共同发起设立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的宗旨是为全球工商界提供国际化、专业化、便利化公共法律服务,推进打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构建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目前,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是全球唯一集预防和解决于一体的国际平台,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和支持。

  福建法院与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合作,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海丝中央法务区总体建设方案》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充分发挥涉外商事审判职能作用,健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有利于加快提升海丝中央法务区国际化水平,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构建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签约双方将共同合作构建国际商事争端多元解决机制,开展国际商事法律高端人才培育,推动增进商事争端治理国际认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联手打造国际法治合作新平台,在探索多元化争端治理领域提供更加务实、专业的商事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