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告免费送礼品,这种新骗局勿上当!
2023-04-18 10:51: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立烽 郑智钦 戴梦甜
 

  动动手指转发兼职广告,即可获得免费小礼品,不明真相的群众以为捡到了便宜,殊不知发的是虚假信息,无意间成了诈骗分子的“工具人”。近日,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审结这起借群众之手实施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的案件,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七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五千元。

  被告人刘某香、赵某、刘某花、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利用赴圩日,在上杭县等多个县区的部分乡镇集镇摆摊设点,先通过赠送塑料收纳箱、米桶等小礼品的方式吸引群众,再借用群众手机内同学群、亲友群、工作群等常用微信群,转发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虚假兼职信息,内容主要为“闲暇时间操作手机赚取薪资……各位亲友,我也在做这个,上手简单,扫描二维码联系客服咨询即可”等,信息一发出,被告人就立即删除以防止手机主人将信息撤回,并且每转发一个群成员40人以上的微信群,被告人就可从上家处获得报酬。

  经查实,四名被告人从中获利共计5.7万元,已致上杭县、长汀县多个乡镇的村民被骗27万余元。案发后,四名被告人共退出11.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香、赵某、刘某花、唐某利用信息网络,为他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情节严重,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属共同犯罪。结合四被告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且积极退出违法所得,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手法隐蔽性强、传播性广、花样繁多,令人防不胜防,诈骗分子常以小惠小利为诱饵设陷阱,让一些警惕心低的群众相继“跳坑”。在此提醒大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应时刻保持警惕,提高防范意识,莫为蝇头小利上当受骗,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甚至误成网络诈骗信息传播的“帮凶”。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