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三审稿
进一步提高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法治化水平
2023-04-26 08:54:3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俏
 

  “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就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最大贡献”。4月24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三次审议稿。与会人员普遍表示,草案三审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内容更加全面、结构更加完善,具有很强的现实性、针对性,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法治化水平。

  鹿心社委员说,经过两次审议修改后,草案三审稿更加突出了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特点,增加了建立健全雪山冰川冻土的保护制度,强化了科学研究和信息共享,对在青藏高原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破坏自然景观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法律的实施,将对依法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青藏高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的生态环境立法中,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是在流域立法之后,第一次对自然地理区域进行立法。”吕忠梅委员表示,这对于完善我国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意义重大。草案在明确立法宗旨、调整范围、基本原则、管理体制、基本制度等基础上,主要是从强化生态安全布局,优化生态保护修复,提升生态风险防范,加强保障与监督,落实法律责任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拟定了支持政策,规定了违法责任,与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很好衔接,体现了对青藏高原生态环境进行系统性保护、整体性保护、协同性保护的特殊要求。

  与会人员还提出了不少有益建议。洛桑江村副委员长提出,法律出台后,关键在实施,相关部门要制定实施细则,好的法律怎么能够落实落地落细,还需要下很大功夫。

  彭清华副委员长建议,正确处理坚持生态保护第一与科学开发、合理利用的关系,落实法律关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准入清单等规定时,充分考虑当地居民的生计需要,以及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实际,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着眼长远,避免简单粗放、大呼隆一刀切。

  李钺锋委员认为,应完善对口支援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以便充分发挥国家有关部委在资金项目、专业技术、专家人才的优势作用,加强对口资源工作,帮助青藏高原进一步加快提高生态保护工作的水平。同时进一步完善青藏高原基层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的有关规定,从法律层面明确国家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青藏高原基层生态环保人才队伍、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投入建设力度,从而打牢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工作基础。

  “青藏高原是我国的水源之母,它承担了很多水源保护和生态保护的作用。”史耀斌委员建议,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实施后,继续探索流域的横向支持或者横向补偿制度。

  孙其信委员提出,应完善关于气候变化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的内容,也要监测评估气候变化对青藏高原农牧业的影响。

  此外,谭天星委员建议增加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生态保护、加强生态管护员队伍建设内容。

  王毅委员建议考虑建立科学咨询机制,特别是对一些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所涉及的科技问题,提供专业化的咨询。全国人大代表夏吾卓玛认为应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致害的损失补偿机制。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