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单打独斗”到“联动协调”,看红石林区法院如何深入推进诉源治理
2023-08-10 10:10:3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关平康
 

  吉林省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2022年,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30件,诉前化解矛盾纠纷1478件,与2021年受理658件相比下降34.65%,诉源治理成效明显。

  “感谢法官,我们断档的工龄找回来了,我这心里也有着落了,太感谢了!”这是2022年上半年,红石林区基层法院高效化解一批劳动争议纠纷后,当事人对法官的赞誉。

  2022年,桦甸市夹皮沟冶金矿业总公司1000余名职工因劳动争议引发纠纷,社会影响较大。红石林区基层法院通过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根据矛盾纠纷特点和事实依据,与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桦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等机构多次协调,最终把1000余名职工的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在诉前,切实解决了辖区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这是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化解纠纷的一个缩影。近年来,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端,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落实委托调解、联合调解、驻村调解等工作,主动融入基层社会诉源治理“大调解”格局,把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的关口前移,从“单打独斗”转向“联动协调”,将诉前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道防线”,为辖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低成本的矛盾纠纷化解服务,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使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六方联动”建机制 多元化解有保障

  “诉源治理需要持续发力,才能久久为功。”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伟表示,“诉源治理不是法院一家独舞,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社会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只有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有效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重要作用,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各方面力量和资源,才能形成参与诉源治理的合力。”

  红石林区基层法院主动将调解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之中。联动桦甸市委政法委、红石森林公安分局、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吉林省红石林业有限公司、吉林省林草局驻红石林业局办事处及辖区镇政府,联合制定《建立多元解纷联调机制的意见》《加强诉源治理工作规程》等工作机制,建立红石林区诉源治理体系,为前端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制度保障。

  “234机制”优服务 “一站式”功能再延伸

  诉源治理要将纠纷化解在源头,只有深入基层,走村入户,走到田间地头,积极与群众接触,才能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以及对新时期的司法需求。红石林区基层法院从法官进网格着手,将主动、联动、行动“三个关键”贯彻在执法办案的各环节。

  统筹司法力量,成立网格法官团队,组建以法院为中心的调解网,覆盖辖区红石镇、二道甸子镇、夹皮沟镇、红石林业有限公司。由院领导带头,派驻6名法官,4名法官助理,12名司法辅助人员分别对接辖区社区、村屯和基层党组织,目前已覆盖辖区内6个社区、30个行政村。建立“234”工作机制,即每周二、三、四法官入驻各乡镇,通过巡回审判点和法官网格点,上午答疑解惑,下午走村入户排查矛盾,统筹辖区诉源治理全覆盖,使“一站式”功能不断延伸,使诉讼服务关口前移,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四部引导”夯基础 探索“枫桥经验”新样板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深入人心。如今,“枫桥经验”不断创新和深化。红石林区基层法院以“枫桥经验”为蓝本,结合林区实际打造诉源治理体系,引导当事人诉前化解纠纷。

  加强外部引导,与桦甸市司法局、吉林省红石林业有限公司、各乡镇平安办等6家对接单位组成的多元化解体系,各单位引导当事人诉前化解矛盾纠纷。强化内部引导,法院职能部门和网格法官根据案件特点和争议情况,引导当事人诉前化解。坚持宣传引导,广泛宣传诉前调解诉讼成本低、化解效率高、点对点和面对面化解便捷等优势条件,打消群众前端顾虑。

  突出以案引导,“一个鲜活的案例胜过一沓文件”,案例是宝贵的司法资源,是法官审判经验和司法智慧的结晶。对于诉前无法化解的案件,转入诉讼程序,通过司法裁判彰显法律权威,为诉前化解提供现实性案例,以案释法,引导群众信仰法律、尊重法律。

  “诉前调解”强保障 优化营商环境促发展

  良好的营商环境被誉为发展的“强磁场”,地方的“金名片”。红石林区基层法院通过不断创新诉源治理模式,不仅探索出“枫桥经验”的新样板,也为优化林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找到了“关键钥匙”。

  聚焦关口把控。充分利用巡回审判点和法官网格点,提供咨询、调解、诉调对接等一站式综合纠纷调处服务。

  聚焦服务延伸。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开展专题普法讲座,主动为辖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为企业排查经营风险等服务。

  聚焦便民高效。建立“涉企窗口”,为企业提供绿色通道,优化涉企案件快调快审,保障企业发展。2023年2月,诉前化解吉林省红石林业有限公司与中铁二局长春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标的额达122万元。诉前化解温州二井建设有限公司与通化钢铁集团桦甸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标的额达5100万元。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及时了解双方企业的困难和诉求,搭建调解快速通道,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并主动快速履行义务,将矛盾调和在“法庭之外”,也为辖区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近年来,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发挥人民法院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和服务保障社会治理,贡献司法力量,把司法的温度和温暖传递给人民群众,让“枫桥经验”在新时代持续焕发光彩。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