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力量守护碧水蓝天
——山东莘县法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纪实
2023-09-19 09:46:2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希玉 李言辉
 

  初秋时节,徒骇河两岸杨柳依依、凉风习习,老百姓三三两两在黄昏时分散步乘凉。“我们这里环境优美,能听见虫鸣鸟叫,能看见碧水蓝天,在这里生活非常惬意。”良好的生态环境让这里的老百姓获得了实实在在的满足感、幸福感。

  山东莘县是一座千年古县,位于鲁西平原,是徒骇河发源地、国家卫生县城,蓝天、碧水、绿荫构成了这里独特的生态之美。近年来,莘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胸怀“国之大者”,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凝聚保护合力,共护碧水蓝天,促进莘县高质量发展。

  拓展平台,打造环资审判“新阵地”

  位于莘县大王寨镇的莘县国有马西林场,万亩森林纵横交错,富含丰富的负氧离子,仿佛进入了“天然氧吧”,令人心旷神怡。

  曾经,这里被喻为鲁西地区的‘塞罕坝’,遍地沙丘,寸草不生。而从“飞鸟无栖树,黄沙遮天日”到如今的“绿树成林,遮天蔽日”,是一代代莘县人精心守护、共同呵护的结果。如今的马西林场,经营总面积10912.9亩,有林地面积9000亩,森林覆盖率达90%。丰富的森林资源,规模大、林相好,形成了多种景观;特别是每到夏季,浓荫蔽地,绿盖遮天,风清气爽,环境宜人,被称为“马西绿洲”。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黄沙漫天的日子已经一去不返,如今这片土地上良田遍地、鸟语花香。如何继续发挥马西林场生态绿色屏障作用、树立起风沙治理的绿色旗帜?该院适应形势,更新理念,积极行动,依法保护。

  2021年1月,该院在马西林场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积极探索环境资源案件“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司法修复基地融生态修复性、公众参与性和宣传教育性于一体,既可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人进行惩治,又可对生态环境进行良性修复,同时还能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创新举措,探索生态保护“新机制”

  今年3月,贾某驾驶面包车,将其购买的22只鸟类运往家中,行驶至莘县路段,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22只鸟类中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画眉11只,价值55000元;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小云雀9只、黄喉鹀1只,价值3000元。被当场扣押的鸟类,除已将达到放生条件的3只画眉鸟、4只小云雀鸟放生外,其余鸟只已死亡。

  近日,该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这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值得一提的是,该院不是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在刑事附带民事部分,除判决缴纳部分生态损失赔偿金外,还积极促成被告人贾某提供公益劳动,包括在指定范围内巡逻,发放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材料,每发现一次非法狩猎、砍伐、点火等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可折抵20日。

  近年来,该院积极探索“劳务代偿”“补种复绿”“野生动物救助保护”等多种责任承担方式,建立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修复责任机制,做到惩治犯罪、保护环境、赔偿损失“一判三赢”,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多方协作,画好共建保护“同心圆”

  “单丝不成线,独木难成林。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不能仅凭一家之力,而应注重协同联动,创新司法协作。”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敬启说。

  8月9日,在莘县黄河河务局会议室,一场关于莘县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座谈会正在召开。会上,该院和莘县黄河河务局围绕各自职责,就涉黄河环境资源案件的行政执法、申请强制执行、巡回审判、司法修复、司法确认等方面,进了深入探讨交流,并就进一步完善黄河保护协调联动机制达成了共识、签署了文件。

  8月15日,在莘县古云化工园区,该院联合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举行“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帮助企业真正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通过这次‘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我们企业对环保法律法规有了深入的了解,进一步提高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一位企业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框架协议的签署、制度机制的出台、法律服务的落地,打通了府院联动的内外路径,推动形成了司法协作的新格局。

  近年来,该院积极构建“法院+”多元解纷机制,深化协同联动,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汇报沟通、与同级法院的横向交流,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为建设美丽莘县构建强大合力。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斌表示,下一步,将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继续因地制宜,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资源的关切,切实增强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