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长乐区成立福建首个龙眼农业生态司法保护基地
2023-09-19 10:21:4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吓梅
 

  9月17日,在青山贡果 福地庆丰——2023年中国农民丰收节长乐主会场暨第八届青山贡果文化节现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叶凌,为长乐法院在古槐镇青山村设立的青山龙眼农业生态司法保护基地授牌。这是福建省首个龙眼农业生态司法保护基地。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早在南宋光宗时期,青山龙眼就成为朝廷贡品。时至今日,“青山龙眼”成为青山村村庄特色产品,是福州首个获得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农产品。

  当天,长乐法院在青山村委会设立的农业生态法官工作室,也正式揭牌。今后,长乐法院将在青山村重点开展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深耕“绿色审判”,守护青山龙眼。开辟涉青山龙眼生态案件绿色通道,探索劳务代偿、异地补植、绿色缓刑等多元方式保护青山龙眼园区生态。

  二是开展“绿色宣传”,传播生态理念。定期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讲及发布典型案例等,引导“绿色理念”深入人心。

  三是聚焦“绿色经济”,护航乡村振兴。就地指导化解涉农纠纷,引导规范生态资源开发、村民建房等行为,推动青山龙眼农业、生态旅游等新业态发展。

  此外,依托龙眼农业生态基地,长乐法院与区农业农村局、古槐镇政府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互动机制,共同推进青山村农耕文化传承、农村生态保护、农业功能发展及美丽乡村建设。当天,长乐法院干警还在活动现场开展了普法宣传。

  下一步,长乐法院将坚持能动司法,依托青山龙眼农业生态司法保护基地及农业生态法官工作室,精准满足青山村生态司法个性需求,司法赋能村庄龙眼产业壮大,为村庄果品经济和农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