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基层“微腐败”无处遁形
2023-09-21 09:12: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朱波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查处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6万余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2万余人”。坚决查处民生领域不正之风,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才能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身边的事情有人管、自己的利益有人护。

  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微”在层级,“危”在民心。为此,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再次作出部署,要聚焦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着力消除基层消极腐败现象,才能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微腐败”之所以治理难,除了一些“蝇贪”小官存在侥幸心理外,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有人认为少拿点、少收点、少吃少喝点算不了什么,于是乎,对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这些“微腐败”,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别弄出大动静来,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了。殊不知,这些未得到及时清除的错误想法、灰色论调,犹如杂质浮尘,既破坏又污染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催生了更多处在“亚腐败”边缘上的“苍蝇”,对人民群众和社会风气的伤害也更加深重。

  “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大奸大盗,无不自小偷小摸发端,一些官员之所以堕落成贪官,无不是从“微腐败”发展为巨贪大蠹。我们要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坚决做到无“微”不“治”。首先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微腐败”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其次要积极构建信箱、电话、信访、网络“四位一体”监督平台,畅通干部监督渠道,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再次要铸牢制度笼子,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惩治民生领域“蝇贪”不放松,让基层“微腐败”无处遁形。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