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县法院与你分享“团圆的那些事”
2023-09-28 16:29:2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奕慧 于景皓
 

  八月十五过中秋,温馨团圆幸福节,请跟随辽宁省朝阳县人民法院干警回访的脚步,走进司法“最后一公里”,看看庭审外的诉前调解小故事,一起聊聊团圆的那些事。

  “一家人一起团团圆圆地过个中秋节”

  高某、孙某夫妻二人相继去世,夫妻生前共同生育四名子女,且子女均已成年独立生活,二位老人去世后,留有遗产楼房一套,四兄妹对该遗产继承的分配方式产生了分歧,遂诉到法院以求解决。

  该院调解员接手此案后,为尽快化解兄妹几人的矛盾纠纷,决定将兄妹几人约至调解室,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听取几人诉求,对几人的想法意见进行整合梳理,从几人的亲情关系入手,为兄妹四人分析利弊、释法明理,细致入微地疏解几名当事人的心结。最后,四兄妹表示,彼此间的亲情关系才是对他们而言最重要的事,三姐妹一致同意此套楼房由哥哥一人继承,并当场签字,达成了调解协议。

  在回访时,四兄妹中的哥哥对法院干警说:“多亏了朝阳县法院的调解员,帮我们兄妹几人解决了楼房的继承问题,还丝毫没有伤了我们几人之间的和气,现在一家人一起团团圆圆地过个中秋节,我们都觉得挺满意,挺幸福。”

  “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可以受到保护的”

  李某自2016年收购粮食以来,黄某一直给李某送粮食,后李某拖欠黄某粮款19000元,并给黄某出具欠条,同时口头约定给付黄某一定利息,但出具欠条后,李某始终未将欠款完全还与黄某,且又于2019年重新给黄某打欠条16000元,之后李某还款2800元,余欠13200元未还。黄某将李某诉至朝阳县人民法院。

  在接到起诉状后,该院立案庭诉前调解员及时介入,对案情进行了全面了解。调解员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且涉及数额较小,可以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在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诉求之后,调解员从矛盾关键点入手,于当日约见双方当事人,经过释法说理、悉心调解,阐述法律规定和利害关系后,最终双方当事人就还款事宜自愿达成协议,约定被告李某于2023年9月29日前将剩余欠款全部还清,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回访当日,法院干警来到原告黄某家中,了解案件调解后的相关情况。黄某对朝阳县法院的调解工作表示感谢,并介绍了自己目前的工作情况和被告的还款情况,黄某说:“以前总感觉要钱很难,但自从到了朝阳县法院后,我才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可以受到保护的,也终于明白了法律的确是公平正义的,感谢朝阳县法院,感谢司法公正。”

  “这钱欠了我这么久,终于通过法院要回来了”

  原告王某与被告王某系同镇村民,2022年1月1日,被告王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王某借款十万元,约定月息1分,于2022年12月1日还清。借款到期后,被告一直未偿还原告借款本息,原告催要未果后,将被告诉至朝阳县人民法院。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二十家子人民法庭调解员仔细查看案件材料,了解相关情况,并数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从情理、法理角度,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一方面做原告思想工作,通过在利息方面作出让步,促使被告尽快还款;另一方面做被告思想工作,从情理角度劝导被告进行分期还款。经过调解员的不断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借款本息共计应给付原告人民币110000元,此款分两期进行给付,于2023年4月30日之前给付人民币30000元,余款80000元于2024年2月1日之前付清。现被告已按照约定偿还借款30000元。

  回访原告当日,法院干警在询问还款情况时,原告表示:“被告正按照调解协议进行还款,这钱欠了我这么久,终于通过法院要回来了,也算了却了我一桩心事。没想到法院还会对案子进行回访,关心自己是否按时收到款项,真是太感谢了。”

  花好月圆人团圆,一直以来,朝阳县人民法院都高度重视案件的非诉调解工作,力求用法、理、情相统一的方式,做好案件调解工作,将双方当事人的损失降到最低,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萌芽。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朝阳县人民法院将立足主责主业,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做好法院各项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以切实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和谐朝阳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