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高空抛物 要打好“组合拳”
2023-10-21 09:41:1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潘铎印
 

  治理高空抛物需要凝聚社会合力,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织密公共安全防护网。

  近日,某地一名婴儿被高空抛落烟头烫伤的新闻牵动着广大网友的心。

  提到高空抛物,很多人都心惊胆战。一个鸡蛋、一枚铁钉、一个空酒瓶,这些生活中常见的小物件如果从高空抛下,就会变成伤人致命的利器。高空抛物,长久以来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2021年3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将高空抛物入刑,回应了社会关切。高空抛物问题轻则影响小区环境,重则威胁群众人身安全,是城市治理中的难点和重点。

  层出不穷的高空抛物现象,对公共安全造成很大隐患。目前,我国高空抛物行为虽然受到民事、刑事法律规制,但高空抛物造成他人实际损害才构成侵权,情节严重才能入罪。此外,高空抛物具有突发性、瞬时性、隐蔽性,受害者无法确认谁是肇事者,由于证据较少,取证难成为高空抛物案件的痛点。高空抛物严重威胁居民“头顶上的安全”,逾越了法律红线,必须让其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

  高空抛物必须依法严惩。“头顶上的安全”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各地公安、司法机关要严格依照涉高空抛物的法律法规,加大打击力度,实施专项整治,即便没有造成伤害也要坚持一查到底,对相关人员进行查处和教育,充分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严防严查严办高空抛物违法犯罪行为,让不同危害性的高空抛物行为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高空抛物违法行为,对高空抛物行为形成有力震慑,让社会达成“高空抛物、坠物可入刑”的普遍共识,不敢随意触碰法律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遏制高空抛物须打好法治与防治的“组合拳”,坚持“人防”与“技防”并重推动防治工作。政府管理部门应从源头上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对高空抛物现象加以规制,强化科技赋能,在小区、楼外墙体设置高空抛物智能预警监测系统“瞭望者”,依托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对高空抛物行为实现24小时主动抓拍、实时报警,对高空抛物现象“记录在案”,为小区治理装上“平安锁”、植入“智能芯”。相关街道、社区和物业单位应发挥基层管理优势,加强管理,完善自治管理制度,加大普法力度,强化公众的法治意识和道德意识,营造人人自律、互相监督的良好氛围,以“群体的力量”和制度威力,形成对人的行为有效约束。

  治理高空抛物现象,离不开人们综合素质的提高,每个居民要自觉提升公共安全意识、法治观念,严守社会公德,杜绝高空抛物,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治理高空抛物需要凝聚社会合力,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织密公共安全防护网。各地要坚持创新协同联动、多元主体参与的综合治理,做到早检查、早发现、早处理,完善安全配套措施等多向发力,构筑起守护居民“头顶安全”的坚固屏障,让人民群众收获更多的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