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奋力开启审判管理现代化新征程
2023-10-24 09:55:4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宏
 

  日前,记者在山西省太原市两级法院采访时发现,自2021年开始,太原法院审判质量明显改善,审判效率逐步提高。截至目前,案件发改率从2020年的8.74%降至2.76%,案访比由2021年的4.4%下降到2.1%。这变化的背后还要从2020年说起。

  如何在司法裁判中实现双赢多赢

  据了解,自2020年10月太原中院推行案件监督管理办法以来,通过院庭长有效监督,案件审判质量逐年提高,“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已成为常态。

  这样的成效源于2020年伊始太原中院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的院庭长三级留痕监督。

  院庭长监督是法官审理案件不再独立了吗?

  当然不是。

  太原中院审委办主任王杨汀说:“院庭长监督,不是不让法官独立审判,而是让院庭长对重大敏感等五类案件承担起监督职能,帮助法官把好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关。”

  如何做好院庭长监督后半篇文章

  在院庭长监督取得实效的基础上,太原中院在实践中探索完善院庭长监督的后半篇文章。

  “我们探索了‘四类案件互动式’院庭长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即对发还、改判等四类案件进行互动式质量评查。”王杨汀告诉记者。

  一审法官初评后对二审裁判结果仍有异议的,报中院终评,终评时院庭长和一审、二审法官面对面互动评查。

  制度推行以来,太原法院“四类案件”进行互动评查32场,评查案件1127件,并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出台了一系列业务指引,促进了办案理念、裁判尺度和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

  如何再向前一步

  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太原法院如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让审判监督再向前进一步?

  答案就是“形成闭环”。

  2022年太原中院出台再审审查案件院领导办案制度,由院领导办理再审审查案件,对发现的错案依程序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至此,最终形成案件监督管理的闭环。

  如何实现审判管理现代化

  日前,太原中院审委会修订了《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将前文所述的审判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为“五四一”工作法,从一审、二审到审查再审形成了监督管理的闭环。

  太原中院院长于昌明表示,我们将把更多精力、资源投入到审判管理现代化工作中,把“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落到实处,答好司法工作让人民满意的时代问卷。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