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带病鹦鹉致消费者病危
重庆大渡口区法院:宠物店老板赔偿15万余元
2024-01-23 09:19:1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洋 刘勋 徐轩 刘小川
 

  近年来,宠物市场持续火热,除了传统的猫猫狗狗外,各种鸟类、鱼类甚至蛇类、昆虫类也进入寻常百姓家。然而,消费者在享受养宠带来趣味的同时,也面临宠物自身携带的一些风险。近日,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为宠物而引发的生命权、健康权纠纷案,宠物店老板因销售带病鹦鹉,导致消费者感染鹦鹉热,被判决赔偿消费者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5万余元。

  老家在河南的朱大妈退休后,来到重庆与儿子李嘉、儿媳张园园共同生活。担心妈妈平时在家寂寞,张园园特地在名为“爱鹦房小店铺”的网店买了两只蓝色的鹦鹉供老人消遣。

  然而,养鹦鹉后,朱大妈突发高烧,在小区诊所开了感冒药服下后体温反而越来越高、头疼欲裂,急忙给儿子打电话。儿子立马将母亲送进医院,医生按照重感冒进行了治疗,但是朱大妈的症状越来越严重,开始出现呼吸困难、昏厥等症状,医生建议马上转院。

  转院后,医生按照急性肺炎的病症开始对朱大妈进行抢救。一天之内,老人的情况急转直下,很快就被送到重症监护室,医院给朱大妈下达了病危通知书,并诊断病因为“鹦鹉热衣原体肺炎”及其带来的一系列并发症。

  确诊病因之后,朱大妈前后花了十几万才逐渐康复。不久之后,儿子李嘉也染上了和母亲症状相似的病,只是症状较轻,很快康复。

  为搞清楚患病的真正原因,李嘉和张园园将家中的两只鹦鹉送到一家动物临床检验实验室进行鉴定,结果显示两只鹦鹉均携带鹦鹉热衣原体。权威资料显示,鹦鹉热衣原体主要携带者为鸟类,家禽也可成为传染源,是人类、鸟类及一些哺乳动物均易感染的自然疫源性疾病。

  两只鹦鹉最终被林业部门无害化处理了,但朱大妈一家想要讨个说法。为此,朱大妈和儿子一纸诉状将宠物店老板马小帅告上大渡口区法院。

  庭审中,马小帅辩称,朱大妈及其儿子李嘉感染鹦鹉热并不一定是自己销售的鹦鹉所致,表示自己销售时两只鹦鹉是健康的,但是马小帅又无有效的证据证明销售时两只鹦鹉的健康状况。

  法院认为,根据朱大妈和李嘉的病历资料、实验室的鉴定结论、林业局的情况说明,再结合权威资料对“鹦鹉热”发病周期、病理分析的科学论述,能够证明朱大妈和李嘉感染“鹦鹉热”与马小帅销售的鹦鹉之间存在高度关联性,遂判决马小帅赔偿朱大妈一家各项合理损失人民币15万余元,马小帅服从一审判决并未上诉。

  (文中人物及网店均为化名)

  本周说法

  近年来,随着网购的日益普及、活体运输技术的进步,宠物的范畴也越来越广泛,种类越来越多,这些新的现象给当下的宠物消费市场带来了不少问题。

  首先,网上销售宠物的经营者缺乏检疫意识,有些经营者无法提供权威有效的检疫证明,甚至表示不需要提供检疫证明,仅以口头的形式保证销售的宠物健康。其次,消费者缺乏要求检疫的意识,部分消费者不具备相关宠物的生物学知识,特别是除了猫、狗以外的宠物,普遍不了解生物安全的有关风险,不知道这些宠物可能会携带致病的微生物。另外,部分消费者在购买宠物时缺乏证据意识,例如无法提供购买凭据、无法证明选购宠物与伤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最终导致发生纠纷时无法维权。

  对此,法官建议,在购买宠物时要注意三点:一是索要权威的宠物检疫证明。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络检索查询检疫证明的权威性和真实性,拒绝购买健康状况不明的宠物。二是了解饲养宠物的潜在风险。购买心仪的宠物之前要认真全面了解其潜在的风险,例如可能携带的寄生虫,特别是可能携带致病的细菌、病毒等传染病源等信息,切实做到心中有数。三是保存购买宠物的全部证据材料。网上购买宠物要保存好网购电子记录、收据发票等资料,线下购买宠物要主动要求销售者提供收据等材料,收据写明交易的时间、金额、宠物特征等信息,最好能保存交接宠物时的视频资料。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