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信息化建设 赋能高质量发展
2024-02-26 14:01:0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古丽努尔·如孜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楚县人民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创新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模式,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

  信息化+诉服,提升群众司法体验感

  该院建成诉讼服务中心,设有候诉、立案、综合、调解及信访等服务区,涵盖立案受理、综合服务、诉调对接、信访接待、法律援助、执行服务、司法便民服务、网上诉讼等职能。中心近距离与当事人接触,方便法官与当事人沟通交流。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诉讼费缴纳、司法救助、判后答疑、材料收转、查询咨询、信访接待等功能于一体,实现一站式服务。

  信息化+审判,实现正义“加速度”

  大力推广网上办公办案,将线下办公办案流程均在网上配置完善,实现“一网统办”;不仅对下辖六个派出人民法庭的所有审判法庭均进行了数字化和网络改造,还有本县看守所设立数字法庭,扩容法庭网络,实现了庭审录音录像全程覆盖和同步直播。

  2023月7日,巴楚法院刑事审判庭。随着法官一声槌响,法院驻巴楚县看守所审判庭审即“拉开序幕”。

  “被告人瓦某,你能听得清我讲话吗?”

  “听得清楚,审判长。”即便隔着厚重的屏幕,在科技审判设备面前也不是难题,整个庭审现场,程序流畅,声音清楚。

  为有效应对各类传染性疾病对刑事审判工作的影响,推动快审快结办案模式向前发展,提升刑事审判办案效率,巴楚法院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在巴楚县看守所建设科技审判法庭和远程视频提讯室。庭审设备均为科技法庭设备,被告人无需离开监管场所即可出庭应诉,缩短了提押时间,极大地提高了庭审效率。

  信息化+调解,科技提升诉调解纷效率

  聚焦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更新电脑、录音录像等办公设备,打造在线调解室,实现远程在线调解、录音录像、全流程服务,为群众提供高效率、低成本智慧调解服务。

  原告夏某与被告达某系朋友关系,从2013年至2023年,被告达某以做生意资金紧张为由,多次向原告夏某借款,共计10万余元,但经原告夏某多次催要,被告达某以各种借口推诿拒不还款,原告夏某诉至巴楚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达某偿还借款。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详细沟通,进一步了解案件经过。考虑原、被告一方在北疆,一方在南疆,且原告提供的借款转账凭证数量繁多,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承办法官遂决定采用线上调解模式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建立微信群组织双方核对转账数额,并从双方多年情谊出发,耐心劝导被告,应当感激原告在其困难的时候出手应急,珍惜这份难得的情谊,且偿还借款是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如拒不偿还,将承担逾期利息等相应的法律后果。在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析理下,被告终于打开心扉,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并网上签署了协议。

  信息化+执行,大力推进大数据

  云计算等技术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深度应用,是顺应信息化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而“关联案件”作为法院信息化的一项具体应用,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提供了精准助力。

  卡某与哈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审理后,判决哈某向卡某支付拖欠的工程款9055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哈某一直推诿拒不履行,卡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哈某名下财产状况进行了查询,但未发现有足额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哈某对执行员的电话督促也置若罔闻。

  为推进案件执行进度,执行法官通过办案系统进一步查询了关联案件,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哈某在其他案件有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在执案件。法官立即与关联案件的承办人进行沟通,在关联案件中,哈某的执行款近期到位。法官在将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情况告知后,与关联案件承办全力配合,协助执行。最终巴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们的努力下,依法扣划哈某名下9055元执行款,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卡某,案件圆满执结。

  下一步,巴楚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信息化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深入推动法院工作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优化审判执行程序,打通法院与群众间“最后一公里”,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智慧法院建设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责任编辑:罗一坤